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调加强杆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50418阅读:404来源:国知局
可调加强杆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墙体支架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可调加强杆件。



背景技术:

目前墙体、楼屋架等个部位支撑多采用龙骨加强结构。但该龙骨加强结构采用刚性连接,不能调节距离,方向固定,不能角度调节,刚性连接随时间推移会出现松动,而且对后期维护不便利。

公开于该背景技术部分的信息仅仅旨在增加对本发明的总体背景的理解,而不应当被视为承认或以任何形式暗示该信息构成已为本领域一般技术人员所公知的现有技术。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合理的可调加强杆件,该可调加强杆件的距离可调,支撑强度大,不易变形,而且使用便捷,能够实现多角度支撑,适用于墙体、楼屋架等部位支撑。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可调加强杆件,包括:支撑脚板,其上开设有多个贯穿上下表面的第一安装钉孔,该支撑脚板的顶面中部固定有旋转底座,该旋转底座具有旋转球窝;支撑杆,其下端具有与所述旋转底座的旋转球窝适配的旋转球头,所述支撑杆的中部设置有距离调节螺母形成伸缩杆结构,通过旋转所述距离调节螺母能够调整支撑杆的轴向长度;以及支撑顶板,其设置在所述支撑杆的上端,该支撑顶板上开设有多个贯穿上下表面的第二安装钉孔。

优选地,上述技术方案中,支撑脚板为矩形板状,多个所述第一安装钉孔成矩形矩阵排布。

优选地,上述技术方案中,支撑顶板为矩形板状,多个所述第二安装钉孔成矩形矩阵排布。

优选地,上述技术方案中,支撑杆分为上下两段,分别与距离调节螺母螺接,通过旋转所述距离调节螺母来调整支撑杆的轴向长度。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如下有益效果:该可调加强杆件的距离可调,支撑强度大,不易变形,而且使用便捷,能够实现多角度支撑,适用于墙体、楼屋架等部位支撑。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可调加强杆件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的可调加强杆件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描述,但应当理解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受具体实施方式的限制。

除非另有其它明确表示,否则在整个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术语“包括”或其变换如“包含”或“包括有”等等将被理解为包括所陈述的元件或组成部分,而并未排除其它元件或其它组成部分。

如图1和图2所示,根据本发明具体实施方式的可调加强杆件的具体结构包括:支撑脚板1、支撑杆2、距离调节螺母3和支撑顶板4,其中,支撑脚板1通过螺钉固定在需要支撑的墙体、楼屋架等支撑部位的下方,支撑杆2的下端能够调整角度的设置在支撑脚板1的顶面,距离调节螺母3设置在支撑杆2的中部,通过旋转距离调节螺母3能够调整支撑杆2的轴向长度,支撑顶板4设置在支撑杆2的上端,用于与需要支撑的墙体、楼屋架等支撑部位固定。通过旋转距离调节螺母3能够调整支撑杆2的轴向长度,使得该可调加强杆件的支撑距离可调,支撑强度大,不易变形,而且支撑杆2的下端能够调整角度的设置在支撑脚板1的顶面能够实现该可调加强杆件的多角度支撑,使用便捷。

具体来讲,支撑脚板1为矩形板状,其上开设有多个贯穿上下表面的第一安装钉孔7,用于通过第一螺钉固定在需要支撑的墙体、楼屋架等支撑部位的下方,优选的,多个第一安装钉孔成矩形矩阵排布。支撑脚板1的顶面中部固定有旋转底座5,该旋转底座5具有旋转球窝,用于与支撑杆2的下端配合,使得支撑杆2的下端能够调整角度的设置在支撑脚板1的顶面。

支撑杆2的下端具有与支撑脚板1的旋转底座5旋转球窝适配的旋转球头6,使得支撑杆2的下端能够调整角度的设置在支撑脚板1的顶面。距离调节螺母3设置在支撑杆2的中部形成伸缩杆结构,通过旋转距离调节螺母3能够调整支撑杆2的轴向长度,优选的,支撑杆2分为上下两段,分别与距离调节螺母3螺接,通过旋转距离调节螺母3来调整支撑杆2的轴向长度。

支撑顶板4为矩形板状,其上开设有多个贯穿上下表面的第二安装钉孔8,支撑顶板4设置在支撑杆2的上端,用于通过第二螺钉与需要支撑的墙体、楼屋架等支撑部位固定。优选的,多个第二安装钉孔成矩形矩阵排布。通过旋转距离调节螺母3能够调整支撑杆2的轴向长度,使得该可调加强杆件的支撑距离可调,支撑强度大,不易变形,而且支撑杆2的下端能够调整角度的设置在支撑脚板1的顶面能够实现该可调加强杆件的多角度支撑,使用便捷。

综上,该可调加强杆件的距离可调,支撑强度大,不易变形,而且使用便捷,能够实现多角度支撑,适用于墙体、楼屋架等部位支撑。

前述对本发明的具体示例性实施方案的描述是为了说明和例证的目的。这些描述并非想将本发明限定为所公开的精确形式,并且很显然,根据上述教导,可以进行很多改变和变化。对示例性实施例进行选择和描述的目的在于解释本发明的特定原理及其实际应用,从而使得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并利用本发明的各种不同的示例性实施方案以及各种不同的选择和改变。本发明的范围意在由权利要求书及其等同形式所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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