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级玻璃纤维布的布面泡沫消除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895121发布日期:2020-05-26 18:19阅读:414来源:国知局
电子级玻璃纤维布的布面泡沫消除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玻璃纤维布的后处理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电子级玻璃纤维布的布面泡沫消除装置。



背景技术:

由于电子级玻璃纤维布后处理段中处理液的化学特性,其在玻纤布生产过程中,电子级玻璃纤维布含浸后在挤压轮的反复挤压下会产生大量泡沫附着在挤压轮上和电子级玻璃纤维布表面上,玻纤布越厚,玻纤布生产速度越快,电子级玻璃纤维布表面产生的泡沫就越多。

目前,电子级玻璃纤维布的后处理均采用硅烷偶联剂水解液进行处理,硅烷偶联剂水解液本身极易产生泡沫,而且随着用户对布样含浸性的要求越来越高,需要不断对硅烷偶联剂水解液进行改进,添加表面活性剂,减小水解液表面的张力,如此硅烷偶联剂水解液在生产中将产生更多的泡沫。而泡沫的增多会带来诸多问题,首先泡沫的增多降低了硅烷偶联剂水解液的循环使用效率,增加成本,且泡沫会加速硅烷偶联剂水解液的聚合,影响其使用效果;最重要的是布面上附着的大量泡沫会使电子级玻璃纤维布不易烘干,且布面上易留下水渍、斑点和布污等异常,从而严重影响布面外观品质,易造成客户使用不良和投诉等问题。因此,有必要对布面泡沫进行自动有效地清除。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电子级玻璃纤维布的布面泡沫消除装置。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解决方案是:

一种电子级玻璃纤维布的布面泡沫消除装置,其包括含浸槽挤压轮、干燥炉、通风管、风机、热风炉和通风板;干燥炉对称设置并位于含浸槽挤压轮的上方,电子级玻璃纤维布通过对称设置的含浸槽挤压轮之间的缝隙穿过,通风管对称设置在干燥炉的外侧,以起到运输热气的作用;风机对称设置在通风管的下侧,以调节风速;热风炉对称设置在风机的下侧,以调节热风的温度;通风板对称设置在热风炉的下侧并位于干燥炉的下侧,以使热气吹向电子级玻璃纤维布,即通风板内热风对穿过后的电子级玻璃纤维布进行预热干燥,从而消除电子级玻璃纤维布的布面泡沫。

进一步地,含浸槽挤压轮包括第一含浸槽挤压轮和第二含浸槽挤压轮,电子级玻璃纤维布从第一含浸槽挤压轮和第二含浸槽挤压轮之间穿过。

干燥炉包括第一干燥炉和第二干燥炉,第一干燥炉的上侧和下侧分别设有第一挡板和第三挡板,第二干燥炉的上侧和下侧分别设有第二挡板和第四挡板。

通风管包括第一通风管和第二通风管,第一通风管的上端与第一干燥炉相连通,第二通风管的上端与第二干燥炉相连通。

风机包括第一风机和第二风机,第一风机位于第一通风管的下端,第二风机位于第二通风管的下端。

热风炉包括第一热风炉和第二热风炉,第一热风炉位于第一风机的下端,第二热风炉位于第二风机的下端。

通风板包括第一通风板和第二通风板,第一通风板位于第一热风炉的下端并置于第三挡板的上侧,第二通风板位于第二热风炉的下端并置于第四挡板的上侧。

进一步地,通风板为双层多孔通风板。

进一步地,通风板包括内层和接近玻纤布的外层。

进一步地,内层中通风孔的直径为5mm,外层中通风孔的直径为2mm。

由于采用上述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通风管、风机、热风炉和通风板,从而使得通风板上热风的温度和压力达到要求,使得热风对布面上的泡沫进行预热消泡,并对消泡后的布面上的硅烷偶联剂水解液起到一个均匀分散的效果,从而避免了泡沫消除后留下水渍、斑点和布污等异常情况,使得布面的改善率达到90%以上,从而提高了电子级玻璃纤维布的布面外观品质。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技术中电子级玻璃纤维布的布面泡沫消除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电子级玻璃纤维布的布面泡沫消除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双层多孔通风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双层多孔通风板的内层放大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双层多孔通风板的接近布面的外层的放大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0-电子级玻璃纤维布、1-第一含浸槽挤压轮、2-第二含浸槽挤压轮、3-第一干燥炉、4-第二干燥炉、5-第一挡板、6-第二挡板、7-第三挡板、8-第四挡板、9-第一通风管、10-第二通风管、11-第一风机、12-第二风机、13-第一热风炉、14-第二热风炉、15-第一通风板、16-第二通风板、a-双层通风板内层和b-双层通风板接近布面的外层。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电子级玻璃纤维布的布面泡沫消除装置。

如图1所示,现有技术中的电子级玻璃纤维布的布面泡沫消除装置包括含浸槽挤压轮和干燥炉。其中,含浸槽挤压轮包括第一含浸槽挤压轮1和第二含浸槽挤压轮2,电子级玻璃纤维布0从第一含浸槽挤压轮1和第二含浸槽挤压轮2之间的缝隙穿过,通过调节挤压轮的压力来控制电子级玻璃纤维布0上处理液的含量。

