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水岸坡面消浪结构及其施工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2780383阅读:445来源:国知局
一种水岸坡面消浪结构及其施工方法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水利水电工程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水岸坡面消浪结构及其施工方法。



背景技术:

抽水蓄能电站进出水口附近水岸边坡,常年受波浪的冲击淘刷、日常抽水发电产生的水位骤降及冬季严寒的冻胀等多重破坏,都易造成进出水口附近护坡坍塌剥落破坏,其中常年波浪的冲击和淘刷,是造成护坡坍塌剥落破坏的初始原因和根本所在,因此,对波浪动能的消减,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传统的进出水口水岸边坡,通常采用浆砌石、干砌石或混凝土作为边坡的支护形式。这样的边坡形式,由于不能有效消减波浪的动能,水岸在频繁受到波浪的冲击和淘刷以及水位骤降和冻胀作用下,常由于反滤质量缺陷或无反滤材料,造成反滤失效,从而使位于下部的土体被淘刷,造成脱空,使护坡材料失去支撑体而造成坡面坍塌,使护岸整体或局部毁坏;或是由于刚性护坡及垫层(或反滤)厚度小于当地最大冻土深度,造成所挡护土体发生冻胀,使护坡体产生胀裂破坏,再受波浪淘刷,造成护坡坍塌剥落破坏。这些破坏都要经常进行修复工作,由于已建工程受日常运行条件和没有施工道路等条件的制约,修复工作比较困难,且耗费大量人力物力。

另外,抽水蓄能电站多在风景区,混凝土或浆砌石等护坡形式,容易形成呆板的“钢筋混凝土森林”式的人工痕迹和灰色负面景观,与周围环境和景观不相协调。因此,设计一种安全可行、适应周围环境、经济合理、施工简便的水岸边坡消浪结构,来消减使水岸护坡产生破坏的原始动能,成为一种工程需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上述问题,提供一种水岸边坡消浪防护结构,在对抽水蓄能电站进出水口水岸波浪有效消减的基础上,解决频繁的波浪冲击淘刷对护坡的坍塌剥落破坏问题,且适应周围环境、经济合理、施工简便。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水岸坡面消浪结构,由消浪石笼布置在坡面基础上构成,不同高度的消浪石笼在平面上错落布置。

优选,不同高度的消浪石笼在平面上为梅花形错落布置。

所述消浪石笼为铅丝石笼、钢筋石笼、土工格栅石笼和格宾石笼中的一种。

所述消浪石笼采用两种形态,一种形态为长宽各1m的立方体,另一种形态长宽与第一种相同,高度比第一种高20~40cm。

上述水岸坡面消浪结构的施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对于坡面基础,由人工或人工配合机械施工至边坡设计体型,在坡面铺设反滤层或垫层;

b、采用平板振动夯压实反滤层或垫层;

c、在反滤层或垫层上,由人工或人工配合机械安放笼体并装石;

d、将笼体错落布置。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本发明的水岸坡面消浪结构,在对抽水蓄能电站进出水口水岸边坡有效防护的基础上,消减了频繁拍击冲刷坡体的波浪的动能,解决了坡体剥落破坏的问题,适应周围环境、经济合理、施工简便。整体边坡防护结构为柔性,也具有消浪的作用,在消浪挡护的同时,也大大增强了其对变形的适应性。同时,与周围自然环境相协调,不用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浆砌石等结构,避免了呆板的“钢筋混凝土森林”式的建筑及防护形式。在波浪不能波及的护坡上部,还有利于绿色植物的覆盖,既满足工程需要,又自然和谐。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水岸坡面消浪结构的平面示意图。

图2是图1A-A的剖面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如图1、2所示,本发明的水岸坡面消浪结构,由消浪石笼1布置在坡面基础2上构成,不同高度的消浪石笼1在平面上错落布置。

不同高度的消浪石笼1在平面上为梅花形错落布置。

所述消浪石笼1为铅丝石笼、钢筋石笼、土工格栅石笼和格宾石笼中的一种。

所述消浪石笼1采用两种形态,一种形态为长宽各1m的立方体,另一种形态长宽与第一种相同,高度比第一种高20~40cm。

上述水岸坡面消浪结构的施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对于坡面基础,由人工或人工配合机械施工至边坡设计体型,在坡面铺设反滤层或垫层;

b、采用平板振动夯压实反滤层或垫层;

c、在反滤层或垫层上,由人工或人工配合机械安放笼体并装石;

d、将笼体呈梅花形交错布置。

本发明的水岸坡面消浪结构的工作原理为:抽水蓄能电站进出水口水位变动区频繁受到波浪的冲击淘刷,可能造成护坡的坍塌剥落破坏,采用消浪石笼1,由于其表面粗糙并有较大空隙,与硬质护面相比糙率较大,再加上不同高度的消浪石笼1在平面上为梅花形错落布置,对波浪水流产生较大阻碍作用,使波浪更加紊乱,同时也有掺气作用,可对频繁的波浪拍击动能进行消减,同时,消浪石笼1与周围的自然环境比较协调,经济适用,施工简便。

以上所述的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思想及特点,其目的在于使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本发明的内容并据以实施,不能仅以本实施例来限定本发明的专利范围,即凡本发明所揭示的精神所作的同等变化或修饰,仍落在本发明的专利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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