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底座及手持式清洁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996371发布日期:2021-02-20 16:02阅读:72来源:国知局
充电底座及手持式清洁设备的制作方法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吸尘器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手持式清洁设备的充电底座,充电底座用于提供给手持式清洁设备以摆放和充电。


背景技术:

[0002]
手持式吸尘器因体积小、总重轻、携带及使用方便的优点被用于家庭清洁作业中。
[0003]
手持吸尘器主要包括主机和集尘杯,工作时,通过主机内的吸尘电机使集尘杯内部生成负压而产生吸力,从而通过吸嘴将包含有灰尘或异物的空气吸入,并通过伸入集尘杯内部内的空气过滤装置将灰尘、杂质与空气分离,而后将处理过的空气通过设置在出风口排出,灰尘、杂质被集中在集尘杯中。
[0004]
如公开号为cn104172986a的手持式清洁设备,其包括有尘筒、过滤装置、分离装置,分离装置下方设有尘筒,分离装置上方设置有过滤装置。
[0005]
有一种手持式吸尘器的充电装置,包括底座,以及固定在底座上的吸尘器侧壁支撑部,底座上还设有电源线。
[0006]
本领域技术人员提供一种新型的充电底座,用于给手持式吸尘设备以摆放和提供充电功能。


技术实现要素:

[0007]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手持式吸尘设备的充电底座,进一步地提供一种具有所述的充电底座的手持式吸尘设备。
[0008]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提供的技术方案为:充电底座,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用于支承手持式吸尘器的倾斜支承部和供手持式吸尘器前端插入的第一容置槽,所述的倾斜支承部为第一容置槽的一周侧壁向上延伸而形成,所述的倾斜支承部上分别设有给手持式吸尘器充电的充电组件,所述的充电组件包括位于倾斜支承部的支承内表面的与手持式吸尘器接触的充电触片、内置于倾斜支承部的充电芯子和布置于倾斜支承部的外表面的与外部供电电源联接的充电插孔,所述的充电插孔与所述的充电芯子电连接,所述的充电芯子与充电触片电连接。
[0009]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优选技术方案为:所述的倾斜支承部的后表面向后凸起形成一凸出部,所述的凸出部内具有一容纳所述的充电芯子的内腔。
[0010]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优选技术方案为:所述的所述的底座上还设有至少一个用于插入吸尘配件的第二容置槽,所述的吸尘配件间隔地位于倾斜支承部的后侧位置。
[0011]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优选技术方案为:所述的充电插孔布置于倾斜支承部的侧部表面。
[0012]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优选技术方案为:所述的充电触片及充电插孔均布置于倾斜支承部的上方位置,且所述的充电触片与所述的充电插孔相邻靠近。
[0013]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优选技术方案为:所述的充电触片为弹片式触片。
[0014]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优选技术方案为:充电底座还配置一带电源适配器的电源线,所述的电源线包括有与充电插孔对接的充电插头。
[0015]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优选技术方案为:所述的第二容置槽内设有多个以环形分布的增加紧接触力的竖向凸筋。
[0016]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优选技术方案为:所述的第一容置槽包括较深的供手持式吸尘器的吸嘴插入的第一凹槽和较浅的供手持式吸尘器的尘盒前端插入的第二凹槽,第一凹槽和第二凹槽具有台阶结构。
[0017]
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优选主题为:手持式吸尘设备,包括所述的充电底座和手持式吸尘器。
[0018]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手持式吸尘器前端插入在充电底座的第一容置槽内后,该手持式吸尘器上的充电接头恰好与倾斜支承部内表面的充电触片电联接,以根据用户需求对手持式吸尘器进行充电;且由于充电组件的充电插孔开设在倾斜支承部的外表面,从而使得充电插孔所处的位置使用处于开放状态,该充电底座对手持式吸尘器的充电工作时不会被空间摆放所限制,最终达到优化充电底座充电结构的效果。
附图说明
[0019]
以下将结合附图和优选实施例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描述,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将领会的是,这些附图仅是出于解释优选实施例的目的而绘制的,并且因此不应当作为对本实用新型范围的限制。此外,除非特别指出,附图仅示意在概念性地表示所描述对象的组成或构造并可能包含夸张性显示,并且附图也并非一定按比例绘制。
[0020]
