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重载车辆搬运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135447发布日期:2021-08-03 13:22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重载车辆搬运器,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搬运车辆车轮的第一搬运机构和第二搬运机构,

所述第一搬运机构包括第一主体和第一支撑部,所述第一支撑部包括:

第一基体,连接于所述第一主体;

第一抱持机构,连接于所述第一基体,用于抱持所述车辆的车轮;

第一行走机构,位于所述第一抱持机构的下方,所述第一行走机构转动地连接于所述第一基体,在所述第一抱持机构抱持所述车辆的车轮时,所述第一行走机构通过所述第一基体和第一抱持机构承载所述车辆的车轮;

所述第二搬运机构包括第二主体、第二支撑部、第二行走机构,

所述第二主体连接于所述第一主体;

所述第二支撑部移动地连接于所述第二主体,所述第一支撑部用于承载所述车辆的一对车轮,所述第二支撑部沿所述第二主体的长度方向移动以承载所述车辆的另一对车轮,

所述第二支撑部包括:第二基体,沿所述第二主体的长度方向移动的连接于所述第二主体;第二抱持机构,连接于所述第二基体,用于抱持所述车辆的车轮;

所述第二行走机构转动地连接于所述第二主体长度方向的外侧端部,在所述第二抱持机构抱持所述车辆的另一对车轮时,所述第二行走机构通过所述第二主体、第二基体、第二抱持机构承载所述车辆的车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重载车辆搬运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行走机构包括行走框架、行走轮和连接架,所述连接架转动地连接于所述第一基体的朝向所述第一行走机构的侧面,所述行走框架通过第一销轴铰接于所述连接架并且所述销轴的轴向沿所述重载车辆搬运器的长度方向延伸设置,所述行走轮转动地连接于所述行走框架。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重载车辆搬运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行走机构还包括轴承,所述轴承连接于所述连接架和所述第一基体之间,所述连接架通过所述轴承连接于所述第一基体,使得所述行走框架通过所述连接架转动地连接于所述第一基体以转向移动所述车辆。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重载车辆搬运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行走机构还包括与所述行走轮对应的行走电机,所述行走电机连接所述行走轮,在驱动所述行走轮差速转动时转向移动,在驱动所述行走轮同步转动时直行。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重载车辆搬运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抱持机构包括抱持电机、传动杆和一对抱持臂,所述抱持电机连接于所述传动杆,所述传动杆的两端部连接有蜗杆;所述抱持臂转动地连接于所述第一基体,并且所述抱持臂的端部连接有与所述蜗杆啮合的蜗轮,所述抱持电机驱动所述传动杆转动,并通过蜗轮和蜗杆驱动所述一对抱持臂同时张开以抱持所述车辆的车轮或者收回以释放所述车辆。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重载车辆搬运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二搬运机构,所述第二搬运机构包括:

第二主体,连接于所述第一主体;

第二支撑部,移动地连接于所述第二主体,所述第一支撑部用于承载所述车辆的一对车轮,所述第二支撑部沿所述第二主体的长度方向移动以承载所述车辆的另一对车轮;

移动装置,连接所述第二主体和第二支撑部,移动装置驱动所述第二支撑部沿着所述第二主体的长度方向移动;

第二行走机构,转动地连接于所述第二主体长度方向的外侧端部,在所述第二抱持机构抱持所述车辆的另一对车轮时,所述第二行走机构通过所述第二主体、第二基体、第二抱持机构承载所述车辆的车轮。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重载车辆搬运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支撑部包括:

第二基体,沿所述第二主体的长度方向移动的连接于所述第二主体;

第二抱持机构,连接于所述第二基体,用于抱持所述车辆的车轮。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重载车辆搬运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支撑部还包括滑块,至少两个滑块固定连接在所述第二基体的两侧,所述滑块与连接于第二主体上的两个滑轨配合连接,使所述第二支撑部通过滑块和滑轨移动的连接于所述第二主体。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重载车辆搬运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主体通过第二销轴铰接于所述第二主体,所述第二销轴的轴向沿所述重载车辆搬运器的宽度方向延伸设置,并且所述第一主体和/或第二主体上靠近所述第二销轴的位置处设有支撑轮。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重载车辆搬运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供能装置,设于所述第一主体和/或第二主体,用于为所述重载车辆搬运器提供电能;

导航装置,设于所述第一主体和第二主体至少之一的端部,用于导引所述车辆搬运器移动行走。


技术总结
本公开涉及一种重载车辆搬运器,该重载车辆搬运器包括第一搬运机构,所述第一搬运机构包括第一主体和第一支撑部,所述第一支撑部包括:第一基体,连接于所述第一主体;第一抱持机构,连接于所述第一基体;第一行走机构,包括行走框架和行走轮。上述的重载车辆搬运器和方法通过在第一主体上设置第一支撑部,第一抱持机构抱持车辆的车轮后,第一行走机构的行走轮能够依次通过行走框架、第一基体和第一抱持机构承载车辆的重量,车辆重力的传导不再经第一主体而能够直接传导至行走轮,有效地缩短了重载车辆搬运器的长度,易于通行,并且改善了车辆搬运器的形变问题,提高了车辆搬运器的承载能力。

技术研发人员:王伟;温华锋;何忠祖;梁雄俊;赵伟;李永昌;张孝同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深圳精智机器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0.10.22
技术公布日:202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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