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良的撞球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85011阅读:22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改良的撞球杆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是和撞球杆有关,特别是关于一种可减少击球误差的撞球杆。
按,目前市售的撞球杆,如


图1所示,其杆身的外径均自杆蒂(CueTip)1开始往杆托(Cue Butt)2渐次增大。该种撞球杆最主要的缺失在于其瞄准时与出杆击球时的杆轴不在同一位置上,而使得持杆者无法准确地击球。请参阅图2所示,其中实线所示者为瞄准时的杆体,X所示者为此时的杆轴的位置,B为架桥点,而虚线所示者则为出杆击球时的杆体,X’所示者为此时的杆轴的位置,架桥点同为B,由于杆体的外径是由前往后渐增,因此当该杆体被往前移动一段距离后,架桥点B的杆轴会由上升一高度h,如此击球点即会由原来瞄准的P点移至P’点,而导致误差发生。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即在提供一种改良的撞球杆,其可使瞄准时与出杆击球时的架桥点维持在同一位置上,换言之,即其可增加击球的准确度。
缘是,为达成前述的目的,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撞球杆包含有一轴柄(Shaft section),一顶蒂(Tip)连接于该轴柄的第一端,以及一托身(Butt section)连接于该轴柄的第二端。该轴柄是呈长杆状,其第一端的外径小于第二端。更且,该轴柄具有一自距其第一端约10英寸处往其第二端延伸预定长度的架桥段,而该架桥段具有相同的外径;其中该架桥段的长度约为1-10英寸;其中该架桥段的长度是以8英寸为最佳者;其中该架桥段的外径是介于12-14mm之间;其中该轴杆包含有一木质心部,一包覆于该心部外侧的纤维补强塑胶表层;其中该纤维补强塑胶表层的厚度约介于0.3-3mm之间。藉此,即可使该球杆瞄准时与出杆击球时的架桥点维持在同一位置上。
一般而言,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撞球杆,该架桥段的长度可介于为1-10英寸之间,其外径则可介于12-14mm之间。
以下兹举一较佳实施例并配合图示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说明,其中
图1为习用撞球杆的平面视图;图2为习用撞球杆瞄准与出杆击球时的部分杆体相关位置图;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立体图;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于图3中的A部份放大视图;图5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于图4中5-5方向上的剖视图;以及图6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瞄准与出杆击球时的部分杆体相关位置图。
请参阅图3至图6所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撞球杆的一较佳实施例如图号10所示,其是由一轴柄20及一托身30所构成。
该轴柄20与该托身30是藉由公母螺接件40,42螺接在一起。一顶蒂50固接于该轴柄20前端22,一橡胶底垫60固接于该托身30的后端32。
该轴柄20的总长度为29英寸,其前端22的外径为13mm,后端24的外径为21mm,从距该前端22约10英寸处t开始往该后端24延伸8英寸至t’处为一架桥段26,该架桥段26整段具有相同的外径,其数值为13mm。
另外,必须一提的是,该轴柄20的材质可为木材,纤维补强塑胶(F.R.P),或者以木材为杆蕊,表面包覆以纤维补强塑胶,根据创作人的经验,如要使该轴柄保有木材的特性,而又要避免弯曲变形,特别是本实用新型具架桥段的撞球杆,最好取用约11.5mm的木杆为心部202,然后于该心部202外侧包覆以约0.3-3mm的纤维补强塑胶表层204,其中以1.45mm为最佳(图5参照)。
如图6所示,由于该撞球杆10具有一外径相同的架桥段26,因此瞄准时的杆轴X与出杆击球时的杆轴X’会位于同一位置,而使得瞄准时的击球点与出杆击球时的击球点亦将位于同一位置(即P=P’),故而不会发生误差,换言之,即可准确地将球击出。
权利要求1.一种撞球杆,包含有一轴柄,一顶蒂连接于该轴柄的第一端,以及一托身连接于该轴柄部的第二端,其特征在于,该轴柄是呈长杆状,其第一端的外径小于第二端;该轴柄具有一自距其第一端约10英寸处开始往其第二端延伸预定长度的架桥段具有相同的外径。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撞球杆,其特征在于,其中该架桥段的长度约为1-10英寸。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撞球杆,其特征在于,其中该架桥段的长度是以8英寸为最佳者。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撞球杆,其特征在于,其中该架桥段的外径是介于12-14mm之间。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撞球杆,其特征在于,其中该轴杆包含有一木质心部,一包覆于该心部外侧的纤维补强塑胶表层。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撞球杆,其特征在于,其中该纤维补强塑胶表层的厚度约介于0.3-3mm之间。
专利摘要一种改良的撞球杆,具有一呈长杆状的一轴柄(Shaft section),该轴柄的前端外径小于其后端,且具有一自距其前端约10英寸处往其后端延伸预定长度的架桥段,而该架桥段具有相同的外径,藉此,可使该球杆瞄准时与出杆击球时的架桥点维持在同一位置上。
文档编号A63D15/00GK2344052SQ98247829
公开日1999年10月20日 申请日期1998年12月2日 优先权日1998年12月2日
发明者张荣士 申请人:士荣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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