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地面作业工具系统,包括:
背框组件;
破碎机叉齿,其联接至所述背框组件,所述破碎机叉齿包括:
前细长部;
后细长部,其沿基本上垂直于所述前细长部的方向延伸;
鼻部,其在与所述后细长部相对的端部处从所述前细长部延伸;
第一板接纳腔,其形成在所述鼻部的第一侧;
第二板接纳腔,其形成在所述鼻部的第二侧;
其中,所述第一板接纳腔与所述第二板接纳腔相对,但彼此不连通或连接;
第一板,其包括截头圆锥形的第一旋钮,其中,所述第一板配置为适配到所述第一板接纳腔内;
可更换地面接合工具,其联接至所述破碎机叉齿的所述鼻部,并包括:
前端;
后端;
顶表面;
底表面;
与第二侧相对的第一侧;以及
内侧上的鼻部接纳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第一板接纳腔还包括:
底部凹槽部;
顶部凹槽部;以及
凸起,其平行于所述鼻部的顶表面并设置在所述底部凹槽部和所述顶部凹槽部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顶部凹槽部在朝向第二板接纳腔的方向上比所述底部凹槽部更深。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顶部凹槽部在朝向所述鼻部尖端的方向上比所述底部凹槽部更宽。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第一板还包括:
底部;
顶部;以及
座部,其定位在所述顶部和所述底部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顶部在与所述第一旋钮的纵轴平行的方向上比所述底部更厚,其中,所述第一板的所述底部的宽度比所述第一板的所述顶部的宽度更窄,其中,所述第一旋钮为截头圆锥形。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第一板进一步包括:
第一锥形凸出,其从所述第一板的所述顶部的第一侧向外延伸;以及
第二锥形凸出,其从所述第一侧相对的所述第一板的所述顶部的第二侧向外延伸。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系统,还包括:
第二板,其包括具有截头圆锥形的第二旋钮,其中,所述第二板配置为适配到所述第二板接纳腔内。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地面接合工具进一步包括从所述地面接合工具第一侧的外表面向外延伸的凸起,其中,锁开口延伸穿过所述凸起进而至所述鼻部接纳腔,并且其中,从所述第一侧延伸至所述第二侧的所述地面接合工具的所述前端的宽度大于从所述地面接合工具的所述顶表面延伸至所述底表面的所述地面接合工具的后端的高度的1.5倍。
10.一种板,包括:
底部;
顶部;
截头圆锥形旋钮,其位于外表面上;
座部,其位于所述顶部和所述底部之间,其中,所述顶部在与所述旋钮的纵轴平行的方向上比所述底部更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