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道或管封组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837880阅读:425来源:国知局
烟道或管封组件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建筑材料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烟道或管封组件。
【背景技术】
[0002]烟道和管封均广泛使用于现代建筑中,以提供较为隐蔽的排烟方式和较为便捷的包管方式。其中,具有“L”字形、“U”字形或矩形横截面的一体型烟道和管封,即L型烟道和管封,目前得到大量采用。这些L型烟道和管封多通过混凝土等材料浇筑于模具中形成。其缺陷在于:重量较大、隔音效果差、不利于维修。
[0003]为此,授权公告号为CN204023984U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公开了一种合金包管支架。该支架包括双阳角架,双阳角架的两侧分别设计有左固定角架和右固定角架,左固定角架与双阳角架通过调节板固定连接,右固定角架与双阳角架之间通过调节板固定连接,左固定角架与双阳角架之间卡接有挡板,右固定角架与双阳角架之间卡接有挡板。该合金包管支架的优点是节省空间,隔音效果好,维修方便。
[0004]然而,前述合金包管支架中包括双阳角架、左固定角架和右固定角架均采用铝合金等合金材料制备,致使其成本较高,且耐腐性能较差,不适合用于厨房、卫生间等处。同时,由于挡板的厚度难以恒定,造成挡板卡接后易于晃动,影响其使用效果。

【发明内容】

[0005]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烟道或管封组件,它具有易于装配和维修,且成本较低、防腐性能较佳的特点。进一步,它还具有挡板的卡接较为紧密而不易晃动的特点。
[0006]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烟道或管封组件,包括位于中部的双阳角型材以及位于左侧的左固定角型材、位于右侧的右固定角型材,其中,该双阳角型材的左右两侧分别设有第一内卡槽和第二内卡槽,该第一内卡槽和该第二内卡槽的走向相互垂直,该左固定角型材的右侧设有第一外卡槽、该右固定角型材的左侧设有第二外卡槽,同时,该左固定角型材和该双阳角型材之间、该右固定角型材和该双阳角型材之间均通过调节板予以连接,以及,该第一外卡槽和该第一内卡槽内、该第二外卡槽和该第二内卡槽内均卡有挡板,所述双阳角型材、左固定角型材、右固定角型材均为塑钢材料制备而成,同时,该双阳角型材、左固定角型材、右固定角型材的外表面附着有装饰层。
[0007]所述第一内卡槽和第二内卡槽的内侧面上均固定有第一弹簧板。
[0008]所述第一内卡槽的底侧面垂直于该第一内卡槽的两个边侧面,所述第二内卡槽的底侧面垂直于该第二内卡槽的两个边侧面。
[0009]所述第一外卡槽和第二外卡槽的底侧面上均固定有第二弹簧板。
[0010]所述挡板包括位于内部的基板和位于外部的装饰板。
[0011]所述基板为吸音板和/或隔音板。
[0012]本发明所具有的优点是:
[0013]1、易于装配和维修,且成本较低、防腐性能较佳。本发明的烟道或管封组件通过若干部件组合连接的方式形成,避免采用传统重量较重的砖砌或者混凝土板等方式,从而在装配上和维修上均较为方便。同时,其主要部件采用塑钢制备,使其成本得到了较大的降低,且防腐性能较佳,极其适用于厨房。卫生间等处。
[0014]2、挡板不易晃动。挡板在卡接时,其边侧和内侧面上均接触弹簧板,消除了挡板在相应卡槽内的间隙,继而较为紧密,不易晃动。
【附图说明】
[0015]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进一步说明:
[0016]图1是本发明的实施例的烟道或管封组件的立体分解示意图;
[0017]图2是本发明的双阳角型材的俯视图;
[0018]图3、图4分别是图2的A向、B向视图;
[0019]图5是本发明的左固定角型材的俯视图;
[0020]图6是图5的C-C向视图。
[0021]图中:
[0022]10、双阳角型材,11、第一内卡槽,12、第二内卡槽;
[0023]20、左固定角型材,21、第一外卡槽;
[0024]30、右固定角型材,31、第二外卡槽;
[0025]40、调节板;
[0026]50、挡板,51、基板,52、装饰板;
[0027]60、第一弹簧板;
[0028]70、第二弹簧板。
【具体实施方式】
[0029]实施例,见图1所示:烟道或管封组件,包括在使用时位于中部的双阳角型材10以及位于左侧的左固定角型材20、位于右侧的右固定角型材30。所谓双阳角型材指的是2个阳角型材具有间隙的叠合在一起。当然,该双阳角型材10、左固定角型材20、右固定角型材30在使用时通常呈竖向。该双阳角型材10的左右两侧分别设有第一内卡槽11和第二内卡槽12,该第一内卡槽11和该第二内卡槽12的走向相互垂直。该左固定角型材20的右侧设有第一外卡槽21、该右固定角型材30的左侧设有第二外卡槽31。同时,该左固定角型材20和该双阳角型材10之间、该右固定角型材30和该双阳角型材10之间均通过调节板40予以连接。S卩,该左固定角型材20和该双阳角型材10的间距、该右固定角型材30和该双阳角型材10的间距能够根据需要而调整。以及,该第一外卡槽21和该第一内卡槽11内、该第二外卡槽31和该第二内卡槽12内均卡有挡板50。即,该挡板50的两侧分别卡在该第一外卡槽21内和该第一内卡槽11内,或分别卡在该第二外卡槽31内和该第二内卡槽12内。
[0030]进一步的讲,该双阳角型材10、左固定角型材20、右固定角型材30均为塑钢材料制备而成。这样,使其具有较低的成本,较佳的防腐性能。同时,该双阳角型材10、左固定角型材20、右固定角型材30的外表面附着有装饰层(图上未示出)。该装饰层可以是电镀层、喷镀层或喷漆层等起到美化外观作用的附着层。这样,以使其较为美观。
