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升降式晾衣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20102阅读:507来源:国知局
一种升降式晾衣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晾衣架技术领域,更具体的是涉及一种升降式晾衣架。



背景技术:

阳台的一个主要功能就是晾晒衣物,随着时代的进步,传统的竹竿、衣叉已经逐渐被升降晾衣架取代。目前,升降晾衣架分为手摇和电动两种,通过滑轮装置,使晾衣杆上下升降,方便不同年龄身高的人士晾晒衣服。如中国专利申请号为201420186294.7,发明名称为一种自动升降式晾衣架,包括电动升降机构、两组并排的升降衣杆组件,所述升降衣杆组件包括固定在顶棚上的第一定滑轮和第二定滑轮、设置在第一定滑轮旁边的第一转向轮、晾衣杆和拉绳,第二定滑轮位于顶棚上靠近电动升降机构处,所述拉绳包括牵引绳、第一升降绳和第二升降绳,第一升降绳的一端和第二升降绳的一端共同与一连接件相连接,第一升降绳的另一端绕过第一定滑轮与晾衣杆的一端相连接,第二升降绳的另一端则依次绕过第一转向轮、第二定滑轮与晾衣杆的另一端相连接,所述牵引绳的一端与电动升降机构相连接,牵引绳的另一端与连接件相连接。本实用新型的晾衣杆两端的拉绳可完全同步升降,确保晾衣杆始终保持水平状态。虽然此专利的晾衣杆两端的拉绳可同步升降,确保晾衣杆始终保持水平状态,但是,它跟目前的其它升降晾衣架一样,存在的最大问题是晾衣架上可钩挂衣架的孔位过少,一般一排只能晾十件以下的衣服,难以满足成员较多的家庭晾晒衣服需要;若勉强增加挂衣孔位,只会引起衣服之间的通风间隙不足,衣服局部位置难以晒干。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之不足而提供的一种不仅结构简单,调节使用方便,稳定性好的升降式晾衣架。

本实用新型是采用如下技术解决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一种升降式晾衣架,包括晾衣架主体、连接驱动晾衣架主体升降的升降机构,晾衣架主体设置有若干排晾衣杆,其特征在于,所述晾衣架主体上设置有导轨杆,导轨杆上设置有滑动配合的晾衣支架。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说明,所述晾衣杆的导轨杆沿其轴向方向设置有滑槽,晾衣支架包括与所述滑槽滑动配合的晾衣杆和/或晾袜架。

所述晾衣杆的底部设置有滑座,滑座嵌入滑槽并与滑槽内壁滑动配合。

所述晾袜架包括晾袜顶架和设置在晾袜顶架底部的滑座,在晾袜顶架的两侧分别设置有向下的弯折边,弯折边上设置吊挂有多个衣夹。

所述晾袜顶架采用金属板压制而成,金属板的顶部冲压有多个透气孔,弯折边上设置有多个吊挂衣夹的钩挂孔。

所述滑座为沿平行于晾衣杆轴向方向设置的滑杆,或是沿平行于晾衣杆轴向方向依次排列设置的多个滑块。

所述升降结构的上方设置有顶座,顶座内设置有紫外线装置和/或吹风装置。

本实用新型采用上述技术解决方案所能达到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采用在现有的晾衣架主体基础上增设可以展开和收起的晾衣支架,在收起晾衣支架的状态下,其使用跟普通的晾衣架一样,不仅没有增加晾衣架所占用的空间,而且用户还可以根据需要适当的扩展其功能,使用更加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实施例2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实施例2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1、晾衣架主体 2、升降机构 3、晾衣杆 4、导轨杆 4-1、滑槽 5、晾衣支架 5-1、滑座 6、晾袜架 6-1、晾袜顶架 6-11、弯折边 6-2、衣夹 6-3、透气孔。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技术方案作详细的描述。

实施例1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升降式晾衣架,包括晾衣架主体1、连接驱动晾衣架主体升降的升降机构2,晾衣架主体设置有若干排晾衣杆3,晾衣架主体上设置有导轨杆4,导轨杆4上设置有滑动配合的晾衣支架5。晾衣杆的导轨杆4沿其轴向方向设置有滑槽4-1,晾衣支架5包括与所述滑槽滑动配合的晾衣杆,晾衣杆的底部设置有滑座5-1,滑座嵌入滑槽并与滑槽内壁滑动配合。滑座为沿平行于晾衣杆轴向方向设置的滑杆,或是沿平行于晾衣杆轴向方向依次排列设置的多个滑块。所述升降结构2的上方设置有顶座,顶座内设置有紫外线装置和吹风装置,紫外线装置用于杀灭细菌,吹风装置用于风干衣服。

升降机构2可以采用电动形式或手动形式。

在使用过程中,当需要增加晾衣空间时,只需要将晾衣支架沿导轨杆的滑槽拉出;反之,当不需要使用晾衣支架时,只需要反向推送晾衣支架,使其隐藏于滑槽内即可。

实施例2

如图3和图4所示,本实施例中,晾衣支架除了实施例1中所述的晾衣杆外,还包括晾袜架6,晾袜架包括晾袜顶架6-1和设置在晾袜顶架底部的滑座5-1,在晾袜顶架的两侧分别设置有向下的弯折边6-11,弯折边上设置吊挂有多个衣夹6-2。晾袜顶架采用金属板压制而成,金属板的顶部冲压有多个透气孔6-3,弯折边上设置有多个吊挂衣夹的钩挂孔。

以上所述的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创造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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