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车库自动对中平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487603发布日期:2019-01-04 23:11阅读:201来源:国知局
一种车库自动对中平台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立体车库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车库自动对中平台。



背景技术:

立体车库领域,车辆停放时需要在对中平台进行自动对中,然后进行提升,以避免提升过程中造成干涉,现有的车库的对中调节装置,大多结构复杂,调节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可对车辆便捷地进行对中调节的车库自动对中平台。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一种车库自动对中平台,包括前调节平台和后调节平台,前调节平台上设有可进行左右方向移动的左前导向板和右前导向板,后调节平台上设有左后导向板和右后导向板,左前导向板和左后导向板之间连接有左导向梁,右前导向板和右后导向板之间连接有右导向梁,前调节平台上还设有驱动左前导向板和右前导向板进行左右移动的前驱动电机,后调节平台上还设有驱动左后导向板和右后导向板进行左右移动的后驱动电机,前驱动电机和后驱动电机同步动作。

前调节平台包括左前梳齿架和右前梳齿架,左前梳齿架和右前梳齿架包括多个沿左右方向设置的梳齿,梳齿包括多个可自由滚动的滚轮,各滚轮的顶面平齐,左前导向板卡设在左前梳齿架上,右前导向板卡设在右前梳齿架上。

后调节平台包括左后梳齿架和右后梳齿架,左后梳齿架和右后梳齿架包括多个沿左右方向设置的梳齿,梳齿包括多个可自由滚动的滚轮,各滚轮的顶面平齐,左后导向板卡设在左后梳齿架上,右后导向板卡设在右后梳齿架上。

前调节平台上设有前驱动电机,前驱动电机连接有前驱动齿轮,左前导向板连接有左前齿条,右前导向板连接右前齿条,左前齿条和右前齿条与前驱动齿轮啮合配合,后调节平台上设有后驱动电机,后驱动电机连接有后驱动齿轮,左后导向板连接有左后齿条,右后导向板连接右后齿条,左后齿条和右后齿条与后驱动齿轮啮合配合。

本实用新型的车库自动对中平台,前驱动电机可驱动左前导向板和右前导向板同步向外或向内移动,从而使车辆前端中心与对中平台中心对正,后驱动电机可驱动左后导向板和右后导向板同步向外或向内移动,从而使车辆后端中心与对中平台中心对正,前驱动电机和后驱动电机同步动作从而实现车辆的对中,对中平台整体结构简单且易于调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一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一车辆不对中的状态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一车轮左侧的导向板与车轮接触的状态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一车轮两侧的导向板均与车轮接触的状态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一车辆对中状态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本实用新型的车库自动对中平台的具体实施例一,如图1至图5中所示,包括前调节平台1和后调节平台2,前调节平台1上设有可进行左右方向移动的左前导向板3和右前导向板4,后调节平台2上设有左后导向板5和右后导向板6,左前导向板3和左后导向板5之间连接有左导向梁7,右前导向板4和右后导向板6之间连接有右导向梁8,前调节平台1上还设有驱动左前导向板3和右前导向板4进行左右移动的前驱动电机,后调节平台2上还设有驱动左后导向板5和右后导向板6进行左右移动的后驱动电机。

前调节平台1包括左前梳齿架11和右前梳齿架12,左前梳齿架11和右前梳齿架12包括多个沿左右方向设置的梳齿111,梳齿111包括多个可自由滚动的滚轮1111,各滚轮1111的顶面平齐,左前导向板4卡设在左前梳齿架11上,右前导向板5卡设在右前梳齿架12上。

后调节平台2包括左后梳齿架21和右后梳齿架22,左后梳齿架21和右后梳齿架22包括多个沿左右方向设置的梳齿211,梳齿211包括多个可自由滚动的滚轮2111,各滚轮2111的顶面平齐,左后导向板6卡设在左后梳齿架21上,右后导向板7卡设在右后梳齿架22上。

前调节平台1上设有前驱动电机,前驱动电机连接有前驱动齿轮8,左前导向板4连接有左前齿条41,右前导向板5连接右前齿条51,左前齿条41和右前齿条51与前驱动齿轮8啮合配合,后调节平台2上设有后驱动电机,后驱动电机连接有后驱动齿轮9,左后导向板6连接有左后齿条61,右后导向板7连接右后齿条71,左后齿条61和右后齿条62与后驱动齿轮9啮合配合。

使用时,前驱动电机可驱动左前导向板4和右前导向板5同步向外移动或同时向内移动,从而使车辆前端中心与对中平台中心对正,后驱动电机可驱动左后导向板6和右后导向板7同步向外移动或同时向内移动,从而使车辆后端中心与对中平台中心对正,前驱动电机和后驱动电机同步动作,从而实现车辆的自动对中,对中平台整体结构简单且易于调节。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做的其他修改或者等同替换,只要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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