眼科用泪道阻塞扩张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70269阅读:50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眼科用泪道阻塞扩张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尤其为一种治疗人们眼睛泪道阻塞的一种扩张器。
人的眼睛有个泪器系统,包括位于眼球外上方的泪腺和位于内下方的泪道。泪腺不断的分泌泪液,泪液润滑眼球后又不断的从泪道排出到鼻道内。这种分泌和排出处于一种动态平衡。若泪道某处发生了狭窄或阻塞,泪液不能正常排出,便会“夺眶而出”,出现流泪甚至发炎流脓。长期慢性炎症刺激导致慢性泪囊炎的发生,下泪小点及下脸外翻,不仅影响病人的外观,并且会给病人的生活,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如果长期流泪,可导致脸缘炎、结膜炎等疾病,给病人带来很大痛苦。
泪小点、泪小管、和泪总管为泪道的前部分,外伤或炎症均可造成这些部位的狭窄或阻塞,临床比较常见治疗颇为困难。传统的治疗方法是将探针由泪小点插入泪管进行探通、冲洗,只是当时有效。因探针长,且带有手柄,不能留置于患处,探后即拔出。这种方法成功率很低,不但不能解除泪管的狭窄和阻塞,而且在探通时对泪管粘膜造成创伤,使其发生粘连,导致
痕形成,加重阻塞;另一种传统方法是进行泪囊鼻腔吻合术,效果较理想,但会增加病人的负担,精神紧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以上已有技术中的不足之处,而提供一种结构不复杂、造价不高、使用操作方便、病人不感痛苦、无併发症、疗效好的眼科用泪道阻塞扩张器。
本实用新型的构成泪小点是泪小管的开口处,泪道狭窄或阻塞段常在泪小点、泪小管、泪总管、泪囊之间,为此制出其扩张器。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前部泪道阻塞疾病。该器械由一定直径的不锈钢丝制成,直径与泪管直径相符。其一端为直端,长度相当于从泪小点至泪囊的全部泪管长度,另一端为弯端,用于固定。具体用法是眼局部滴麻药后,将扩张器的直端插入泪小点,缓慢向前探道,经泪小管、泪总管达泪囊,此时弯端就正好位于泪小点处,依靠其弯度,可自然固定在泪小点的皮月开口处,不会脱出。将扩张器留置在泪管内数十日,狭窄或阻塞的泪管便会被扩开,恢复到正常管腔直径。当泪道通后,再将扩张器取出。
本实用新型将结合附图中实施例进一步说明


图1为眼科用泪道阻塞扩张器的使用状态结构图,
图2为眼科用泪道阻塞扩张器的主视结构图,图3为眼科用泪道阻塞扩张器的俯视结构图,图4为眼科用泪道阻塞扩张器的侧视结构图,图示人的眼睛泪器系统诸部位及其扩张器的部位序号1-1、泪腺,1-2、泪小点(上、下泪小点),1-3、泪小管(上、下泪小管),1-4、泪总管,1-5、泪囊,1-6鼻泪管,2-1、柄身(直端),2-2、柄钩(弯端),2-3、扩张器的柄身塞头(塞头为半球形),2-4、扩张器的柄身与柄钩之间的园滑过度连接点处,2-5、扩张器的柄钩头(钩头为半球形)。
这种眼科用泪道阻塞扩张器,该扩张器由直的柄身2-1、弯的柄钩2-2、并通过圆滑过度点处2-4连接构成个整体件,柄身一端设有半球形突出塞头2-3、柄钩上设有半球形柄钩头2-5。
所说柄钩2-2位于柄身2-1的上部,其圆滑过度点处2-4位于柄钩2-2与柄钩头2-5之间的下部。
所说该扩张器的材质为不锈钢圆钢丝,结构尺寸为柄身2-1的长度为8-10mm,直径为0.8-1.0mm,弯的柄钩2-2尺寸为3-4mm;柄身塞头2-3、柄钩头2-5的突出的半球头直径均与园钢丝的直径相等。
本实用新型的积极效果结构设计合理、操作使用方便、探通泪管后,其器械便于留置、疗效好、没有副作用、不会给病人造成痛苦。
权利要求1.一种眼科用泪道阻塞扩张器,其特征在于该扩张器由直的柄身[2-1]、弯的柄钩[2-2]、并通过圆滑过度点处[2-4]连接构成一个整体件,柄身一端设有半球形突出塞头[2-3]、柄钩上设有半球形柄钩头[2-5]。
2.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泪道阻塞扩张器,其特征在于所说柄钩[2-2]位于柄身[2-1]的上部,其圆滑过度点处[2-4]位于柄钩[2-2]与柄钩头[2-5]之间的下部。
3.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泪道阻塞扩张器,其特征在于所说该扩张器的材质为不锈钢圆钢丝,结构尺寸为柄身[2-1]的长度为8-10,直径为0.8-1.0mm,弯的柄钩[2-2]尺寸为3-4mm,柄身塞头[2-3]、柄钩头[2-5]的突出的半球头直径均与园钢丝的直径相等。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旨在解决眼睛泪道中的泪小点、泪小管、泪总管、泪囊之间的一段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狭窄或阻塞的问题。这种眼科用泪道阻塞扩张器,由直的柄身、弯的柄钩并通过圆滑过度点处连接构成一个整体件,柄身一端设有半球形突出塞头,柄钩上设有半球形柄钩头。柄钩位于柄身的上部,其圆滑过度点处位于柄钩与柄钩头之间的下部。结构设计合理、操作使用方便、探通泪管后,其器械便于留置、疗效好、无副作用、不会给病人造成痛苦。
文档编号A61M29/00GK2324999SQ9823526
公开日1999年6月23日 申请日期1998年2月16日 优先权日1998年2月16日
发明者贺燚, 种平, 蒲万福, 车跃年, 袁玫, 蒲晓燕, 杜连心 申请人:贺燚, 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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