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减少模型间隙的加压工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875652阅读:368来源:国知局
一种减少模型间隙的加压工装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模具加工设备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减少模型间隙的加压工装。
【背景技术】
[0002]现在的很多工艺,对木模的要求很严,要求加工后的木模尽量不要修补,保证其加工后的精度及木模表面干净,美观性要求较高。人工粘接完木模后,只是靠重物的重力,很难让木模中木板之间的缝隙减小压实,使得木模加工后有缝隙处开胶严重。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根据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减小木模缝隙,提高木模外观美观度,同时减少了木模成品的后期修补的减少模型间隙的加压工装。
[0004]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减少模型间隙的加压工装,木模安装平台上的工装包括相套接的横外管和横内管构成的横向支架和由相套接的竖外管和竖内管构成的支腿;所述的横向支架下垂直方向上设置有木模压紧板;所述的支腿底部设置有磁力座;所述的横外管和横内管之间、竖外管和竖内管之间通过调节螺栓相固定。
[0005]优选方案如下:
[0006]横内管外壁设置有安装通孔。
[0007]竖内管外壁设置有安装通孔。
[0008]具体操作时,将木模放置在木模安装平台上,通过调整横外管和横内管、竖外管和竖内管,到合适位置后使用调节螺栓固定;再将压紧板安装在横向支架下方,开启磁力座开关,使支腿固定在木模安装平台上,使压紧板平面与木模接触压紧。
[0009]本实用新型的优点:由于制作的木模大小高度都不相同,本实用新型工装可以横向及纵向的延伸和缩短,同时压紧板和磁力座的设置,起到很好的固定作用,让木模受力更均匀,且保证木模间隙的最小化,节省了后期的修补时间,降低成本,适合工业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0010]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0011]图中:1、横内管,2、横外管,3、竖外管,4、竖内管,5、木模安装平台,6、木模压紧板,
7、调节螺栓。
【具体实施方式】
[0012]结合附图对本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具体实施例。
[0013]实施例1:
[0014]一种减少模型间隙的加压工装,木模安装平台5上的工装包括相套接的横外管2和横内管I构成的横向支架和由相套接的竖外管3和竖内管4构成的支腿;所述的横向支架下垂直方向上设置有木模压紧板;所述的支腿底部设置有磁力座;所述的横外管2和横内管I之间、竖外管3和竖内管4之间通过调节螺栓7相固定。
[0015]横内管I外壁设置有安装通孔。
[0016]竖内管4外壁设置有安装通孔。
[0017]具体操作时,将木模放置在木模安装平台5上,通过调整横外管2和横内管1、竖外管3和竖内管4,到合适位置后使用调节螺栓7固定;再将压紧板安装在横向支架下方,开启磁力座开关,使支腿固定在木模安装平台5上,使压紧板平面与木模接触压紧。
[0018]本实用新型的优点:由于制作的木模大小高度都不相同,本实用新型工装可以横向及纵向的延伸和缩短,同时压紧板和磁力座的设置,起到很好的固定作用,让木模受力更均匀,且保证木模间隙的最小化,节省了后期的修补时间,降低成本,适合工业推广使用。
[0019]以上所述的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结构的前提下,还可以作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不会影响本实用新型实施的效果和专利的实用性。
【主权项】
1.一种减少模型间隙的加压工装,其特征在于:木模安装平台上的工装包括相套接的横外管和横内管构成的横向支架和由相套接的竖外管和竖内管构成的支腿;所述的横向支架下垂直方向上设置有木模压紧板;所述的支腿底部设置有磁力座;所述的横外管和横内管之间、竖外管和竖内管之间通过调节螺栓相固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减少模型间隙的加压工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横内管外壁设置有安装通孔。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减少模型间隙的加压工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竖内管外壁设置有安装通孔。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属于模具加工设备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减少模型间隙的加压工装,木模安装平台上的工装包括相套接的横外管和横内管构成的横向支架和由相套接的竖外管和竖内管构成的支腿;所述的横向支架下垂直方向上设置有木模压紧板;所述的支腿底部设置有磁力座;所述的横外管和横内管之间、竖外管和竖内管之间通过调节螺栓相固定。优点:由于制作的木模大小高度都不相同,本实用新型工装可以横向及纵向的延伸和缩短,同时压紧板和磁力座的设置,起到很好的固定作用,让木模受力更均匀,且保证木模间隙的最小化,节省了后期的修补时间,降低成本,适合工业推广使用。
【IPC分类】B27M3-00, B27M1-02
【公开号】CN204585457
【申请号】CN201520243599
【发明人】王志国
【申请人】青岛特拉斯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8月26日
【申请日】201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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