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幼儿素质拓展用道具收纳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532754发布日期:2022-01-19 13:29阅读:115来源:国知局
一种幼儿素质拓展用道具收纳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收纳装置,具体是一种幼儿素质拓展用道具收纳装置。


背景技术:

2.幼儿教育主要指的是对3~6岁年龄阶段的幼儿所实施的教育,幼儿教育是学前教育或说早期教育的后半阶段,前面与0~3岁的婴儿教育衔接,后面与初等教育衔接,是一个人教育与发展的重要而特殊的阶段。
3.幼儿素质拓展道具有很多种类,使用过后需进行收纳,传统的方式是堆放于框内,但是直接堆放会造成道具杂乱,不利于下一次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幼儿素质拓展用道具收纳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6.一种幼儿素质拓展用道具收纳装置,包括第一箱体,所述第一箱体的顶面固定连接有支撑件,支撑件的顶面固定连接有第二箱体,第一箱体的内壁等距离固定连接有将第一箱体分隔成多个第一储存室的第一分隔板,第一储存室前侧开设有取料口,取料口的外侧设有门体,门体的一侧通过铰链与第一箱体的外壁铰接,门体的外壁固定安装有第一拉手,门体的顶部一角外侧设有锁紧机构,第一储存室的底部设有与其相适配的支撑板,支撑板的底面固定安装有称重传感器,称重传感器与第一箱体的内壁固定连接,第一储存室的上方设有封闭机构,第二箱体的内壁固定连接有将第二箱体分隔成多个第二储存室的第二分隔板,第二箱体的顶部一侧固定连接有收纳盒,第二箱体的上方设有遮蔽布片,遮蔽布片的一端与收纳盒的内壁固定连接,遮蔽布片的另一端与第二箱体之间设有固定机构,第一箱体的底面四角均固定安装有脚轮,第一箱体的一侧固定安装有称重显示器,称重显示器的下方设有移动电源,移动电源固定安装在第一箱体外壁上,支撑件的一侧固定安装有推手。
7.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锁紧机构包括有连接板、螺纹柱和蝶形螺母。
8.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连接板的一端通过转轴与第一箱体的外壁铰接,螺纹柱固定连接在门体外壁上,连接板上开设有与螺纹柱对应且适配的缺口,蝶形螺母螺纹连接在螺纹柱的外侧。
9.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封闭机构包括有u形滑槽、封板和第二拉手。
10.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u形滑槽同时与第一箱体和第一分隔板固定连接,封板设在u形滑槽内且与u形滑槽滑动连接,封板的一侧穿出第一箱体且与第二拉手固定连接,第一箱体的上开设有与封板穿出的槽口。
11.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固定机构包括有连接环、松紧带、挂钩和横
杆。
12.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横杆与遮蔽布片固定连接,挂钩固定连接在横杆的外侧,连接环套设在挂钩的外侧,松紧带的一端与连接环的外壁固定连接,松紧带的另一端与第二箱体的外壁固定连接。
13.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称重传感器和移动电源均通过电线与称重显示器电性连接。
14.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5.1、本实用新型通过第一箱体第二箱体、第一储存室、第一分隔板、第二储存室和第二分隔板之间的配合使用,使得可以通过第一储存室和第二储存室对幼儿素质拓展用道具进行分类储存,从而使得本幼儿素质拓展用道具收纳装置具有分类储存功能。
16.2、本实用新型通过支撑板、称重传感器、称重显示器和移动电源之间的配合使用,使得可以对第一储存室内储存的幼儿素质拓展用道具进行计重,避免在收纳的过程中出现丢失遗漏,从而使得本幼儿素质拓展用道具收纳装置具有批量道具称重计量的功能。
17.3、本实用新型通过门体、第一拉手、锁紧机构、封闭机构收纳盒、遮蔽布片、固定机构、连接板、螺纹柱、蝶形螺母、u形滑槽、封板、第二拉手、连接环、松紧带、挂钩和横杆之间的配合使用,使得第一储存室在使用时可以将其顶部打开,方便对幼儿素质拓展用道具进行储存,同时在不使用时可以方便的对第一储存室和第二储存室可以进行封闭,避免灰尘等杂质掉落进入第一储存室和第二储存室,从而使得本幼儿素质拓展用道具收纳装置具有封闭和便于储存的功能。
附图说明
18.图1为一种幼儿素质拓展用道具收纳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19.图2为一种幼儿素质拓展用道具收纳装置中a的放大图。
20.图3为一种幼儿素质拓展用道具收纳装置中b的放大图。
