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输液覆膜胶塞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872388阅读:394来源:国知局
一种输液覆膜胶塞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输液覆膜胶塞,属于输液瓶封口胶塞领域。
【背景技术】
[0002]输液产品作为直接注射至人体静脉的药液,对人体的影响至关重要,特别是一些治疗敏感型药品,更要保证药品在分装储存过程中的稳定性。而橡胶塞由于其特定的组分迀移性,利用膜材料的化学稳定性和生物惰性来确保药品贮存稳定,对于一定敏感型药品的封装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由此覆膜胶塞能完全杜绝此类现象的出现。输液覆膜胶塞比普通抗菌素胶塞尺寸大,对颈部的要求更高,颈部在拉伸压缩变形后容易破裂。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膜不易破裂的输液覆膜胶塞。
[0004]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采取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0005]一种输液覆膜胶塞,包括冠部、颈部,冠部与颈部为一整体结构,所述冠部上表面设有针刺孔凹槽,所述颈部的外表面镀一层惰性膜,所述颈部内侧中空形成凹槽,所述凹槽的内角为圆角,所述颈部包括垂直侧壁、缩口部,所述缩口部为垂直侧壁向下平滑过渡延伸,外径逐渐变小内径逐渐变大,呈上宽下窄的缩口形。
[0006]作为优选实例,所述惰性膜为ETFE膜。
[0007]作为优选实例,所述冠部上表面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针刺孔凹槽。
[0008]作为优选实例,冠部上表面设有密封薄膜。
[0009]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在输液胶塞的颈部外表面上覆上ETFE膜惰性膜,垂直侧壁与缩口部均匀过渡,缩口部上厚下窄的设计,使惰性膜可以均匀镀在颈部,颈部受到外力后不易破裂。冠部的针刺孔凹槽可以降低针刺的穿刺阻力,冠部表面设有密封薄膜可以降低使用中的污染。
【附图说明】
[0010]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11]图中:冠部1,颈部2,惰性膜3,垂直侧壁4,缩口部5,凹槽6,针刺孔凹槽7,封闭薄膜8。
【具体实施方式】
[0012]为了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0013]如图1所不,一种输液覆膜胶塞,包括冠部1、颈部2,冠部I与颈部2为一整体结构,冠部I上表面设有针刺孔凹槽7,颈部2的外表面镀一层惰性膜3,颈部2内侧中空形成凹槽6,凹槽6的内角为圆角,颈部2包括垂直侧壁4、缩口部5,缩口部5为垂直侧壁4向下平滑过渡延伸,外径逐渐变小内径逐渐变大,呈上宽下窄的缩口形。惰性膜3为ETFE膜。冠部I上表面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针刺孔凹槽7。冠部I上表面设有密封薄膜8。
[0014]通过在与药水接触的颈部2外表面镀上一层高性能ETFE惰性膜3,可以保证药品在分装储存过程中的稳定性,垂直侧壁4与缩口部5之间的平滑过渡设计增大了过渡角度半径,可以让胶塞跟容易塞进瓶口,减少边角上镀膜的磨损,还可以降低表面张力,使镀膜更均匀,惰性膜3在受外力后不易破裂,凹槽6的内角为圆角,增大凹槽6的开口半径更易镀膜。冠部I的针刺孔凹槽7能减少针的穿刺阻力,冠部I表面设有密封薄膜8能降低污染。
[0015]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主权项】
1.一种输液覆膜胶塞,包括冠部、颈部,冠部与颈部为一整体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冠部上表面设有针刺孔凹槽,所述颈部的外表面镀一层惰性膜,所述颈部内侧中空形成凹槽,所述凹槽的内角为圆角,所述颈部包括垂直侧壁、缩口部,所述缩口部为垂直侧壁向下平滑过渡延伸,外径逐渐变小内径逐渐变大呈上宽下窄的缩口形。
2.如权利要求书I所述的输液覆膜胶塞,其特征在于:所述惰性膜为ETFE膜。
3.如权利要求书I所述的输液覆膜胶塞,其特征在于:所述冠部上表面设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针刺孔凹槽。
4.如权利要求书3所述的输液覆膜胶塞,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冠部上表面设有密封薄膜。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输液覆膜胶塞,属于输液瓶封口胶塞领域。包括冠部、颈部,冠部与颈部为一整体结构,所述冠部上表面设有针刺孔凹槽,所述颈部的外表面镀一层惰性膜,所述颈部内侧中空形成凹槽,所述凹槽的内角为圆角,所述颈部包括垂直侧壁、缩口部,所述缩口部为垂直侧壁向下平滑过渡延伸,外径逐渐变小内径逐渐变大,呈上宽下窄的缩口形。一种膜不易破裂的输液覆膜胶塞,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
【IPC分类】A61J1-14, A61J1-05
【公开号】CN204581951
【申请号】CN201520124396
【发明人】田恒生, 马正平, 黄家萍, 王荣祥, 许冰, 陶良锦
【申请人】安徽华峰医药橡胶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8月26日
【申请日】201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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