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热塑性玻璃钢管道用无碱玻璃纤维直接纱的浸润剂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00650阅读:191来源:国知局
一种热塑性玻璃钢管道用无碱玻璃纤维直接纱的浸润剂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一种热塑性玻璃钢管道用无碱玻璃纤维直接纱的浸润剂,所述浸润剂包括硅烷偶联剂、PEG类润滑剂、成膜剂、阳离子表面活性剂、pH值调节剂和水,所述浸润剂的固含量为6~14%;所述成膜剂为环氧乳液、聚氨酯乳液和环氧改性的丙烯酸酯乳液的共混物;所述的pH值调节剂为酸;下列各组分的含量以其质量占浸润剂固体质量的百分比例表示如下:偶联剂6~20%,润滑剂5~20%,环氧乳液20~40%,聚氨酯乳液10~30%,环氧改性的丙烯酸酯乳液15~25%,成膜剂65~75%,表面活性剂0.5~8%,pH值调节剂2~7%。采用本发明所述浸润剂生产的直接无捻粗纱,不但具备超高的断裂强度,并且耐磨性好,毛羽少,从而满足热塑性玻璃钢管道的设计指标。
【专利说明】一种热塑性玻璃钢管道用无碱玻璃纤维直接纱的浸润剂(-)【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热塑性玻璃钢管道用无碱玻璃纤维直接纱的浸润剂。
(二)【背景技术】
[0002]热塑性玻璃钢管道是将热塑性塑料加热熔融后,与η层玻璃纤维复合,加压卷绕成管道制品,属于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技术领域】。与金属管道相比,热塑性玻璃钢管道具有轻质、高强、内壁光滑、摩擦系数小、防渗、耐腐蚀、隔热、绝缘、可加热整形焊接等优点,广泛用于石油、化工、电力、运输、给水排水等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当工作温度为一 60°C至+100°C时,可供贮存和输送各种有机和无机介质。
[0003]与热固性玻璃钢管道不同的是,热塑性玻璃钢管道不需要玻璃纤维与树脂相容,其管道中的玻璃纤维是通过热塑性树脂包裹固定而达到的增强作用。因此,热塑性玻璃钢管道设计中,玻璃纤维必须具备超高的干纱断裂强度和低毛羽性能。一般性能要求如下(以600tex为例):
[0004]?断裂强度
【权利要求】
1.一种热塑性玻璃钢管道用无碱玻璃纤维直接纱的浸润剂,所述浸润剂包括偶联剂、润滑剂、成膜剂、表面活性剂、PH值调节剂和水,所述浸润剂的固含量为6~14% ;所述偶联剂采用硅烷偶联剂;所述润滑剂采用PEG类润滑剂;所述成膜剂为环氧乳液、聚氨酯乳液和环氧改性的丙烯酸酯乳液的共混物;所述的表面活性剂为阳离子表面活性剂;所述的PH值调节剂为酸;所述浸润剂中下列各组分的含量以其质量占浸润剂固体质量的百分比例表示如下: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浸润剂,其特征在于:所述浸润剂中下列各组分的含量以其质量占浸润剂固体质量的百分比例 表示如下: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浸润剂,其特征在于:所述浸润剂中下列各组分的含量以其质量占浸润剂固体质量的百分比例表示如下:
4.如权利要求1~3之一所述的浸润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偶联剂为带环氧基、乙烯基或氨基的硅烷基偶联剂。
5.如权利要求1~3之一所述的浸润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环氧乳液是水溶性、双酚A型或双酚F型环氧树脂乳液,环氧树脂的分子量为360~2000,分散相平均粒径0.2~2.0 μ m ;所述的聚氨酯乳液是通过外乳化或内乳化方法制得的聚酯型或聚醚型聚氨酯树脂乳状液,聚氨酯树脂的相对分子质量为50000~80000,分散相平均粒径0.2~2.0 μ m ;所述环氧改性的丙烯酸酯乳液中,环氧改性的丙烯酸酯树脂的相对分子质量为4000~20000,分散相平均粒径0.2~2.0 μ m。
6.如权利要求1~3之一所述的浸润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阳离子表面活性剂采用烷基吡啶盐、季铵盐、胺盐中的一种。`
7.如权利要求1~3之一所述的浸润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pH调节剂采用酸,所述的浸润剂的PH值控制在2~10。
8.如权利要求1~3之一所述的浸润剂,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偶联剂为带环氧基、乙烯基或氨基的硅烷基偶联剂; 所述环氧乳液是水溶性、双酚A型或双酚F型环氧树脂乳液,环氧树脂的分子量为360~2000,分散相平均粒径0.2~2.0 μ m ;所述的聚氨酯乳液是通过外乳化或内乳化方法制得的聚酯型或聚醚型聚氨酯树脂乳状液,聚氨酯树脂的相对分子质量为50000~80000,分散相平均粒径0.2~2.0 μ m ;所述环氧改性的丙烯酸酯乳液中,环氧改性的丙烯酸酯树脂的相对分子质量为4000~20000,分散相平均粒径0.2~2.0 μ m。 所述的阳离子表面活性剂采用烷基吡啶盐、季铵盐、胺盐中的一种。 所述的PH调节剂采用酸,所述的浸润剂的pH值控制在2~10。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浸润剂,其特征在于:所述浸润剂由偶联剂、润滑剂、成膜剂、表面活性剂、pH值调节剂和水组成。
【文档编号】C03C25/40GK103880300SQ201410043648
【公开日】2014年6月25日 申请日期:2014年1月29日 优先权日:2014年1月29日
【发明者】张燕, 张志坚, 宋长久, 费其锋, 姚尧平, 周贤旺, 李明 申请人: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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