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发光贴膜型的柔性发光建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204768发布日期:2019-07-17 06:26阅读:164来源:国知局
一种发光贴膜型的柔性发光建材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发光建材,尤其涉及一种发光贴膜型的柔性发光建材,可贴附在不同形状的建筑表面,作为透光和发光兼备的装饰材料。



背景技术:

结合可透光层以及发光组件的发光建材,通常应用在建筑的室外装饰或者是作为建筑的幕墙玻璃,具有一般透光建材以及发光广告牌相结合的优点。不仅可由发光组件显示作为广告或者装饰的发光图案,依据所采用的可透光层类型,也具有防爆、防水、防紫外线的特点。

现有的发光建材通常由两层玻璃,中间夹LED的结构。玻璃和LED光源的刚性特性,注定了这类建材只能是刚性。但很多建筑场合,都可能是弯曲或带形状的结构表面,这就限制了发光建材的应用。

而且在已有的建筑上,如果采用普通的发光建材,只能把原有的玻璃和瓷砖等材料拆卸下来,换成发光建材玻璃。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现有发光建材的刚性和浪费、拆卸成本高等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发光贴膜型的柔性发光建材,该建材可根据建筑表面的形状不同,发生曲折变化,以适应不同的应用场合。不必拆卸原有的建筑材料,直接贴附在上面,就可以兼备透光和发光的功能。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发光贴膜型的柔性发光建材,包括发光层和贴胶层。

发光层的构成,由下往上包括5层,依次为柔性基底层、透明导电层、有机发光层、阴极层和封装层。

所述的柔性基底层位于最底端,材质包括PET、PC、PEN(膜及聚萘二甲酸乙二醇酯薄膜)等。

所述的透明导电层在柔性基底层之上沉积,为MgO/Pt/Sm2O3纳米线夹层透明导电薄膜层。

所述的透明导电层在柔性基底层之上沉积,还可以是ZnO/Au/R2O(其中 R=Li,Na,K)纳米线夹层透明导电薄膜层,也就是说ZnO/Au/R2O纳米线夹层透明导电薄膜层可以是ZnO/Au/Li2O或ZnO/Au/Na2O或ZnO/Au/K2O之一种。

所述的有机发光层为透明导电层之上蒸镀的OLED有机发光层,可以是红、橙、黄、绿、蓝、靛、紫七色中的一种或多种。

所述的阴极层为有机发光层之上蒸镀的三文治结构ZnS/Ag/ZnS阴极层或者TiO2/Ag/TiO2阴极层。

所述的封装层是蒸镀薄膜封装顶层,材质为超薄二氧化硅、聚合物PET以及环氧树脂的一种,封装层厚度不限。

贴胶层是制备在底端柔性基底层的另一面,由胶粘剂膜层及其之上的保护胶层构成,其中胶粘剂可以是聚异氰酸酯或天然橡胶或合成橡胶;保护胶层可以是 PET、PC等。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一种发光贴膜型的柔性发光建材在兼顾现有发光建材的透光和发光的基础上,实现了可变形的特性,可用于形状弯曲的各种建筑表面。使用本实用新型产品贴膜后,经测试,贴膜后还有原来玻璃85%以上的透光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产品结构示意图。

其中1封装层;2阴极层;3有机发光层;4透明导电层;5柔性基底层;6 胶粘剂膜层;7保护胶层。

图2为透光曲线对比示意图。

其中,1线是原来玻璃的透光曲线,2线是贴膜本实用新型产品后的透光曲线。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1

在柔性PET基底上,通过脉冲激光沉积法制备MgO/Pt/Sm2O3纳米线夹层透明导电薄膜层,然后蒸镀制备AlQ有机发光层和ZnS/Ag/ZnS阴极层,SiO2封装层,得到透明发光膜。在PET基底的另一面,涂上天然橡胶的胶粘剂,贴上PC 保护层,则完成制备一种发光贴膜型的柔性发光建材。

实施例2

在柔性PET基底上,通过脉冲激光沉积法制备ZnO/Au/K2O纳米线夹层透明导电薄膜层,然后蒸镀制备AlQ有机发光层和TiO2/Ag/TiO2阴极层,SiO2封装层,得到透明发光膜。在PET基底的另一面,涂上天然橡胶的胶粘剂,贴上 PC保护层,则完成制备一种发光贴膜型的柔性发光建材。

实施例3

在柔性PET基底上,通过脉冲激光沉积法制备ZnO/Au/Na2O纳米线夹层透明导电薄膜层,然后蒸镀制备AlQ有机发光层和TiO2/Ag/TiO2阴极层,SiO2封装层,得到透明发光膜。在PET基底的另一面,涂上天然橡胶的胶粘剂,贴上 PC保护层,则完成制备一种发光贴膜型的柔性发光建材。

实施例4

在柔性PET基底上,通过脉冲激光沉积法制备ZnO/Au/Li2O纳米线夹层透明导电薄膜层,然后蒸镀制备AlQ有机发光层和TiO2/Ag/TiO2阴极层,SiO2封装层,得到透明发光膜。在PET基底的另一面,涂上天然橡胶的胶粘剂,贴上 PC保护层,则完成制备一种发光贴膜型的柔性发光建材。

应当说明的是,上述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依照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的修改,以及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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