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棉纤维、竹纤维和木棉纤维的混纺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89456阅读:30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棉纤维、竹纤维和木棉纤维的混纺纱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棉纤维、竹纤维和木棉纤维的混纺纱,属于纺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混纺纱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纤维纺成的纱,如麻/棉、毛/棉、毛/麻/絹、涤/棉、涤/毛等等,打破了原来的棉、麻、毛、丝、化纤之间的界限,能够弥补单一某种纺织材料的不足,体现各组分纤维的优越性,以改善织物的服用功能,扩大适用范围。现有的混纺纱种类较少,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提供了一种棉纤维、竹纤维和木棉纤维的混纺纱。本发明的棉纤维、竹纤维和木棉纤维的混纺纱,包括下列成分:棉纤维30-40重量份、竹纤维30-40重量份和木棉纤维20-40重量份。所述的棉纤维、竹纤维和木棉纤维的混纺纱,包括下列成分:棉纤维35重量份、竹纤维35重量份和木棉纤维30重量份。本发明具有如下技术效果:本发明的混纺纱将棉纤维、竹纤维和木棉纤维特点互补,发挥三者的优点。
具体实施例方式实施例1
本实施例的棉纤维、竹纤维和木棉纤维的混纺纱,包括下列成分:棉纤维30重量份、竹纤维30重量份和木棉纤维40重量份。实施例2
本实施例的棉纤维、竹纤维和木棉纤维的混纺纱,包括下列成分:棉纤维40重量份、竹纤维40重量份和木棉纤维20重量份。实施例3
本实施例的 棉纤维、竹纤维和木棉纤维的混纺纱,包括下列成分:棉纤维35重量份、竹纤维35重量份和木棉纤维30重量份。
权利要求
1.一种棉纤维、竹纤维和木棉纤维的混纺纱,其特征在于,包括下列成分:棉纤维30-40重量份、竹纤维30-40重量份和木棉纤维20-40重量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棉纤维、竹纤维和木棉纤维的混纺纱,其特征在于,包括下列成分:棉纤维35重量份、竹纤维 35重量份和木棉纤维30重量份。
全文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棉纤维、竹纤维和木棉纤维的混纺纱,包括下列成分棉纤维30-40重量份、竹纤维30-40重量份和木棉纤维20-40重量份。本发明具有如下技术效果本发明的混纺纱将棉纤维、竹纤维和木棉纤维特点互补,发挥三者的优点。
文档编号D02G3/04GK103243428SQ20131018904
公开日2013年8月14日 申请日期2013年5月21日 优先权日2013年5月21日
发明者徐爱素 申请人:海安县鑫荣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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