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玻璃窗遮阳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平行设置的前镂空板和后镂空板,所述前镂空板和后镂空板之间设有用于透光通气的透光孔板,所述透光孔板与所述前镂空板和所述后镂空板平行设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窗遮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后镂空板的两侧位置设有用于与所述透光孔板的两侧配合的固定板,所述固定板与所述后镂空板垂直设置。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玻璃窗遮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孔板的横截面为几字形,包括与所述后镂空板平行的面板和与所述面板垂直设置的侧板。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玻璃窗遮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侧板的长边侧的边缘设有与所述侧板垂直的外沿。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玻璃窗遮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板沿长度方向间隔设置若干个第一螺纹孔,所述侧板上设置与所述第一螺纹孔相对应的通孔,所述通孔的孔径与所述第一螺纹孔的孔径相同;所述通孔和所述第一螺纹孔与螺钉配合。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玻璃窗遮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前镂空板的侧壁内侧设有与所述第一螺纹孔相对应的第二螺纹孔。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窗遮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孔板的顶部设有用于压紧所述透光孔板的上压条、底部设有用于压紧所述透光孔板的下压条。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窗遮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孔板设有透气微孔。
9.如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玻璃窗遮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前镂空板和后镂空板均为带有镂空花纹的金属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