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两用主龙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00532阅读:22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两用主龙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建筑物吊顶结构设计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两用主龙骨。
背景技术
在现有建筑物吊顶的结构中,主龙骨只用于支撑副龙骨及吊顶装饰板之用。而安装于吊顶的灯具,采用悬挂于吊顶装饰板或嵌入于吊顶装饰板之上。由于悬挂于吊顶装饰板的灯具占用建筑物空间较大,且易被外物碰撞,因此,较多采用嵌入式结构。但,现有的嵌入式灯具还是占据了较大的建筑物空间。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两用主龙骨,其与吊顶灯具合成一体,从而减少占据建筑物吊顶的空间,简化建筑物吊顶的安装结构。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两用主龙骨,由型材制成,与建筑物吊顶的吊架固定连接,主龙骨支撑吊顶装饰板;或者,主龙骨搭接副龙骨,主龙骨与副龙骨支撑吊顶装饰板,主龙骨形成发光体的容纳区,容纳区内安装发光体;主龙骨上方形成凸耳,凸耳与所述的吊架固定相连。 所述的两用主龙骨,凸耳开有通孔,通过一卡簧将吊顶装饰板卡固于主龙骨,卡簧上部穿过凸耳的通孔后与主龙骨钩合。 所述的两用主龙骨,发光体采用灯管,灯管通过两端的灯座定位于主龙骨。[0007] 所述的两用主龙骨,灯座与主龙骨间滑动配合。 所述的两用主龙骨,主龙骨的内壁下部沿纵向形成卡槽,卡槽卡接格栅罩、透光板或透光罩。 本实用新型的主龙骨型材除支撑副龙骨及吊顶装饰板之外,还兼作灯具的灯架之用,即把现有的主龙骨与灯具融合成一体,从而极大地减少占据建筑物吊顶的空间,又简化了建筑物吊顶的安装结构。 此外,本实用新型的发光体采用灯管时,其两端灯座间的距离还可以通过滑动灯座来调节,从而适应了不同长度灯管的安装,以及方便调整灯管与主龙骨间的相对位置,安装及使用都简便。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主龙骨的安装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详细说明。 如图l所示,建筑物顶面固定安装吊架2,吊架2下方形成一对挂钩3。兼作灯架之用的主龙骨1由金属型材制成,呈长条形,主龙骨1呈平行状布设于吊顶。根据主龙骨1的横截面,其呈拱形,拱形内部为灯管8及灯管两端灯座的容纳区,灯座与主龙骨1间滑动配合,灯管8通过两端灯座与电源联接。主龙骨1的发光体容纳区的下方相对内壁沿纵向形成卡槽5,两侧卡槽5卡接格栅罩10。 主龙骨1的上方形成对称的凸耳6,两凸耳6分别钩合于吊架2下方的两挂钩3。主龙骨l的上方中部还设有勾固部9。另设卡簧4,卡簧4的下端将吊顶装饰板7的侧边顶压于主龙骨1的外壁,上端穿过凸耳6的通孔后与勾固部9相钩合,从而将吊顶装饰板7固定于主龙骨1之上。 当然,主龙骨1也可以搭接副龙骨,主龙骨1与副龙骨围构成吊顶装饰板7的支撑架。卡槽5也可以卡接透光板或透光罩。 本实用新型将现有吊顶结构中的主龙骨与灯具融合成一体,将主龙骨兼作灯具的灯架,从而极大地减少占据建筑物吊顶的空间,提高了有限而宝贵的建筑物空间,同时又简化了建筑物吊顶的安装结构。 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认识到,上述只是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解释,并不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任何对本实用新型的等同替换都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一种两用主龙骨,由型材制成,与建筑物吊顶的吊架固定连接,主龙骨支撑吊顶装饰板;或者,主龙骨搭接副龙骨,主龙骨与副龙骨支撑吊顶装饰板,其特征是所述的主龙骨形成发光体的容纳区,容纳区内安装发光体;所述的主龙骨上方形成凸耳,凸耳与所述的吊架固定相连。
2. 如权利要求l所述的两用主龙骨,其特征是所述的凸耳开有通孔,通过一卡簧将吊顶装饰板卡固于主龙骨,卡簧上部穿过凸耳的通孔后与主龙骨钩合。
3. 如权利要求l所述的两用主龙骨,其特征是所述的发光体采用灯管,灯管通过两端的灯座定位于主龙骨。
4.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两用主龙骨,其特征是所述的灯座与主龙骨间滑动配合。
5.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两用主龙骨,其特征是所述主龙骨的内壁下部沿纵向形成卡槽,卡槽卡接格栅罩、透光板或透光罩。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两用主龙骨,由型材制成,与建筑物吊顶的吊架固定连接,主龙骨支撑吊顶装饰板;或者,主龙骨搭接副龙骨,主龙骨与副龙骨支撑吊顶装饰板,主龙骨形成发光体的容纳区,容纳区内安装发光体;主龙骨上方形成凸耳,凸耳与所述的吊架固定相连。本实用新型的主龙骨除支撑副龙骨及吊顶装饰板之外,还兼作灯具的灯架之用,既把现有的主龙骨与灯具融合成一体,从而极大地减少占据建筑物吊顶的空间,又简化了建筑物吊顶的安装结构。
文档编号E04B9/06GK201459990SQ20092011679
公开日2010年5月12日 申请日期2009年4月1日 优先权日2009年4月1日
发明者徐蕴慧 申请人:徐蕴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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