图1为手持式吸尘设备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0021]
图2为充电底座与延长管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0022]
图3为充电底座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0023]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充电底座的前视图;
[0024]
图5为手持式吸尘器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0025]
图6为延长管组件第一状态的示意图;
[0026]
图7为延长管组件第二状态的示意图;
[0027]
图8为管状部件和毛刷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0028]
图9为本实用新型中管状部件的示意图;
[0029]
图10为本实用新型中毛刷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0030]
图11为本实用新型中图2中的a处的放大图;
[0031]
图12为本实用新型中图8中的b处的放大图;
[0032]
图13为本实用新型中图8中的c处的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33]
以下将参考附图来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本领域中的技术人员将领会的是,这些描述仅为描述性的、示例性的,并且不应被解释为限定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0034]
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
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可能不再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
[0035]
如图1至图4、图11所示,手持式吸尘设备400,包括充电底座100和手持式吸尘器300。
[0036]
充电底座100,包括底座10、用于支承手持式吸尘器300的倾斜支承部20和供手持式吸尘器300前端插入的第一容置槽31,倾斜支承部20为第一容置槽31的一周侧壁 f向上延伸而形成,倾斜支承部20上分别设有给手持式吸尘器300充电的充电组件40,充电组件40包括位于倾斜支承部20的支承内表面21的与手持式吸尘器300接触的充电触片、内置于倾斜支承部20的充电芯子和布置于倾斜支承部20的外表面的与外部供电电源联接的充电插孔41,充电插孔41与充电芯子电连接,充电芯子与充电触片电连接。
[0037]
手持式吸尘器300前端插入在充电底座100的第一容置槽31内后,该手持式吸尘器300上的充电接头恰好与倾斜支承部20内表面21的充电触片电联接,以根据用户需求对手持式吸尘器300进行充电;且由于充电组件40的充电插孔41开设在倾斜支承部 20的外表面,从而使得充电插孔41所处的位置使用处于开放状态,该充电底座100对手持式吸尘器300的充电工作时不会被空间摆放所限制,最终达到优化充电底座100充电结构的效果。
[0038]
优选地,本实施例中的底座10上还设有用于插入吸尘配件q的第二容置槽32,吸尘配件q间隔地位于倾斜支承部20的后侧位置。进一步地,该第二容置槽32可以开设为2-3个,间隔均匀地开设在倾斜支承部20的后侧。
[0039]
在实际设计时,在倾斜支承部20的后表面向后凸起形成一凸出部22,凸出部22 内具有一容纳充电芯子的内腔。此时,如图2和图10所示,充电插孔41开设在倾斜支承部20的侧部表面23。且充电芯子与充电插孔41可以开设在不同的平面上,因而当吸尘配件q插入至位于充电芯子后侧的第二容置槽32内时,充电插孔41也不会被挡住,依旧处于开放状态,能够根据需要对手持式吸尘器300进行充电。
[0040]
充电触片及充电插孔41均布置于倾斜支承部20的上方位置,且充电触片与充电插孔41相邻靠近。
[0041]
充电触片为弹片式触片k2。当手持式清洁吸尘器300依靠在倾斜支承部20的支承内表面21上时,手持式吸尘器300的上的充电接头k1正好压在弹片式触片k2上,从而实现手持式吸尘器与充电底座100的电连接。
[0042]
充电底座100,还配置一带电源适配器的电源线,电源线包括有与充电插孔41对接的充电插头。
[0043]
第二容置槽32内设有多个以环形分布的增加紧接触力的竖向凸筋32f。使吸尘配件 q能较为稳定地插在第二容置槽32内。
[0044]
第一容置槽31包括较深的供手持式吸尘器的吸嘴插入的第一凹槽31a和较浅的供手持式吸尘器的尘盒前端插入的第二凹槽31b,第一凹槽31a和第二凹槽31b具有台阶结构。当然第一容置槽31内部构造可根据手持式吸尘器的前部结构进行设计,以使手持式吸尘器的前端能够匹配地插入在第一容置槽31内。
[0045]
如图1和图5所示,手持式吸尘器300前端的吸入口301处可拆卸地安装一延长管组件200,该延长管组件200在不使用时放置在第二容置槽32内。
[0046]
手持式吸尘器300包括吸尘器主体303、安装在吸尘器主体303内部的吸风部件和尘杯,尘杯装配在吸尘器主机303的前端,吸尘器主体303上开设有进风口和出风口,该进风
口也即吸入口301,灰尘、碎屑随着气流一同被吸入至尘杯内。吸尘器主体303 的后侧部位安装有一供用户手持的握持部302,该握持部302与吸尘器主体303的中心轴线在同一直线上,以使手持式吸尘器300的更容易被握持。
[0047]
