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水利工程用防汛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20208阅读:305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水利工程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水利工程用防汛箱。



背景技术:

在防洪防汛时,通常采用沙袋堆积成一道防洪防汛墙来阻挡洪水,但是现有技术中,沙袋叠加完成后,容易被冲倒,沙袋与沙袋之间存在间隙,而且只是简单的利用重力靠在一起,这种方式,一旦洪水冲击力增大,很容易便会冲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防洪防汛能力更好、安装方便、可多次回收使用的水利工程用防汛箱。

本发明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一种水利工程用防汛箱,包括一主体挡板,主体挡板的两端垂直于主体挡板各设置一块限位板,两限位板及中间的主体挡板呈“工”字形,两限位板的左右侧均伸出于主体挡板的两端,两限位板之间形成一个安装腔,所述安装腔的底面主体挡板上均布设置有一个以上的卡槽,安装腔内自上而下设置有填满整个安装腔的沙袋,沙袋纵向设置,其并排垂直于水平面,其两端通过限位板限位,沙袋一端具有卡扣,沙袋通过卡扣自上而下扣入于主体挡板上开设的卡槽中。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限位板的后端面伸出端具有一个弧形限位槽,相邻两限位板之间穿过设置一根限位支撑杆,弧形限位槽的后端面开口,限位支撑杆卡入于弧形限位槽中。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限位支撑杆的下端面设置有两根垂直于限位支撑杆的插杆,插杆插入于泥土中。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限位板的前端面为一个半圆弧面,相邻两限位板之间形成一个圆弧凸面。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沙袋装入于安装腔内其前端面伸出于限位板的前端面。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的防汛箱,在其中纵向装入一个以上的独立设置的沙袋,并将沙袋填充满整个安装腔,因此在防洪防汛时,能够大大增加抗冲击能力,不会出现漏水等情况,而且后端通过限位支撑杆和插杆进行后端定位,因此本发明具有极强的防汛能力,组装方便。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说明书中公开的所有特征,或公开的所有方法或过程中的步骤,除了互相排斥的特征和/或步骤以外,均可以以任何方式组合。

本说明书(包括任何附加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中公开的任一特征,除非特别叙述,均可被其他等效或具有类似目的的替代特征加以替换。即,除非特别叙述,每个特征只是一系列等效或类似特征中的一个例子而已。

如图1所示,主体挡板7的两端垂直于主体挡板各设置一块限位板1,两限位板1及中间的主体挡板7呈“工”字形,两限位板1的左右侧均伸出于主体挡板7的两端,两限位板1之间形成一个安装腔,安装腔的底面主体挡板7上均布设置有一个以上的卡槽3,安装腔内自上而下设置有填满整个安装腔的沙袋9,沙袋9纵向设置,其并排垂直于水平面,其两端通过限位板1限位,沙袋9一端具有卡扣4,沙袋9通过卡扣4自上而下扣入于主体挡板7上开设的卡槽3中。

限位板1的后端面伸出端具有一个弧形限位槽8,相邻两限位板之间穿过设置一根限位支撑杆6,弧形限位槽8的后端面开口,限位支撑杆卡入于弧形限位槽中,限位支撑杆的下端面设置有两根垂直于限位支撑杆的插杆5,插杆5插入于泥土中。整个限位板后端通过限位支撑杆连接,然后通过底部的插杆插入于泥土中,完成限位,一般性,如果叠加有两侧以上,上层的插杆无法插入泥土,此时只要底层的插杆插入泥土即可,增加地基的稳定性。

本实施例中,限位板的前端面为一个半圆弧面2,相邻两限位板1之间形成一个圆弧凸面,具有与沙袋相同的形状。

其中,沙袋9装入于安装腔内其前端面伸出于限位板的前端面,如图1所示,由于各沙袋9之间均是纵向设置于主体挡板7的安装腔内的,而安装腔的大小能够正好安装整数个沙袋,图1中每个安装腔内设置四个纵向设置的沙袋,由于纵向设置,又通过两端的限位板限位夹紧,因此沙袋与沙袋之间是非常紧密的,纵向设置的沙袋较横向叠加设置的沙袋,其具有更强的抗冲击能力,不会出现冲垮的现象,另外,沙袋都是独立设置的,其中一个沙袋损坏,即可将卡扣从卡槽内拉出,更换新鲜的即可,携带运输时可将全部的沙袋拆卸下来运输,在达到目的后组装,也可事先组装好,直接进行搭装成防汛墙即可。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的防汛箱,在其中纵向装入一个以上的独立设置的沙袋,并将沙袋填充满整个安装腔,因此在防洪防汛时,能够大大增加抗冲击能力,不会出现漏水等情况,而且后端通过限位支撑杆和插杆进行后端定位,因此本发明具有极强的防汛能力,组装方便。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