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隔热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242962阅读:294来源:国知局
节能隔热窗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特种窗领域,特别是一种节能隔热窗。



背景技术:

为了使室内温度更适合生活,会在室内通过空调、暖气等电器设备调节温度,同时使用隔热窗,降低室内外热传递,降低温度调控效果。由于现有隔热窗只有窗体隔热,而窗框由于需要承重,且不能做成真空,所以是室内温度更快的趋于室外温度,浪费能源。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设计了一种节能隔热窗。具体设计方案为:

一种节能隔热窗,包括窗框,所述窗框内镶嵌有玻璃组,所述窗框内设有降温注入腔、保温注入腔、功能腔,所述功能腔内安装有功能片,所述功能片的与所述功能腔密封连接,所述功能片的上下两端通过气缸进行驱动。

所述降温注入腔位于所述窗框内部前侧,所述保温注入腔位于所述窗框的内部后侧,所述功能腔位于所述降温注入腔与保温注入腔之间。

所述功能腔的前后两端分别与所述保温注入腔、降温注入腔连通,所述功能腔与保温注入腔、降温注入腔的连通处通过单向阀片隔离,所述单向阀片的流体流向为从所述保温注入腔、降温注入腔处流入所述功能腔中。

所述玻璃组包括多个隔热玻璃,多个所述隔热玻璃沿前后方向平行分布,前后相邻的两个所述隔热玻璃之间通过密封嵌条密封,所述隔热玻璃与密封嵌条之间形成真空密封空间,所述密封嵌条的一侧设有隔热嵌条,所述隔热嵌条与所述隔热玻璃之间过盈连接。

所述玻璃组的前后两侧与所述窗框之间通过密封胶条密封连接。

所述气缸的轴向方向沿前后方向分布,所述气缸的前端与所述窗框连接,所述气缸的后端与所述功能片连接,所述气缸的前端为缸体端,所述气缸的后端为缸轴端。

所述单向阀片的数量为多个,多个所述单向阀片沿垂直方向呈直线阵列分布。

通过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方案得到的节能隔热窗,其有益效果是:

通过水冷或水保温,实现内外热量的隔绝,在冬季、夏季都能实现室内温度的调节,提高温控效率,节省温控电器的能源消耗。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节能隔热窗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窗框的侧视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中,1、窗框;2、玻璃组;3、降温注入腔;4、保温注入腔;5、功能腔;6、功能片;7、气缸;8、单向阀片;9、隔热嵌条;10、密封胶条;11、隔热玻璃;12、密封嵌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具体描述。

一种节能隔热窗,包括窗框1,所述窗框1内镶嵌有玻璃组2,所述窗框1内设有降温注入腔3、保温注入腔4、功能腔5,所述功能腔5内安装有功能片6,所述功能片6的与所述功能腔5密封连接,所述功能片6的上下两端通过气缸7进行驱动。

所述降温注入腔3位于所述窗框1内部前侧,所述保温注入腔4位于所述窗框1的内部后侧,所述功能腔5位于所述降温注入腔3与保温注入腔4之间。

所述功能腔5的前后两端分别与所述保温注入腔4、降温注入腔3连通,所述功能腔5与保温注入腔4、降温注入腔3的连通处通过单向 阀片8隔离,所述单向阀片8的流体流向为从所述保温注入腔4、降温注入腔3处流入所述功能腔5中。

所述玻璃组2包括多个隔热玻璃11,多个所述隔热玻璃11沿前后方向平行分布,前后相邻的两个所述隔热玻璃11之间通过密封嵌条12密封,所述隔热玻璃11与密封嵌条12之间形成真空密封空间,所述密封嵌条12的一侧设有隔热嵌条9,所述隔热嵌条9与所述隔热玻璃11之间过盈连接。

所述玻璃组2的前后两侧与所述窗框1之间通过密封胶条10密封连接。

所述气缸7的轴向方向沿前后方向分布,所述气缸7的前端与所述窗框1连接,所述气缸7的后端与所述功能片6连接,所述气缸7的前端为缸体端,所述气缸7的后端为缸轴端。

所述单向阀片8的数量为多个,多个所述单向阀片8沿垂直方向呈直线阵列分布。

安装时,将所述降温注入腔3与室内的冷水管的上水端连通,将保温注入腔4与临近窗体的暖气管的上水端连通,并在连通处设置启闭阀门,将功能腔5分别与暖气管、冷水管的下水端连通,使其可以流回原有管路中,并在连接处安装分流截止阀。

夏季时,需要保证室内温度低于室外温度,通过所述气缸7将所述功能片6拉向所述保温注入腔4一侧,抵住位于保温注入腔4处的单向阀片8,保证功能腔5可以与降温注入腔3连通,然后打开冷水管的上水端、下水端阀门,使其整体形成通路,此时所述降温注入腔3、功能腔5中会注满冷水,在正常使用自来水时,会对内部的注水进行更换,借助水冷降低窗框1的温度。

冬季时,通过气缸7驱动,使其抵住位于降温注入腔3一侧的单向阀片8,使所述保温注入腔4与功能腔5通过所述单向阀片8得以连通,然后通过阀门控制,使其内部注入暖气蒸汽或暖气中的热水,将室内一侧的窗框1形成矩形框状的暖气片,提高保温和制热效果。

上述技术方案仅体现了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优选技术方案,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对其中某些部分所可能做出的一些变动均体现了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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