[0031]更进一步的讲,结合图2、图3、图4所示,该第一内卡槽11和第二内卡槽12的内侧面上均固定有第一弹簧板60。该第一弹簧板60可以为“W”字形,其通过螺钉固定于该第一内卡槽11和该第二内卡槽12的内侧面上。这样,即便是较薄的挡板,亦不会因该第一内卡槽11或该第二内卡槽12的宽度较大而易于晃动。同理,结合图5和图6所示(第二外卡槽内的情况与第一外卡槽的类似,图中未示出),该第一外卡槽21和第二外卡槽31的底侧面上均固定有第二弹簧板70。该第二弹簧板70亦可呈“W”字形,亦可通过螺钉固定于该第一外卡槽21和该第二外卡槽31的底部。这样,装配好的挡板的侧边能够顶紧该第一内卡槽11或该第二内卡槽12,从而即便是宽度较小的挡板亦不会产生晃动。
[0032]继续优化:
[0033]该第一内卡槽11的底侧面垂直于该第一内卡槽11的两个边侧面,该第二内卡槽12的底侧面垂直于该第二内卡槽12的两个边侧面。亦即,该第一内卡槽11和该第二内卡槽12的横截面的底部均为方形,从而便于挡板50的边部和第一内卡槽11、第二内卡槽12的底部形成紧密接触。
[0034]该挡板50包括位于内部的基板51和位于外部的装饰板52。该基板51可以是吸音板和/或隔音板,该装饰板52可以是瓷片。这样,使其具有较好的隔音效果,亦使其能够更好的配合于室内装修风格。
[0035]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发明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发明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他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主权项】
1.烟道或管封组件,包括位于中部的双阳角型材(10)以及位于左侧的左固定角型材(20)、位于右侧的右固定角型材(30),其中,该双阳角型材(10)的左右两侧分别设有第一内卡槽(11)和第二内卡槽(12),该第一内卡槽(11)和该第二内卡槽(12)的走向相互垂直,该左固定角型材(20)的右侧设有第一外卡槽(21)、该右固定角型材(30)的左侧设有第二外卡槽(31),同时,该左固定角型材(20)和该双阳角型材(10)之间、该右固定角型材(30)和该双阳角型材(10)之间均通过调节板(40)予以连接,以及,该第一外卡槽(21)和该第一内卡槽(11)内、该第二外卡槽(31)和该第二内卡槽(12)内均卡有挡板(50),其特征在于:所述双阳角型材(10)、左固定角型材(20)、右固定角型材(30)均为塑钢材料制备rfn 。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烟道或管封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双阳角型材(10)、左固定角型材(20)、右固定角型材(30)的外表面附着有装饰层。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烟道或管封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内卡槽(11)和第二内卡槽(12)的内侧面上均固定有第一弹簧板(60)。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烟道或管封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内卡槽(11)的底侧面垂直于该第一内卡槽(11)的两个边侧面,所述第二内卡槽(12)的底侧面垂直于该第二内卡槽(12)的两个边侧面。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烟道或管封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外卡槽(21)和第二外卡槽(31)的底侧面上均固定有第二弹簧板(70)。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烟道或管封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挡板(50)包括位于内部的基板(51)和位于外部的装饰板(52)。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烟道或管封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板(51)为吸音板和/或隔音板。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烟道或管封组件,包括位于中部的双阳角型材以及位于左侧的左固定角型材、位于右侧的右固定角型材,该双阳角型材的左右两侧分别设有第一内卡槽和第二内卡槽,该左固定角型材的右侧设有第一外卡槽、该右固定角型材的左侧设有第二外卡槽,该左固定角型材和该双阳角型材之间、该右固定角型材和该双阳角型材之间均通过调节板予以连接,该第一外卡槽和该第一内卡槽内、该第二外卡槽和该第二内卡槽内均卡有挡板,所述双阳角型材、左固定角型材、右固定角型材均为塑钢材料制备而成。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易于装配和维修,且成本较低、防腐性能较佳。
【IPC分类】E04F17-02
【公开号】CN204552010
【申请号】CN201520240758
【发明人】吕东东
【申请人】吕东东
【公开日】2015年8月12日
【申请日】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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