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气压反馈核心肌训练仪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201434阅读:329来源:国知局
一种气压反馈核心肌训练仪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气压反馈核心肌训练仪。



背景技术:

核心肌群,指的是位于腹部前后环绕着身躯,负责保护脊椎稳定的重要肌肉群,腹横肌、骨盆底肌群以及下背肌这一区域,也即,核心肌群是由腹直肌、腹斜肌、下背肌和竖脊肌等组成的肌肉群。而核心肌群的锻炼是几乎所有体育运动的重点,一个人无论看起来有多么强壮,如果其核心肌群薄弱,那终究只是个空架子,因此,核心肌群的锻炼是身体锻炼的关键所在;而在目前的高校教学中,对学生进行核心肌群的锻炼却未有相应的锻炼器材进行使用,而仅仅是通过俯卧撑或仰卧起坐的方式;因此,为了实现教学的顺利进行,也更为了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确有必要提出一种能够实现对核心肌群进行有效锻炼的器材。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一种能够锻炼核心肌群的气压反馈核心肌训练仪。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一种气压反馈核心肌训练仪,包括底座和安装固定在底座顶面的机体,机体表面设有一液晶显示屏;所述机体一侧设有一通孔;所述通孔设有内螺纹;所述机体通过一连接装置连接一储气装置;所述机体连接连接装置的一侧安装固定有两条松紧带,松紧带对称分布;所述底座表面粘接固定有一气垫。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储气装置为软质橡胶制成的球体;所述球体内设有一储气腔,储气腔内储存有气体;所述储气装置内安装有一气压传感器,气压传感器连接液晶显示屏;所述球体顶部粘接固定有一套环,套环内壁设有内螺纹。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套环采用不锈钢制成,长度为10cm至15cm。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连接装置包括一连接杆,连接杆一端插入通孔,与通孔螺纹连接;所述连接杆另一端设有一连接孔,连接孔与套环螺纹连接。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气垫连接有一输气管道,输气管道设有一阀门。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底座的宽度与机体的宽度相同。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操作简单,能够有效的锻炼核心肌群,能够直观的根据气压变化,看出训练强度;能够调整高度,适用于不同体型的人群。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说明书中公开的所有特征,或公开的所有方法或过程中的步骤,除了互相排斥的特征和/或步骤以外,均可以以任何方式组合。

本说明书(包括任何附加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中公开的任一特征,除非特别叙述,均可被其他等效或具有类似目的的替代特征加以替换。即,除非特别叙述,每个特征只是一系列等效或类似特征中的一个例子而已。

如图1、图2所示,:一种气压反馈核心肌训练仪,包括底座1和安装固定在底座1顶面的机体2,机体2表面设有一液晶显示屏3。

本实施例中,所述机体2一侧设有一通孔;所述通孔设有内螺纹;所述机体2通过一连接装置连接一储气装置;所述机体连接连接装置的一侧安装固定有两条松紧带4,松紧带4对称分布;所述底座1表面粘接固定有一气垫5。

进一步,储气装置为软质橡胶制成的球体6;所述球体6内设有一储气腔7,储气腔7内储存有气体,储气装置较为柔软,在进行挤压时不会发生用力过大而爆炸;所述储气装置内安装有一气压传感器8,气压传感器8连接液晶显示屏3;所述球体顶6部粘接固定有一套环9,套环9内壁设有内螺纹。

进一步,套环9采用不锈钢制成,长度为10cm至15cm。套环不易生锈,使用寿命更长。

进一步,连接装置包括一连接杆11,连接杆11一端插入通孔,与通孔螺纹连接,使得连接装置可左右进行调节。连接杆11另一端设有一连接孔,连接孔与套环螺纹连接,使得储气装置可进行上下调节,适用于不同体型和高度的人使用,实用性更强。

进一步,气垫5连接有一输气管道12,输气管道12设有一阀门13,通过阀门13控制气体进出,来调整气垫5所形成的大小。

使用时,人可躺在气垫上,气垫较为柔软,身边的人进行调整储气装置的位置,对气垫进行输气或者放气,使得人的腹部与储气装置紧贴,人的双脚通过松紧带固定,人进行仰卧起坐的运动,对储气装置进行挤压,产生的气压变化显示到液晶显示屏,对腹部的核心肌群进行训练,看出训练强度,便于调节。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操作简单,能够有效的锻炼核心肌群,能够直观的根据气压变化,看出训练强度;能够调整高度,适用于不同体型的人群。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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