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悬挂式的装置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9157659阅读:156来源:国知局
一种悬挂式的装置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升降的收费站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悬挂式的装置。
【背景技术】
[0002]现有的汽车在通过收费站的时候,由于大车和小车的高度相差很大,一种做法是将收费站设置在高度中间的位置,以便于能适应大车和小车。可是这时不管是小车还是大车,收费员离驾驶人员的距离已经相对较远了,递卡已经相对吃力。特别是如果驾驶人员车开的没有靠近收费员,则很难够的到收费员。此时驾驶人员就要解开安全带,换挡,拉手刹后才能将东西递给收费员,而后收费完毕后,又要挂档、放手刹、系安全带等多种行动后,才能驶离收费站,这样一个过程大大增长了收费时间,很容易造成收费站拥堵。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悬挂式的装置,解决汽车太高或太低时造成收费时间长的问题。
[0004]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一种悬挂式的装置,包括平台,平台上设置有两条竖直的滑轨,平台上在滑轨之间设置有多个弹簧,平台上设置有方形的收费间,收费间左右两侧设置有滑槽,滑轨设置在滑槽内,收费间前面的一侧设置有窗子,后面一侧设置有门,收费间内部设置有桌子和椅子,桌子靠近门的一侧设置有电动葫芦控制开关,电动葫芦控制开关的输入端与电源连接,电动葫芦控制开关的输出端与电动葫芦连接,电动葫芦的下端与收费间连接,电动葫芦的上端与支架的横杆连接,支架设置在平台上。
[0005]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优点:收费间悬挂在支架上,收费员可以坐在椅子上一只手控制收费间的升降,一只手接收驾驶人员递过来的物品,这样可以让收费员靠近驾驶人员,使得驾驶人员可以方便地将收费卡交给收费员,减少了驾驶人员递卡时间,从而缩短了收费时间。
【附图说明】
[0006]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07]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收费间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08]为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内容、构造特征、所实现目的及效果,以下结合实施方式并配合附图详予说明。
[0009]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悬挂式的装置,包括平台1,平台I上设置有两条竖直的滑轨2,平台上在滑轨之间设置有多个弹簧3,平台上设置有方形的收费间4,收费间左右两侧设置有滑槽40,滑轨设置在滑槽内,收费间前面的一侧设置有窗子5,后面一侧设置有门6,收费间内部设置有桌子7和椅子8,桌子靠近门的一侧设置有电动葫芦控制开关9,电动葫芦控制开关的输入端与电源连接,电动葫芦控制开关的输出端与电动葫芦10连接,电动葫芦的下端与收费间连接,电动葫芦的上端与支架11的横杆连接,支架设置在平台上。
[0010]其中,电源用于给电动葫芦供电,电动葫芦控制开关可以控制电动葫芦的收卷、停止和释放。滑轨可以在滑槽中移动,收费员坐在椅子上,用手控制电动葫芦控制开关,电动葫芦旋转,带动电动葫芦的链条运动,带动收费间上下移动,实现收费间的升降。使得收费间可以靠近高度不同的驾驶人员,方便地完成物品的传递,减少时间,在完成收费后收费员可以通过电动葫芦控制开关控制电动葫芦反向转动,使得收费间回到平台上面。平台上面的弹簧可以让收费间有缓冲,避免直接撞击平台,延长使用寿命。
[0011]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凡是利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他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主权项】
1.一种悬挂式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平台,平台上设置有两条竖直的滑轨,平台上在滑轨之间设置有多个弹簧,平台上设置有方形的收费间,收费间左右两侧设置有滑槽,滑轨设置在滑槽内,收费间前面的一侧设置有窗子,后面一侧设置有门,收费间内部设置有桌子和椅子,桌子靠近门的一侧设置有电动葫芦控制开关,电动葫芦控制开关的输入端与电源连接,电动葫芦控制开关的输出端与电动葫芦连接,电动葫芦的下端与收费间连接,电动葫芦的上端与支架的横杆连接,支架设置在平台上。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悬挂式的装置,包括平台,平台上设置有两条竖直的滑轨,平台上在滑轨之间设置有多个弹簧,平台上设置有方形的收费间,收费间左右两侧设置有滑槽,滑轨设置在滑槽内,收费间前面的一侧设置有窗子,后面一侧设置有门,收费间内部设置有桌子和椅子,桌子靠近门的一侧设置有电动葫芦控制开关,电动葫芦控制开关的输入端与电源连接,电动葫芦控制开关的输出端与电动葫芦连接,电动葫芦的下端与收费间连接,电动葫芦的上端与支架的横杆连接,支架设置在平台上。本实用新型通过升降使得收费人员和驾驶人员相互靠近,减少了驾驶人员递卡时间,从而缩短了收费时间。
【IPC分类】E04H1/12, E04B1/343
【公开号】CN204826747
【申请号】CN201520545387
【发明人】郑建钦
【申请人】郑建钦
【公开日】2015年12月2日
【申请日】2015年7月25日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