21.图4为一种幼儿素质拓展用道具收纳装置的正面剖视图。
22.图5为一种幼儿素质拓展用道具收纳装置的侧面剖视图。
23.图中:1第一箱体、2支撑件、3第二箱体、4第一储存室、5第一分隔板、6门体、7第一拉手、8锁紧机构、9支撑板、10称重传感器、11封闭机构、12第二储存室、13第二分隔板、14收纳盒、15遮蔽布片、16固定机构、17脚轮、18称重显示器、19移动电源、20推手、21连接板、22螺纹柱、23蝶形螺母、24u形滑槽、25封板、26第二拉手、27连接环、28松紧带、29挂钩、30横杆。
具体实施方式
24.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5.请参阅图1~5,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幼儿素质拓展用道具收纳装置,包括第一箱体1,第一箱体1的顶面固定连接有支撑件2,支撑件2的顶面固定连接有第二箱体3,第
一箱体1的内壁等距离固定连接有将第一箱体1分隔成多个第一储存室4的第一分隔板5,第一储存室4用于储存数量较多体积较小的幼儿素质拓展用道具,第一储存室4前侧开设有取料口,取料口的外侧设有门体6,门体6的一侧通过铰链与第一箱体1的外壁铰接,门体6的外壁固定安装有第一拉手7,门体6的顶部一角外侧设有锁紧机构8,第一储存室4的底部设有与其相适配的支撑板9,支撑板9的底面固定安装有称重传感器10,称重传感器10的型号为lcm315-1kn,由上海茂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制造并销售,称重传感器10与第一箱体1的内壁固定连接,第一储存室4的上方设有封闭机构11,第二箱体3的内壁固定连接有将第二箱体3分隔成多个第二储存室12的第二分隔板13,第二储存室12用于储存体积较大数目较少的幼儿素质拓展用道具,第二箱体3的顶部一侧固定连接有收纳盒14,第二箱体3的上方设有遮蔽布片15,遮蔽布片15的一端与收纳盒14的内壁固定连接,遮蔽布片15的另一端与第二箱体3之间设有固定机构16,第一箱体1的底面四角均固定安装有脚轮17,第一箱体1的一侧固定安装有称重显示器18,称重显示器18的型号为xk3102a,由余姚市科衡电子有限公司生产制造并销售,称重显示器18的下方设有移动电源19,移动电源19固定安装在第一箱体1外壁上,支撑件2的一侧固定安装有推手20。
26.锁紧机构8包括有连接板21、螺纹柱22和蝶形螺母23。
27.连接板21的一端通过转轴与第一箱体1的外壁铰接,螺纹柱22固定连接在门体6外壁上,连接板21上开设有与螺纹柱22对应且适配的缺口,蝶形螺母23螺纹连接在螺纹柱22的外侧。
28.封闭机构11包括有u形滑槽24、封板25和第二拉手26。
29.u形滑槽24同时与第一箱体1和第一分隔板5固定连接,封板25设在u形滑槽24内且与u形滑槽24滑动连接,封板25的一侧穿出第一箱体1且与第二拉手26固定连接,第一箱体1的上开设有与封板25穿出的槽口。
30.固定机构16包括有连接环27、松紧带28、挂钩29和横杆30。
31.横杆30与遮蔽布片15固定连接,挂钩29固定连接在横杆30的外侧,连接环27套设在挂钩29的外侧,松紧带28的一端与连接环27的外壁固定连接,松紧带28的另一端与第二箱体3的外壁固定连接。
32.称重传感器10和移动电源19均通过电线与称重显示器18电性连接。
33.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
34.使用时,首先通过推手20和脚轮17将第一箱体1移动到需要使用幼儿素质拓展用道具的地方,然后将连接环27从挂钩29上取下,然后将横杆30和遮蔽布片15同时放置收纳盒14内,使得第二储存室12被打开,方便使用者从第二储存室12拿取幼儿素质拓展用道具,然后转动蝶形螺母23,使得蝶形螺母23远离连接板21,从而使得连接板21可以绕转轴转动,解除锁紧机构8对门体6的固定,然后通过第一拉手7将门体6打开,方便使用者拿取第一储存室4内的幼儿素质拓展用道具,当需要对其收纳时,首先通过称重显示器18控制称重传感器10开始工作,此时反向操作讲门体6关闭,然后通过第二拉手26拉动封板25,封板25延u形滑槽24向外侧滑动,使得第一储存室4的顶部被敞开,然后从第一储存室4的顶部向第一储存室4内放入幼儿素质拓展用道具,此时幼儿素质拓展用道具掉落在支撑板9上,此时称重传感器10持续对幼儿素质拓展用道具进行计重,同时使用者将从第二储存室12拿取的幼儿素质拓展用道具放入第二储存室12中,当储存完成后,此时使用者观察称重显示器18的显
示数值,判断第一储存室4内的幼儿素质拓展用道具是否存在丢失,避免幼儿素质拓展用道具丢失,方便及时寻找,当全部收纳后,此时使用者通过第二拉手26将封板25通过u形滑槽24推动到第一储存室4内,使得第一储存室4被封闭,同时使用者从收纳盒14内拿取横杆30,将横杆30上的挂钩29与连接环27相连接,在松紧带28的作用下,使得遮蔽布片15被牢固的覆盖在第二箱体3的上方,对第二储存室12进行封闭,从而完成第一储存室4和第二储存室12的封闭工作。
35.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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