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功能衣柜内置隔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40409阅读:438来源:国知局
一种多功能衣柜内置隔板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木板制造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多功能衣柜内置隔板。



背景技术:

三聚氰胺板又叫做双饰面板、免漆板、生态板,也有人称它为一次成型板。它的基材也是刨花板和中纤板,由基材和表面粘合而成的,表面贴面主要有国产的和进口的两类,由于是经过防火、抗磨、防水浸泡处理的,使用效果雷同于复合木地板。

三聚氰胺板,简称三氰板,行业内比较喜欢叫生态板,全称是三聚氰胺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是将带有不同颜色或纹理的纸放入三聚氰胺树脂胶粘剂中浸泡,然后干燥到一定固化程度,将其铺装在刨花板、防潮板、中密度纤维板、胶合板、细木工板或其他硬质纤维板表面,经热压而成的装饰板。在生产过程中,一般是由数层纸张组合而成,数量多少根据用途而定。三聚氰胺板不是新产品,名称花哨不代表产品新鲜。

木板就是采用完整的木材制成的木板材。这些板材坚固耐用、纹路自然,是装修中优中之选。此类板材造价高,木板一般按照板材实质名称分类,没有统一的标准规格。木板是家装中经常使用的材料,选购木板的时候,一定要看清它的纹路、纹路清晰,一般最好不要有断纹。

目前衣柜的内置隔板的功能单一,其目的只有起到放置衣物的作用,作用单一,亟待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和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使用方便的多功能衣柜内置隔板,除了能够放置衣物之外,还能够放置衣柜抽屉钥匙或者一些重要证件之类的私人物件,有效增加其实用性能,适用范围更广。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它包含内置隔板本体;所述的内置隔板本体的左右两侧均设有插槽;它还包含抽屉;所述的抽屉活动设置在内置隔板本体底部的槽体内;所述的抽屉的前端设有限位边,限位边的内侧设有一号磁铁层;所述的槽体的上部设有与限位板相配合的限位槽,限位槽的上侧壁设有与一号磁铁层相配合的二号磁铁层。

所述的插槽的上下两侧均设有卡接咬合槽。

所述的抽屉的底部设有硅胶垫。

所述的硅胶垫上设有若干个凸点。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通过底部抽屉的设置,能够将一些重要证件等放置其内,增加整体的功能性。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多功能衣柜内置隔板,除了能够放置衣物之外,还能够放置衣柜抽屉钥匙或者一些重要证件之类的私人物件,有效增加其实用性能,适用范围更广,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设置合理,制作成本低等优点。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分解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中内置隔板本体的底部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中抽屉的底部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内置隔板本体1、插槽2、卡接咬合槽3、槽体4、抽屉5、限位边6、限位槽7、一号磁铁层8、二号磁铁层9、硅胶垫10、凸点11。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参看如图1-图3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它包含内置隔板本体1;所述的内置隔板本体1的左右两侧均设有插槽2;它还包含抽屉5;所述的抽屉5活动设置在内置隔板本体底部的槽体4内;所述的抽屉5的前端设有限位边6,限位边6的内侧通过胶体设有一号磁铁层8;所述的槽体4的上部设有与限位板6相配合的限位槽7,限位槽7的上侧壁通过胶体设有与一号磁铁层8相配合的二号磁铁层9。

所述的插槽2的上下两侧均设有卡接咬合槽3,将衣柜左右两侧板加工设计成与插槽2和卡接咬合槽3相对应的形状凸起,将内置隔板本体1插接在衣柜左右两侧板之间,卡接咬合槽3能够增加内置隔板本体1的插接咬合力,更加稳定。

所述的抽屉5的底部设有硅胶垫10,在打开抽屉5时,起到增加手掌心与抽屉5底板的摩擦力的作用,有助于抽屉5的打开。

所述的硅胶垫10上设有若干个凸点11,增加摩擦力,方便抽屉5的打开。

所述的内置隔板本体1与抽屉5均采用三聚氰胺板加工制成。

本具体实施方式的工作原理:通过底部抽屉5的设置,能够将一些重要证件等放置其内,增加整体的功能性。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具体实施方式有益效果为:本具体实施方式所述的一种多功能衣柜内置隔板,除了能够放置衣物之外,还能够放置衣柜抽屉钥匙或者一些重要证件之类的私人物件,有效增加其实用性能,适用范围更广,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设置合理,制作成本低等优点。

以上所述,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做的其它修改或者等同替换,只要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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