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杀菌烘干毛巾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77287阅读:34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生活用具,具体是一种杀菌烘干毛巾架。



背景技术:

毛巾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日常用品,毛巾在使用过程中长期与人身体接触,因而必须保证卫生;但是,由于现代居室的卫生间一般都布置在房屋边角或采光通风较差的位置上,面积小、通风差,因此,潮湿的卫生间很容易成为细菌的滋生地和疾病的交叉传染源;其中,长时间挂在毛巾架上的毛巾更易滋生细菌,长此以往必然会给人体健康带来不利影响;而且毛巾在使用后大多处于潮湿状态,下次使用时会让使用者感觉不舒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杀菌烘干毛巾架,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杀菌烘干毛巾架,包括支架,所述支架呈倒置的“L”形,支架包括水平段和竖直段,在支架水平段前端设有翻转板,所述翻转板上端通过转轴转动安装在支架上,所述支架水平段底面上设有若干紫外杀菌灯,在支架水平段上开设有多个通气孔,支架水平段上平面上安装有排气扇和控制器,所述排气扇与通气孔相连通,排气扇和紫外杀菌灯均与控制器电连接,在支架竖直段内侧设有三个伸缩杆,所述三个伸缩杆等间距设置,在伸缩杆前端安装有挂杆,挂杆与伸缩杆互相垂直,在伸缩杆与支架连接处下方设有送风风扇,所述送风风扇的出风口处设有电加热丝,所述送风风扇和电加热丝与控制器电连接;所述支架竖直段外侧设有固定钩。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挂杆为圆柱形杆。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挂杆内部为空腔结构。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电热丝为铁铬铝电热合金。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电热丝的功率为300W。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固定钩前端呈向下弯曲状。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装置通过在支架水平段前端转动安装有翻转板,有效减少房间内浮灰落在毛巾上,并且通过送风风扇、电加热丝、紫外杀菌灯和排气扇的设置,对毛巾进行热风风干、紫外光线照射杀菌,提高毛巾下次使用时的舒适度及健康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支架,2-翻转板,3-转轴,4-控制器,5-固定钩,6-送风风扇,7-电加热丝,8-伸缩杆,9-挂杆,10-紫外杀菌灯,11-排气扇,12-通气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杀菌烘干毛巾架,包括支架1,所述支架1呈倒置的“L”形,支架1包括水平段和竖直段,在支架1水平段前端设有翻转板2,所述翻转板2上端通过转轴3转动安装在支架1上,所述支架1水平段底面上设有若干紫外杀菌灯10,在支架1水平段上开设有多个通气孔12,支架1水平段上平面上安装有排气扇11和控制器4,所述排气扇11与通气孔12相连通,排气扇11和紫外杀菌灯10均与控制器4电连接,在支架1竖直段内侧设有三个伸缩杆8,所述三个伸缩杆8等间距设置,在伸缩杆8前端安装有挂杆9,所述挂杆9为圆柱形杆,挂杆9内部为空腔结构以减少装置整体重量,挂杆9与伸缩杆8互相垂直,在伸缩杆8与支架1连接处下方设有送风风扇6,所述送风风扇6的出风口处设有电加热丝7,所述电热丝7为铁铬铝电热合金,电热丝7的功率为300W,所述送风风扇6和电加热丝7与控制器4电连接;所述支架1竖直段外侧设有固定钩5,所述固定钩5前端呈向下弯曲状;

装置使用时,通过固定钩5固定在墙面上,将毛巾放在挂杆9上,通过控制伸缩杆8的伸缩长度,避免不同挂杆9上的毛巾互相接触,将毛巾挂上后,将翻转板2放下,翻转板2有效减少房间内浮灰落在毛巾上,当毛巾处于潮湿状态下时,通过控制器4启动送风风扇6、电加热丝7、紫外杀菌灯10和排气扇11,使送风风扇6送出的风通过电加热丝7加热并对毛巾进行热风干燥,干燥后的水汽通过排气扇11的作用通过通气孔12向上运动并排出,提高干燥效果,同时通过紫外杀菌灯10的照射作用产生臭氧对毛巾进行杀菌,臭氧在空气中自然缓慢分解成氧气,即保证了杀菌效果,又避免了臭氧气味给人体带来的不适,并且对毛巾进行了有效杀菌,保证毛巾的健康使用。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本装置通过在支架1水平段前端转动安装有翻转板2,有效减少房间内浮灰落在毛巾上,并且通过送风风扇6、电加热丝7、紫外杀菌灯10和排气扇11的设置,对毛巾进行热风风干、紫外光线照射杀菌,提高毛巾下次使用时的舒适度及健康性。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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