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树公墓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28585阅读:70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绿树公墓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是一种用于安葬丧者骨灰的公墓。
现有公墓的墓体是用石材、混凝土等建筑材料做成,从长远来看,存在着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因素,同时也存在造价高的缺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有利于保护及改善生态环境,同时造价也低,能降低丧葬费用,改良丧葬风俗的公墓。
本发明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公墓根据地形和需要规划为多个墓区,每个墓区内规划种植同类的树木或竹。另设苗圃种植或另行准备适合当地气候、土壤种植的几种树或竹。为避免水土流失,墓区先种植成草地。埋葬丧者骨灰时,在墓区规划的位置处挖一个土坑,将丧者骨灰放入土坑的底部,或者用易降解物(如棉布、纸盒、木盒)包装后放入土坑的底部,再在上面种植一颗各自墓区规划种植的树或竹。也可以在墓区规划的位置预先种植各自墓区规划种植的树或竹,安葬时将丧者骨灰或用易降解物包装的骨灰埋葬在树或竹的根部的下面或者根部的侧面临近根部的位置。下面埋有丧者骨灰的树或竹即成为丧者及丧者墓的象征。公墓不应有石材、混凝土等建筑材料构筑的墓体、墓穴及象征墓地的土堆。公墓中的每一颗下面埋有丧者骨灰的树或竹都应编号,设立永久性的编号标识,并根据编号设立丧葬档案。在下面埋葬有丧者骨灰的树或竹的邻近处为丧者设立墓碑。在下面埋有骨灰的树或竹及丧者墓碑周周可以种植花草或放置盆栽花草。在百年之后可去掉墓碑,墓区就成为一片人造林,起到绿化荒地,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去掉墓碑后,由于每颗树都有编号及相应的丧葬档案,可供后世查找并前往祭奠祖先。
本发明由于将丧者的骨灰直接埋人土中或用易降解物包装后埋人土中,骨灰易于分解、转化及被植物吸收,有利于保护环境。由于安埋骨灰的上面种植了树木,能起到绿化荒地、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由于无需用石材、混凝土等建筑材料建造墓体、墓穴,因而造价低,能降低丧葬费用。由于树木成了丧者或丧者墓的象征,有利于人们用新的、科学的观念来看待丧葬,起到改良丧葬风俗的作用。
本发明有2幅附图,

图1是丧者骨灰安埋地面以下的剖视图,图2是墓区布局的平面图。
下面结合附图详细说明本发明的实施方案。
本发明可选择交通条件适宜的荒坡、荒山,以充分利用土地,达到绿化治荒的效果。依据地形及美化的需要将公墓划分成多个墓区,在各墓区分别规划种植适合本地土壤、气候的不同的树(5)或竹,以形成各具特色的墓区,如梅园区、松柏区、翠竹区、桃李区。各墓区应在未植树之前种植成草地,以绿化保持水土,并根据所规划的树种生长的需要及其它需要来规划树(墓)与树(墓)的间隔距离。在墓区应规划人行通道(6),人行通道(6)可以植草也可以用建筑材料铺设,但以植草对保持生态环境最有利。公墓应设置苗圃或以其它形式准备种植用的树苗及用于移栽的树。必要时公墓可以设置温室用于培育或准备树苗。
安埋丧者骨灰时,在墓区规划的位置上挖一个土坑,土坑的大小应在适宜于种植树苗的基础上再挖深一个放置丧者骨灰的位置。丧者骨灰(3)宜于直接放入土坑内的泥土中。也可以用易降解物包装(如纸盒包装骨灰(1)、棉布袋包装骨灰(2))后放入土坑内,在丧者的骨灰上面种植一颗墓区规划种植的树(5)或竹。也可以在墓区规划的位置预先种植好各自墓区规划种植的树(5)或竹。安葬丧者骨灰时,挖一个能深埋骨灰(3、1、2)的坑,坑内放置骨灰的位置在树(5)或竹的根部的下面或者根部侧面临近根部的位置,将丧者骨灰(3)或用易降解物包装的骨灰(1、2)埋葬在坑内。骨灰上面的这颗树将成为丧者及丧者墓的象征,公墓负有管理的责任。必要时可以给种植的树遮盖霜雪、烈日或用塑料薄膜笼罩保温。
下面埋有丧者骨灰的树(5)或竹都应编号,并设立永久性的编号标识。在下面埋有丧者骨灰的树(5)或竹的邻近处设置丧者墓碑(4)。设置墓碑最好能是一种过渡,而发展为设立用可降解物做的短期墓碑或不设墓碑,以利于尽快成为没有墓地形象的绿化林。
埋葬丧者骨灰以后的地面是没有建筑材料物构筑的墓体、墓穴及象征墓地的土堆的平地。
公墓应依据编号建立丧葬档案并长期保存,并为丧者家属提供编号卡片。百年之后,前来祭奠丧者的人已基本没有了,可去掉墓碑,成为一片人造林。如偶有来祭奠者,可依据编号前往祭奠。如不知编号,可向有关部门查询。
权利要求
1.一种有益于生态环境的用于安葬丧者骨灰的绿树公墓,公墓可以根据地形和需要规划为多个墓区,其特征在于丧者的骨灰(1、2、3)埋葬在墓区规划的位置,丧者的骨灰(3)是直接埋入土中或用易降解物包装后(1、2)埋人土中,在丧者骨灰(1、2、3)的上面种植一颗规划种植的树(5)或竹,或者在墓区规划的位置预先种植墓区规划种植的树(5)或竹,埋葬丧者骨灰时将丧者骨灰(1、2、3)埋葬在树(5)或竹的根部的下面或根部的侧面临近根部的位置,在地下埋有丧者骨灰的树(5)或竹的邻近处设置丧者墓碑,下面埋有丧者骨灰的地面是没有建筑材料构筑的墓体、墓穴及象征墓地的土堆的平地。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绿树公墓,其特征在于每颗下面埋有丧者骨灰的树(5)或竹都设立永久性的编号标识。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绿树公墓,其特征在于下面埋有丧者骨灰的树(5)或竹及丧者墓碑(4)周围可以种植花草或放置盆栽花草。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绿树公墓,其特征在于同一墓区内种植相同种类的树(4)或竹,不同的墓区可以种植不同种类的树或竹。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绿树公墓,是用于安葬丧者骨灰的公墓。现有的公墓用石材混凝土等建筑材料制作墓体,存在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因素及造价高、丧葬费用高的缺点。本发明将公墓规划为多个墓区,将丧者骨灰(3)直接埋入泥土中或用易降解物包装后埋入泥土中。在每个埋葬丧者骨灰的位置栽一颗该墓区规划种植的树(5),并可在树的邻近处设置墓碑(4)和设置永久性的编号标识,在树(5)及墓碑(4)的周围种植花草或放置盆栽花草。种植在丧者骨灰上面的树成为丧者墓的象征。本发明能起到绿化荒山、荒坡,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同时还能起到降低公墓造价,降低丧葬费用,改善丧葬风俗的作用。
文档编号E04H13/00GK1295168SQ9912442
公开日2001年5月16日 申请日期1999年11月7日 优先权日1999年11月7日
发明者卢旭辉 申请人:卢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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