干燥炉包括第一干燥炉3和第二干燥炉4,第一干燥炉3和第二干燥炉4对称设置并位于第一含浸槽挤压轮1、第二含浸槽挤压轮2的上方,第一干燥炉3的上侧和下侧分别设有第一挡板7和第三挡板5,第二干燥炉4的上侧和下侧分别设有第二挡板8和第四挡板6,第一干燥炉3和第二干燥炉4对穿过后的电子级玻璃纤维布0进行干燥,从而消除电子级玻璃纤维布0的布面泡沫。

以下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实施例:

如图2所示,本实施例的电子级玻璃纤维布的布面泡沫消除装置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增设了依次连接的通风管、风机、热风炉和通风板。其中,通风管对称设置在干燥炉的外侧且通风管为热气流经的管道,从而起到运输热气的作用。通风管包括第一通风管9和第二通风管10,第一通风管9的上端与第一干燥炉3相连通,第二通风管10的上端与第二干燥炉4相连通。

风机对称设置在通风管的下侧,以调节风速。风机包括第一风机11和第二风机12,第一风机11位于第一通风管9的下端,第二风机12位于第二通风管10的下端。

热风炉对称设置在风机的下侧,以调节热风的温度。热风炉包括第一热风炉13和第二热风炉14,第一热风炉13位于第一风机11的下端,第二热风炉14位于第二风机12的下端。

通风板对称设置在热风炉的下侧并位于干燥炉的下侧,以使热气吹向电子级玻璃纤维布0,即通风板内热风对穿过后的电子级玻璃纤维布0进行预热干燥,从而消除电子级玻璃纤维布0的布面泡沫;通风板包括第一通风板15和第二通风板16,第一通风板15位于第一热风炉13的下端并置于第三挡板5的上侧,第二通风板16位于第二热风炉14的下端并置于第四挡板6的上侧。

其中,如图3至图5所示,通风板为双层多孔通风板,实际上,第一通风板15包括双层通风板内层a和双层通风板接近布面的外层b,第二通风板16也包括双层通风板内层a和双层通风板接近布面的外层b。具体地,双层通风板内层a中通风孔的直径为5mm,双层通风板内层a主要起到缓冲气流压力及均匀分散气流的效果,使得热气到达双层通风板接近布面的外层b的时候能够均匀分布。双层通风板接近布面的外层b中通风孔的直径为2mm,双层通风板接近布面的外层b的作用相当于均匀排列的喷嘴,使得从双层通风板接近布面的外层b中每个小孔内出来的热气能够具备相同的风量、压力和温度。

整个布面泡沫消除装置内热风的流向为:第一干燥炉3和电子级玻璃纤维布0之间的热气,从第一通风管9流出,然后流入第一风机11、第一热风炉13,最后流入第一通风板15,接着流向电子级玻璃纤维布0,后续流入第一通风管9循环进行;同理,第二干燥炉4和电子级玻璃纤维布0之间的热气,从第二通风管10流出,然后流入第二风机12、第二热风炉14,最后流入第二通风板16,接着流向电子级玻璃纤维布0,后续流入第二通风管10循环进行。

在电子级玻璃纤维布0正常生产之前,开启第一干燥炉3、第二干燥炉4、第一风机11和第二风机12,及开启热风预热消泡装置(即第一通风板15和第二通风板16),可根据生产需求调节第一风机11和第二风机12的频率控制第一通风板15和第二通风板16内热风的风压,使得热风对布面上的硅烷偶联剂水解液起到一个均匀分散的效果。根据生产需求可调节第一干燥炉3和第二干燥炉4的温度来调节干燥炉区的温度及第一通风板15和第二通风板16内热风的温度,从而起到预热消泡的效果,且因风温温度不高,使得布面上硅烷偶联剂水解液水分蒸发速度得以控制,进一步对布面上的泡沫进行消除。若开启第一干燥炉3和第二干燥炉4仍无法满足通风板内热风温度的需求,可开启并调节第一热风炉13和第二热风炉14的功率以使第一通风板15和第二通风板16内热风的温度和压力达到要求,使得热风对布面上的泡沫进行预热消泡,并对消泡后的布面上的硅烷偶联剂水解液起到一个均匀分散的效果,从而避免了泡沫消除后留下水渍、斑点和布污等异常,以提高电子级玻璃纤维布0的布面外观品质。

具体地,风压的调节标准依赖于整体的生产工艺,如(生产的布种规格),其风压目标效果为:使得玻纤布表面的处理液(布面泡沫已消毒)均匀分布。压力过小,无法对玻纤布表面的处理液起到均匀分散的效果;压力过大,会使玻纤布变形造成移纱等异常情况,因此需选用合适的压力,如生产1080玻纤布其风压调节为(0.8±0.1)kn/m2

温度的调节标准依赖于整体的生产工艺,如(生产的布种、生产玻纤布的线速度),其温度调节的目标效果为:使得玻纤布表面的泡沫在通风板区域内达到90%及全部消除。温度过低,消泡速度太慢,无法发挥消泡效果;温度过高,消泡速度虽然快但是水分蒸发也比较快,泡沫消除后还是会在玻纤布表面上留下水渍、斑点等异常,因此需要选用合适的温度,如生产1080玻纤布,其温度控制在70±5/℃。

上述对实施例的描述是为了便于该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理解和使用本实用新型。熟悉本领域技术人员显然可以容易的对这些实施例做出各种修改,并把在此说明的一般原理应用到其他实施例中,而不必经过创造性的劳动。因此,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原理,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范畴所做出的改进和修改都应该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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