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过流洞室平面底板混凝土保护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020681发布日期:2018-11-20 22:48阅读:185来源:国知局
一种过流洞室平面底板混凝土保护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混凝土保护装置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过流洞室平面底板混凝土保护装置。



背景技术:

水利工程中涉及到的过水流洞较多,如引水洞、导流洞、尾水洞等,在过流洞室底板混凝土浇筑完成后由于需要进行其他相关工程的施工,需要重车通行等情况,为保证底板混凝土不受到破坏,施工时往往采用就近的废石渣进行简单铺设,在重车通行频繁的情况下,容易造成石渣对混凝土表面甚至内部造成不可逆的损伤,影响后期的使用,而且在施工过程中的水会进入石渣内,使路面泥泞不堪,严重影响现场的文明施工,而且无法保证通行的车辆的安全,若使用钢板则会因弹性太差使刚铺设的混凝土层开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的缺陷,提供一种过流洞室平面底板混凝土保护装置,可以防止石渣对混凝土层造成损伤,自带水导流,可以防止造成路面泥泞,内部设有弹簧,使重车经过时减少混凝土层的压力,从而保护混凝土不被压裂,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过流洞室平面底板混凝土保护装置,包括耐压板和底板,所述耐压板的顶部设有贯穿耐压板并延伸至底部的透水孔,所述耐压板的底部与弹簧的一端连接,所述弹簧的内侧设有水管,所述水管的顶部与透水孔的底部连接,所述耐压板的左侧设有卡接槽一,所述耐压板的右侧设有卡接槽二,所述弹簧的另一端与底板的顶部连接,所述底板的底部设有防滑突起,所述底板的顶部设有导流槽,所述底板的前后两端均设有过水槽,所述过水槽设于底板顶部的前后两侧,所述导流槽的两端均与过水槽连接,所述底板的右侧设有卡接铆,所述底板的左侧设有固定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透水孔以矩阵方式均匀分布于耐压板的顶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导流槽与水管的位置对应,所述导流槽均匀设于底板的顶部,所述导流槽的两端分别与两个过水槽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防滑突起以矩阵方式均匀设置在底板的底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底板右侧的卡接铆与底板左侧的固定孔位置对应。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过流洞室平面底板混凝土保护装置,可以防止普遍使用的石渣对混凝土层造成损伤,自带的水导流,可以防止水与废料混合造成路面泥泞,内部设有弹簧,使重车经过时减少混凝土层的压力,从而保护混凝土不被压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结构后视图。

图中:1耐压版、2透水孔、3弹簧、4水管、5卡接槽一、6卡接槽二、7底板、8防滑突起、9导流槽、10过水槽、11卡接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过流洞室平面底板混凝土保护装置,包括耐压板1和底板7,耐压板1的顶部设有贯穿耐压板1并延伸至底部的透水孔2,透水孔2可以使积水迅速的排走,防止路面因积水而滑动,透水孔2以矩阵方式均匀分布于耐压板1的顶部,耐压板1的底部与弹簧3的一端连接,弹簧3可以减少重车经过时对混凝土层的压力,减少受损的机会,弹簧3的内侧设有水管4,水管4的顶部与透水孔2的底部连接,耐压板1的左侧设有卡接槽一5,耐压板1的右侧设有卡接槽二6,弹簧3的另一端与底板7的顶部连接,底板7的底部设有防滑突起8,防滑突起8可以使底板7抓地力增加防止滑动,防滑突起8以矩阵方式均匀设置在底板7的底部,底板7的顶部设有导流槽9,导流槽9与水管4的位置对应,导流槽9的两端位于底板7的前后两侧,导流槽9均匀设于底板7的顶部,底板7的前后两端均设有过水槽10,过水槽10设于底板7顶部的前后两侧,导流槽9的两端均与过水槽10连接,底板7的右侧设有卡接铆11,底板7的左侧设有固定孔,底板7右侧的卡接铆11与底板7左侧的固定孔位置对应。

在使用时:将混凝土的表面清理干净,将底板7铺设与混凝土的表面,将卡接铆11插入另一块底板7的孔,将耐压板1放置在底板的顶部,透水孔2和导流槽9的位置对应,卡接槽一5与另一块耐压板1的卡接槽二6相卡接。

本实用新型可以防止普遍使用的石渣对混凝土层造成损伤,自带的水导流,可以防止水与废料混合造成路面泥泞,内部设有弹簧3,使重车经过时减少混凝土层的压力,从而保护混凝土不被压裂。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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