进一步地,延长管组件200可以配备有1-3个,延长管组件200的长度及截面形状等可以根据清理区域的不同进行改变。对应地,第二容置槽32也可以开设有1-3个。当需要使用延长管组件200以加长吸入口部位的长度时,从第二容置槽32内取下延长管组件200,并将其安装至吸尘器主体前端的吸入口301上,不使用时再取下收纳。
[0048]
如图6至图10、图12和图13所示,本实施例所提到的吸尘配件q也即延长管组件200,以下将对其进行详细说明,该延长管组件200用于配置在吸尘器吸入口301上,该延长管组件200包括具有气流通道的狭长型的管状部件50和毛刷组件60,管状部件 50包括与吸尘器入口对接的后连接部53、中部区域52和前嘴部51,毛刷组件60可活动联接地配置在管状部件50上,第一状态时,毛刷组件60位于前嘴部51以提供吸尘时的灰尘清扫;第二状态时,毛刷组件60从前嘴部51位置向后退。
[0049]
手持式吸尘器300的吸入口301处可拆卸地配备有一延长管组件200以延伸吸尘器的吸入口部位的长度,方便用户能够在保持一定距离的状态下对待清理区域进行吸尘处理;且该延长管组件200上的毛刷组件60可活动联接地配置在管状部件50上,第一状态时,毛刷组件60位于管状部件50前嘴部51以提供吸尘时的灰尘清扫;不使用时,可以将毛刷组件60从前嘴部51位置向后退,此为第二状态,该状态下毛刷组件60处于闲置状态;毛刷组件60通过在管状部件50上下移动的方式即可改变其使用状态,使用者能够快捷、方便地移动毛刷组件60来配合自己的使需求。
[0050]
毛刷组件60包括与设置在管状部件50上的联接体61及布置在联接体61前端的毛刷62。
[0051]
在实际应用中,联接体61可以为端部轴接于中部区域52的轴接架,轴接架可转动地连接于中部区域52上。轴接架呈类“u”型结构,对应地,在中部区域52上开设有供轴接架容置的类“u”型凹槽。当需要收纳轴接架时,可向上转动轴接架以使类“u”型轴接架嵌入在类“u”型凹槽内。当需要使用时,向下转动轴接架并通过卡扣组件的形式卡嵌在前嘴部51上,以对灰尘进行清扫。
[0052]
当然地更为优选的是,本技术方案中的联接体61为套设于中部区域的套管61b,套管61b可在中部区域52限幅移动。
[0053]
套管61b的内壁设有卡件03,中部区域52设有第一定位部01和第二定位部02;卡件03与第一定位部01配合时,毛刷组件60处于第一状态下,毛刷组件60位于前嘴部51以提供吸尘时的灰尘清扫;卡件03与第二定位部02配合时,毛刷组件60处于第二状态下,毛刷组件60从前嘴部51位置向后退,处于闲置未使用者状态。
[0054]
第一定位部01或第二定位部02与卡件03之间为筋槽配合结构。具体而言,定位部包括上下固定在套管61b表面的两块具有一定长度的限位块t,基本处于互相平行状态的两块限位块t之间形成一限位槽h;卡件03包括一定位筋c,限位槽h与定位筋c 之间互相配合,从而使得定位部与卡件03之间互相进行稳定地限位。
[0055]
套管61b的外表面设有控制卡件03动作的按钮04,以实现卡件03与定位部之间的分离或配合。具体而言,按钮04向下按压得以使卡件03上的定位筋c向上抬起并从限位槽h
内脱出,而当除去对按钮04施加的外力后,按钮04具有一定回复力以恢复到原始状态;当然,在套管61b的安装按钮04的对应位置处开设有供按钮04上下限幅运动的通孔。
[0056]
在实际实施过程中,管状部件60的第一定位部01和第二定位部02旁的对应位置处设有与套管61b上的按钮04对应的按钮孔05,以使按钮04在进行向下按压的动作可以更为彻底,从而使得卡件03上的定位筋c的抬起距离充分,不至于在套管61b上下滑动时导致定位筋c与限位块t之间发生摩擦,进一步地使套管61b在上下移动时更为顺滑。
[0057]
管状部件50的外表面设有限制套管61b过度移动的第一限位筋a和第二限位筋b。当套管61b处于第一状态时,第一限位筋a与套管61b壳体互相卡限,以避免套管61b 过于向外移动而脱离于管状部件50;且此时整体的毛刷组件60位于前嘴部51以供吸尘时一并对灰尘进行清扫;当套管61b处于第二状态时,第二限位筋b与套管61b壳体互相卡限,以避免套管61b过于向内移动而脱离于管状部件51,此时毛刷组件60整体处于闲置状态。
[0058]
优选地,本技术方案中的管状部件50的气流通道为扁形结构,以使气流更为湍急从而提高吸尘效果。
[0059]
且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第一状态下的套管61b前端面f2与前嘴部51的前端面f1齐平且均呈一倾斜面,以更完整、彻底地接触所需清洁的表面,从而得以较为完全地吸收灰尘、碎屑等杂物。此时,优选的是,毛刷组件60上的毛刷62被装配在套管61b的前端面f2上。
[0060]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上”、“下”、“左”、“右”、“前”、“后”、“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该实用新型产品使用时惯常摆放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0061]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充电底座及手持式清洁设备进行了详细介绍,本文中应用了具体个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以上实施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及核心思想。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若干改进和修饰,这些改进和修饰也落入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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