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布料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492115阅读:275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布料车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布料车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新型布料车。



背景技术:

在管桩生产企业中,由于混凝土强度等级要求高,管桩桩身长,相关工艺较为复杂。因此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直接影响到管桩质量,而布料环节是其中较为重要一环。该环节由于混凝土凝固快等特性要求尽可能缩短布料时间,且要求布料均匀,减轻工人操作强度,减少混凝土散落管模外。一般管桩生产企业对管桩布料工序重视不够,仅限于比较传统的布料方式,容易造成管桩布料不均、布料时间长、混凝土浪费大的弊端,加大了工人的劳动强度。而且不能用于不同直径规格的管型模具布料。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结构合理、紧凑,能适应不同直径规格的管型模具布料的新型布料车。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新型布料车,包括车架组件、车轮组件、料斗组件、驱动组件、导料斗组件、导料斗导向组件及滑轮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车架组件下端设有四组车轮组件,所述车架组件顶部设有料斗组件,所述料斗组件与车架组件通过弹簧连接,所述车架组件后端设有驱动组件,所述料斗组件下端设有导料斗组件,所述导料斗组件上端对应设有导料斗导向组件,所述驱动组件上连接有导料斗组件,所述导料斗组件在驱动组件作用下可上下移动,在导料斗导向组件作用下可自动开合。

进一步的,所述导料斗组件通过驱动组件可自由上下移动,导料斗上升时,导料斗内壁与导料斗导向组件接触,导料斗在导料斗导向组件作用下,导料斗下端随着高度的上升逐渐打开,导料斗下降时,导料斗在导料斗导向组件作用下,导料斗下端随着高度的下降逐渐关闭,能自动适应不同直径管型模具的布料。

进一步的,所述车架组件上还设有楼梯组件与电柜。

进一步的,所述车轮组件上设有减速机,可变频驱动,用于布料车行走的无级调速。

进一步的,所述滑轮组件上连接有电缆与控制线,用于电缆与控制线悬挂走线。

进一步的,所述驱动组件上连接有单排链。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本实用新型通过驱动装置驱动导料斗组件上下移动,并配合导料斗导向组件设计,可调整导料斗的张开角度,能自动适应不同直径管型模具的布料,具有一次成型、极大减少混凝土外落模外、布料均匀、缩短布料时间、工人操作强度低、生产效率高等优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左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导料斗组件与导料斗导向组件装配图。

图中标号:

1-车架组件 2-车轮组件  3-料斗组件

4-驱动组件 5-导料斗组件   6-导料斗导向组件

7-楼梯组件 8-单排链    9-滑轮组件

10-电柜。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作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作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参见图1、图2和图3所示,一种新型布料车,包括车架组件1、车轮组件2、料斗组件3、驱动组件4、导料斗组件5、导料斗导向组件6及滑轮组件9,所述车架组件1下端设有四组车轮组件2,所述车架组件1顶部设有料斗组件3,所述料斗组件3与车架组件1通过弹簧连接,所述车架组件1后端设有驱动组件4,所述料斗组件3下端设有导料斗组件5,所述导料斗组件5上端对应设有导料斗导向组件6,所述驱动组件4上连接有导料斗组件5,所述导料斗组件5在驱动组件4作用下可上下移动,在导料斗导向组件6作用下可自动开合。所述导料斗组件5通过驱动组件4可自由上下移动,导料斗上升时,导料斗内壁与导料斗导向组件6接触,导料斗在导料斗导向组件6作用下,导料斗下端随着高度的上升逐渐打开,导料斗下降时,导料斗在导料斗导向组件5作用下,导料斗下端随着高度的下降逐渐关闭。所述车架组件1上还设有楼梯组件7与电柜10。所述车轮组件2上设有减速机,可变频驱动,用于布料车行走的无级调速。所述滑轮组件9上连接有电缆与控制线,用于电缆与控制线悬挂走线。所述驱动组件4上连接有单排链8。

工作时:驱动组件4驱动导料斗上下移动,在导料斗上移时,导料斗随着高度的上升,使导料斗内壁与导料斗导向组件6接触范围越来越大,从而使导料斗开口打开越来越大;在导料斗下移时,导料斗随着高度的下降,使导料斗内壁与导料斗导向组件6接触范围越来越小直到没有接触,从而使导料斗开口越变越小,直到完全关闭。由此来控制导料斗开口的大小,从而用于不同直径管型模具的布料。

综上所示,本实用新型通过驱动装置驱动导料斗组件上下移动,并配合导料斗导向组件设计,可调整导料斗的张开角度,能自动适应不同直径管型模具的布料,具有一次成型、极大减少混凝土外落模外、布料均匀、缩短布料时间、工人操作强度低、生产效率高等优点。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以上述实施方式为限,但凡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根据本实用新型所揭示内容所作的等效修饰或变化,皆应纳入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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