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砌体多层建筑底层窗改门实施方法

文档序号:1911079阅读:26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砖砌体多层建筑底层窗改门实施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已有建筑物临时改造的实施方法。
在搞活经济的大潮中,商品经济迅速发展,适应形势,许多临街建筑把窗改成门做为不同使用功能的商店、饭店、旅店、发廊等商业网点,大量的窗改门工程普遍及城镇,这种改变对原有结构的承载能力和抗震性能带来很大的影响,特别是缺少科学性的自行拆改,使建筑物的安全度降低,房屋寿命相应缩短,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目前窗改门工程采用改一处测试一处,计算一处,对于房管综合审批部门工作量大,理论计算重复劳动造成工作效率低,浪费人力、物力、财力。
有鉴于此,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处理砖砌体多层建筑底层窗改门工程具有安全性、科学性、规范性的实施方法,使窗改门工程的审批鉴定工作快速,简捷,有效保证原建筑物的结构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具有显著的长远的社会经济效益。
本发明的目的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砖砌体多层建筑底层窗改门的实施方法,针对不同结构类型的建筑物,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建筑规范,根据抗震验算程序对量大面广的主要类型房屋建筑进行取样、分析、电算,制取适合各种状况的建筑物窗改门的实施意见结果,通过表格形式归纳出来,根据建筑类型、层数、砂浆标号、墙肢号、洞口宽度、改门率即可得到该处是否可以窗改门。
砖砌体多层建筑物底层窗改门实施方法适应五种建筑类型,其中1、Ⅰ型平面为只有两道外纵墙的横墙承重建筑,外墙厚度不小于37厘米的简易式住宅,这种建筑层数一般只有三-四层,内横墙24厘米厚。
2、Ⅱ型平面为三道纵墙的横墙承重建筑,外墙厚度不小于37厘米,内墙(纵、横)厚度,当层数为七层时,底层及第二层为37厘米,其余为24厘米,五层及五层以下,全部为24厘米。
3、Ⅲ型平面为内纵墙不贯通的横墙承重建筑,外墙厚度不小于37厘米,内墙厚度同Ⅱ型。
4、Ⅳ型平面为外墙突出的横墙承重建筑,这种建筑属于简易住宅,其外墙厚度不小于37厘米,内墙厚度同Ⅱ型。
5、Ⅴ型平面为三道纵墙的纵墙承重建筑,外墙厚度不小于37厘米,内墙厚度同Ⅱ型平面。
针对上述五种建筑类型,通过附表给出砖砌体多层建筑底层窗改门实施方法。
注附表1-5中“Ⅴ”号表示允许改门;“Ⅹ”号表示不允许改门;“-”号表示这种情况不予考虑,亦即禁止改门。

本发明高效实用,科学合理,利国利民。
权利要求
1.砖砌体多层建筑底层窗改门实施方法,其特征在于对五种建筑类型,通过附表给出(即15页)。
全文摘要
本发明属于已有建筑物临时改造的实施办法。针对不同结构类型的建筑物,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建筑规范,根据抗震验算程序对量大面广的主要类型房屋建筑进行取样,分析、电算,制取适合各种状况建筑物窗改门的实施意见结果,通过表格形式归纳出来,根据建筑类型、层数、砂浆标号、墙肢号、洞口宽度、改门率即可得到该处是否可以窗改门。本发明具有安全性、科学性、规范性,具有显著的长远的社会经济效益。科学合理、利国利民。
文档编号E04G23/00GK1089323SQ9311000
公开日1994年7月13日 申请日期1993年1月5日 优先权日1993年1月5日
发明者程法, 魏忠余, 赵守贵, 沈玉海, 贺富春, 王兆力 申请人:沈阳市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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