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扫地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87100阅读:632来源:国知局
自动扫地机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一种自动扫地机。



背景技术:

打扫卫生对于现代人来说是一件非常繁琐的事情,虽然现在有市售的智能扫地机器人,但是价格昂贵,而且效率低下。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智能扫地机成本高、效率低的缺陷,提供一种低成本且高效的自动扫地机。

本发明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一种自动扫地机,其包含:平台、把手、扫帚和控制器;

把手固设于平台的上方,控制器设于把手上,平台的底部设有滚轮,扫帚设于平台的底部,控制器控制扫帚的扫地动作。

优选地,扫帚为圆形结构并且可旋转地设置于平台的底部,控制器控制扫帚的旋转。

优选地,扫帚为长圆形结构,并且可旋转地设置于平台的底部,控制器控制扫帚的旋转。

优选地,扫帚在垂直于平台的方向上旋转。

优选地,扫帚在平行于平台的方向上旋转。

优选地,长圆形的长轴的长度等于平台的宽度。

优选地,控制器能够控制扫帚的旋转速度。

优选地,平台上还设有水箱,平台的下方还设有洒水装置,水箱与洒水装置连接,控制器还控制洒水装置与水箱的连通或断开。

本发明的积极进步效果在于:该自动扫地机通过把手可以被推动到指定位置,控制器控制扫帚自动进行扫地,无需人工挥动扫帚,人只需推动扫地机,即可将需要打扫的位置清理干净,而且推动的速度可以由人自己控制,无需安装智能芯片,因此,该自动扫地机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实施例1的自动扫地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实施例1的自动扫地机的仰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的实施例2的自动扫地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的实施例2的自动扫地机的仰视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发明的实施例3的自动扫地机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通过实施例的方式进一步说明本发明,但并不因此将本发明限制在所述的实施例范围之中。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自动扫地机10包含:平台11、把手12、扫帚13和控制器14。

把手12固设于平台11的上方,控制器14设于把手12上,平台11的底部设有滚轮15,扫帚13设于平台11的底部,控制器14控制扫帚13的扫地动作。控制器14可以为远程控制器14,扫帚13上设置信号接收器以接收控制器14发出的信号,进而根据该信号进行扫地运动或停止。

如图2所示,扫帚13为圆形结构并且可旋转地设置于平台11的底部,控制器14控制扫帚13的旋转。

扫帚13在平行于平台11的方向上旋转。在平台11的宽度方向上布置有多个扫帚13。每个扫帚13可以由旋转装置131和设于旋转装置131上的毛刷132组成,旋转装置131被电机带动旋转,控制器14控制电机的旋转即可控制扫帚13的旋转。控制器14不但能够控制扫帚13的启动和停止,还能够控制扫帚13的旋转速度,以适应不同的扫除需求。

平台11上还设有水箱17,平台11的下方还设有洒水装置16,水箱17与洒水装置16连接,控制器14还控制洒水装置16与水箱17的连通或断开。洒水装置16由排成一排的出水口构成,以便均匀洒水。扫除环境的灰尘较多时,控制器14可以控制洒水器进行洒水,从而减少灰尘。

平台11的一端安装把手12,另一端可以设置重物,以平衡自动扫地机10并且加强扫除效果。

自动扫地机10的使用方法如下:

操作者操作控制器14,使得扫帚13开始旋转,并扶着把手12推动自动扫地机10,在需要清扫的场所来回移动自动扫地机10,进行扫除。操作者可以自己控制扫除速度,并针对不同的场所选择不同的旋转速度,从而提高扫除效率。

实施例2

如图3和4所示,实施例2的自动扫地机20与实施例1的自动扫地机大致相同,不同之处在于:扫帚21为长圆形结构,并且可旋转地设置于平台的底部,控制器控制扫帚21的旋转。扫帚21的长圆形的长轴的长度等于平台的宽度。该扫帚21的旋转装置由两个齿轮22和套设于两个齿轮22外侧的传动带构成,毛刷设置于传动带上。该自动扫地机的扫除范围更加全面,扫除效果更好。

实施例3

如图5所示,实施例3的自动扫地机30与实施例2的自动扫地机大致相同,不同之处在于:扫帚31在垂直于平台的方向上旋转。扫帚31的旋转装置可以参照坦克的轮轴。

当然,该扫帚31也可以不设置成长圆形而设置成圆形,在这种情况下,其旋转装置可以参照汽车的轮子。

使用该自动扫地机可以达到拖地的效果。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虽然以上描述了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是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这仅是举例说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是由所附权利要求书限定的。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背离本发明的原理和实质的前提下,可以对这些实施方式作出多种变更或修改,但这些变更和修改均落入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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