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婴儿椅,更具体的说,它涉及一种多功能婴儿椅。
背景技术:
婴儿餐椅主要用于帮助6个月~4、5岁婴儿就餐。目前市场上多数的婴儿餐椅只提供就餐功能,帮助宝宝成功从一对一的喂饭过程过渡到与父母长辈同桌进餐。但使用寿命短,从而造成家具闲置,资源浪费且不环保,具有改进空间。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集婴儿餐椅、幼儿座椅和成人座椅三项功能为一体,提高了产生的使用周期的多功能婴儿椅。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多功能婴儿椅,其包括幼儿座椅、成人座椅、和置餐板,所述幼儿座椅的俯视端面呈U形结构设置,幼儿座椅的U形底部为椅背,所述成人座椅的主视端面呈倒U形结构设置,成人座椅的倒U形顶部为椅凳,所述幼儿座椅设置在成人座椅上方,且幼儿座椅包裹成人座椅的上端,所述幼儿座椅的U形结构的两侧壁上均设置有通槽,所述通槽呈对称设置,两通槽之间设置有椅板,椅板位于幼儿座椅的U形内,所述幼儿座椅与成人座椅接触部分处设置有同时穿设过幼儿座椅的两侧壁和成人座椅的两侧壁的通孔,且通孔设置有两个,所述通孔内设置有用于固定幼儿座椅与成人座椅不发生分离的连接杆,所述椅板的前端设置有固定槽,所述置餐板呈T形结构设置,置餐板的竖直端放置于固定槽内,用于固定整个置餐板在椅板上不发生晃动的情况。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椅板上位于通槽处设置有定位块,所述定位块与通槽配合。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连接杆的一端端面固定有固定块,另一端的端面设置有螺纹凹槽,所述螺纹凹槽内配合设置有固定螺栓,通过固定块与固定螺栓之间的配合,使得固定连接杆在幼儿座椅和成人座椅上不发生移动。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固定螺栓的头部为端面呈四瓣花瓣状设置的握持块。
本实用新型具有下述优点:集婴儿餐椅、幼儿座椅和成人座椅三项功能为一体,提高了产生的使用周期,通过连接杆的设置,使得能够方便幼儿座椅与成人座椅之间的拆卸和安装,通过组合幼儿座椅与成人座椅,形成用于儿童就餐的儿童餐椅,使得节省了产品的占用空间,且提高了产品是使用周期,通过置餐板的设置,在需要就餐时,能够简便的将置餐板安装在椅板上,通过通槽和定位块的配合设置,使得能够方便整个婴儿椅的拆卸和安装,通过连接杆、固定块和固定螺栓之间的配合设置,使得能够方便整个婴儿椅的拆卸和安装,通过握持块的设置,能够方便用户对固定螺栓的操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多功能婴儿椅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多功能婴儿椅的爆炸图。
图中:1、幼儿座椅;2、成人座椅;3、置餐板;4、椅背;5、椅凳;6、通槽;7、椅板;8、通孔;9、连接杆;10、固定槽;11、定位块;12、固定块;13、固定螺栓;14、握持块。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至2所示,本实施例的一种多功能婴儿椅,其包括幼儿座椅1、成人座椅2、和置餐板3,所述幼儿座椅1的俯视端面呈U形结构设置,幼儿座椅1的U形底部为椅背4,所述成人座椅2的主视端面呈倒U形结构设置,成人座椅2的倒U形顶部为椅凳5,所述幼儿座椅1设置在成人座椅2上方,且幼儿座椅1包裹成人座椅2的上端,所述幼儿座椅1的U形结构的两侧壁上均设置有通槽6,所述通槽6呈对称设置,两通槽6之间设置有椅板7,椅板7位于幼儿座椅1的U形内,所述幼儿座椅1与成人座椅2接触部分处设置有同时穿设过幼儿座椅1的两侧壁和成人座椅2的两侧壁的通孔8,且通孔8设置有两个,所述通孔8内设置有用于固定幼儿座椅1与成人座椅2不发生分离的连接杆9,所述椅板7的前端设置有固定槽10,所述置餐板3呈T形结构设置,置餐板3的竖直端放置于固定槽10内,用于固定整个置餐板3在椅板7上不发生晃动的情况。
所述椅板7上位于通槽6处设置有定位块11,所述定位块11与通槽6配合。
所述连接杆9的一端端面固定有固定块12,另一端的端面设置有螺纹凹槽,所述螺纹凹槽内配合设置有固定螺栓13,通过固定块12与固定螺栓13之间的配合,使得固定连接杆9在幼儿座椅1和成人座椅2上不发生移动。
所述固定螺栓13的头部为端面呈四瓣花瓣状设置的握持块14。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集婴儿餐椅、幼儿座椅1和成人座椅2三项功能为一体,提高了产生的使用周期,通过连接杆9的设置,使得能够方便幼儿座椅1与成人座椅2之间的拆卸和安装,通过组合幼儿座椅1与成人座椅2,形成用于儿童就餐的儿童餐椅,使得节省了产品的占用空间,且提高了产品是使用周期,通过置餐板3的设置,在需要就餐时,能够简便的将置餐板3安装在椅板7上,通过通槽6和定位块11的配合设置,使得能够方便整个婴儿椅的拆卸和安装,通过连接杆9、固定块12和固定螺栓13之间的配合设置,使得能够方便整个婴儿椅的拆卸和安装,通过握持块14的设置,能够方便用户对固定螺栓13的操作。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