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底座及手持式清洁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996371发布日期:2021-02-20 16:02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充电底座,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用于支承手持式吸尘器的倾斜支承部和供手持式吸尘器前端插入的第一容置槽,所述的倾斜支承部为第一容置槽的一周侧壁向上延伸而形成,所述的倾斜支承部上分别设有给手持式吸尘器充电的充电组件,所述的充电组件包括位于倾斜支承部的支承内表面的与手持式吸尘器接触的充电触片、内置于倾斜支承部的充电芯子和布置于倾斜支承部的外表面的与外部供电电源联接的充电插孔,所述的充电插孔与所述的充电芯子电连接,所述的充电芯子与充电触片电连接。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倾斜支承部的后表面向后凸起形成一凸出部,所述的凸出部内具有一容纳所述的充电芯子的内腔。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所述的底座上还设有至少一个用于插入吸尘配件的第二容置槽,所述的吸尘配件间隔地位于倾斜支承部的后侧位置。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充电插孔布置于倾斜支承部的侧部表面。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充电触片及充电插孔均布置于倾斜支承部的上方位置,且所述的充电触片与所述的充电插孔相邻靠近。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充电触片为弹片式触片。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底座,其特征在于还配置一带电源适配器的电源线,所述的电源线包括有与充电插孔对接的充电插头。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充电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二容置槽内设有多个以环形分布的增加紧接触力的竖向凸筋。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容置槽包括较深的供手持式吸尘器的吸嘴插入的第一凹槽和较浅的供手持式吸尘器的尘盒前端插入的第二凹槽,第一凹槽和第二凹槽具有台阶结构。10.手持式清洁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9任一所述的充电底座和手持式吸尘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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