眨眼不倒翁(萌宝、福娃不倒翁)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70289阅读:2081来源:国知局
眨眼不倒翁(萌宝、福娃不倒翁)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玩具,尤其是涉及一种不倒翁玩具。



背景技术:

目前,在市场中,有许多种不倒翁玩具,但是,它们主要都是在不倒翁壳体的外表面进行雕花和设计,其活动方式也基本相同、千篇一律,没有什么新意和乐趣,因此,提供一种更有新意和趣味的不倒翁玩具实为必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更有新意和趣味的不倒翁玩具。

为实现本实用新型目的,提供以下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不倒翁玩具,其包括不倒翁壳体,所述不倒翁壳体的上部设有至少一个穿孔,所述不倒翁壳体的腔内设有摆件,所述摆件包括载重部、连接部和至少一个帘幕,所述载重部、所述连接部和所述帘幕分别位于所述摆件的下端、中端和上端,所述载重部具有预定的重量,所述连接部通过轴杆滑动式固定在所述不倒翁壳体的内壁上, 所述帘幕与所述穿孔的位置相对应且数量一一对应。

优选的,所述不倒翁壳体的腔内还设有发音组件。

优选的,所述发音组件包括支架和铃铛,所述铃铛设置在所述支架内,所述支架固定在所述不倒翁壳体的腔内。

优选的,所述不倒翁壳体的腔内还设有能够构成眼睛的眼体,所述眼体与所述穿孔相适配且数量一一对应,所述帘幕位于所述穿孔与所述眼体之间,所述穿孔构成眼孔,所述帘幕构成眼皮。

优选的,所述不倒翁壳体包括能够拆卸连接的前壳和后壳,所述穿孔设置在所述前壳的上部。

优选的,所述前壳的上部包括可拆卸连接的脸体,所述穿孔设置在所述脸体上。

优选的,所述不倒翁壳体的上端设有构成耳朵的耳体。

优选的,所述不倒翁壳体为人物形象、植物形象或动物形象

下面对前述技术方案的优点或原理进行说明:

上述的不倒翁玩具中,不倒翁壳体可以为人物形象、植物形象或动物形象等多种形象,其上的穿孔形成眼孔,可以是独眼、双眼或多眼等多种形式,帘幕形成眼皮,当不倒翁壳体在前后或左右摇摆时,摆件因载重部重力作用能够以轴杆为轴心进行摆动,同时带动帘幕摆动,即帘幕在穿孔后面摆动,这就使该不倒翁玩具形成一边摇摆一边眨眼睛的形象,从而给人们带来更多的新意和乐趣。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施例所述不倒翁玩具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施例所述不倒翁玩具的爆炸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2中摆件的结构示意图。

1、不倒翁壳体,11、前壳,12、后壳,13、脸体,2、穿孔,3、摆件,31、载重部,32、连接部,33、帘幕,4、发音组件,5、耳体,6、眼体。

【具体实施方式】

请参阅图1-3所示,为一种不倒翁玩具,其包括不倒翁壳体1,所述不倒翁壳体1为人物形象、植物形象或动物形象,本实施例中采用了熊猫的形象,所述不倒翁壳体1的上部设有至少一个穿孔2,所述不倒翁壳体1的腔内设有摆件3,所述摆件3包括载重部31、连接部32和至少一个帘幕33,所述载重部31、所述连接部32和所述帘幕33分别位于所述摆件3的下端、中端和上端,所述载重部31具有预定的重量,所述连接部32通过轴杆滑动式固定在所述不倒翁壳体1的内壁上, 所述帘幕33与所述穿孔2的位置相对应且数量一一对应。

其中,穿孔2形成眼孔,可以是独眼、双眼或多眼等多种形式,本实施例中采用了熊猫的形象,故为双眼,帘幕33形成眼皮,当不倒翁壳体1在前后或左右摇摆时,摆件3因载重部31重力作用能够以轴杆为轴心进行摆动,同时带动帘幕33摆动,即帘幕33在穿孔2后面摆动,这就使该不倒翁玩具形成一边摇摆一边眨眼睛的形象,从而给人们带来更多的新意和乐趣。

如图2所示,所述不倒翁壳体1的腔内还设有发音组件4。所述发音组件4包括支架和铃铛,所述铃铛设置在所述支架内,所述支架固定在所述不倒翁壳体1的腔内。当不倒翁玩具在摇摆的过程中,还能发出铃铛声响或者其它声响甚至音乐,从而给人们带来更多的新意和乐趣。

如图2所示,所述不倒翁壳体1的腔内还设有眼体6,所述眼体6与所述穿孔2相适配且数量一一对应,所述帘幕33位于所述穿孔2与所述眼体6之间,该眼体6即构成眼睛。所述不倒翁壳体1的上端设有构成耳朵的耳体5。

如图2所示,所述不倒翁壳体1包括能够拆卸连接的前壳11和后壳12,所述穿孔2设置在所述前壳11的上部。所述前壳11的上部包括可拆卸连接的脸体13,所述穿孔2设置在所述脸体13上。该结构特点利于提高各零部件及本不倒翁玩具整体的生产效率。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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