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除尘装置的挖掘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569441发布日期:2019-05-03 19:09阅读:693来源:国知局
一种具有除尘装置的挖掘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挖掘机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具有除尘装置的挖掘机。



背景技术:

目前,挖掘机的种类繁多,常见的挖掘机按驱动方式有内燃机驱动挖掘机和电力驱动挖掘机两种,其中电动挖掘机主要应用在高原缺氧与地下矿井和其它一些易燃易爆的场所;按照行走方式的不同,挖掘机可分为履带式挖掘机和轮式挖掘机;按照传动方式的不同,挖掘机可分为液压挖掘机和机械挖掘机,机械挖掘机主要用在一些大型矿山上;按照用途来分,挖掘机又可以分为通用挖掘机,矿用挖掘机,船用挖掘机,特种挖掘机等不同的类别;按照铲斗来分,挖掘机又可以分为正铲挖掘机和反铲挖掘机,正铲挖掘机多用于挖掘地表以上的物料,反铲挖掘机多用于挖掘地表以下的物料。

上述现有的挖掘机结构,虽可提供给使用者挖掘作业的功效,确实具有进步性,但是在实际使用时却发现其自身结构和使用性能上仍存在有诸多不足,造成现有的挖掘机在实际应用上,未能达到最佳的使用效果和工作效能,例如,现有的挖掘机在公路改造时,在土方挖掘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扬尘,目前使用的除尘工具是除尘雾炮,且在现场使用的时候基本是人工进行操作;由于施工场地的限制,该除尘雾炮的工作效率只有20%-30%。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除尘装置的挖掘机,用以解决现有挖掘机不具有除尘功能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具有除尘装置的挖掘机,包括挖掘机本体,挖掘机本体包括转台以及挖掘机构,挖掘机构设置在转台前部,转台上设置有动力装置和驾驶室,挖掘机构包括依次相连的大臂、小臂以及挖斗,大臂的一端铰接在转台前部,大臂的另一端与小臂的一端铰接,挖斗固定连接在小臂的另一端上,所述挖掘机本体还设置有除尘装置,所述除尘装置包括水箱、输水管、高压泵以及喷水装置,所述高压泵设置在所述转台上且一端与所述水箱相连,所述高压泵的另一端与所述输水管的一端相连,所述输水管的另一端与所述喷水装置相连,所述喷水装置设置在所述小臂上且位于所述挖斗后方,所述高压泵与所述动力装置电连接。

所述水箱设置在所述转台上,且所述水箱位于所述驾驶室的后侧以及动力装置的前侧。

所述输水管通过连接装置固定设置在所述大臂以及小臂上。

所述连接装置包括环形的连接部,所述输水管设置在所述连接部内,所述连接部设置有开口,所述连接部位于所述开口的两端分别设置有安装部,所述安装部上设置有安装孔,所述连接装置通过所述安装部与所述大臂以及小臂固定连接。

所述连接部与所述安装部为一体成型,且所述连接部和安装部均由塑料材质构成。

所述喷水装置包括固定管以及设置在所述固定管上的多个高压喷头,所述高压喷头与所述固定管相连通,所述固定管通过支撑架设置在所述小臂靠近所述挖斗的一端,所述输水管的出水端与所述固定管相连通。

多个所述高压喷头垂直设置在所述固定管上,所述固定管两端封闭且内部为中空,且多个高压喷头均位于一条直线上。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具有如下优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具有除尘装置的挖掘机,同时在挖掘机本体上设置的除尘装置,可使该挖掘机在挖掘作业过程中具有良好的除尘效果;同时,由于除尘装置设置在挖掘机上,在不改变现有挖掘机结构的前提下,直接在挖掘机加装除尘装置即可,且除尘装置直接利用挖掘机上的动力装置即可为除尘装置提供动力,不需要额外提供动力源,从而降低了生产成本;另外,除尘装置中的喷水装置设置在挖斗后方,所以挖掘机的挖斗在工作时,可在第一时间进行喷水,可达到有效的除尘的目的。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具有除尘装置的挖掘机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具有除尘装置的挖掘机中喷水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具有除尘装置的挖掘机中连接装置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00、挖掘机本体;101、转台;102、挖掘机构;1021、大臂;1022、小臂;1023、挖斗;103、动力装置;104、驾驶室;105、水箱;106、输水管;107、高压泵;108、喷水装置;1081、固定管;1082、高压喷头;109、回转机构;110、连接装置;1101、连接部;1102、安装部;1103、安装孔;1104、开口;200、行走机构。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及功效。

须知,本说明书所附图式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实施例

如图1至图3所示,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具有除尘装置的挖掘机,包括挖掘机本体100,所述挖掘机本体100底部安装有行走机构200,所述挖掘机本体100包括转台101以及挖掘机构102,所述挖掘机构设102置在转台101前部,所述转台101上设置有驱动所述行走机构200进行行走的动力装置103,所述转台上还设置有驾驶室104,所述挖掘机构102包括依次相连的大臂1021、小臂1022以及挖斗1023,所述大臂1021的一端铰接在转台101前部,所述大臂1021的另一端与所述小臂1022的一端铰接,所述挖斗1023固定连接在所述小臂1022的另一端上,还包括除尘装置,所述除尘装置包括水箱105、输水管106、高压泵107以及喷水装置108,所述高压泵107设置在所述转台101上且一端与所述水箱105相连,所述高压泵107的另一端与所述输水管106的一端相连,所述输水管106的另一端与所述喷水装置108相连,所述喷水装置108设置在所述小臂1022上且位于所述挖斗1023后方,所述高压泵107与所述动力装置103电连接。

所述转台101与所述行走机构200之间设置有回转机构109,所述回转机构109带动所述转台101转动,且所述动力装置103和所述挖掘机构102均随转台101进行转动。

所述水箱105设置在所述转台101上,且所述水箱105位于所述驾驶室104的后侧以及动力装置103的前侧。

所述输水管106通过连接装置110固定设置在所述大臂1021以及小臂1022上,所述连接装置110通过紧固螺钉固定在大臂1021以及小臂1022上,通过连接装置110,可将输水管106牢固的固定在大臂1021和小臂1022上,从而提高了输水管106与大臂1021和小臂1022相结合的安全可靠性,延长了其使用寿命。

所述连接装置110包括环形的连接部1101,且所述连接部的内径不小于所述输水管106的外径,所述输水管106设置在所述连接部1101内,即输水管106卡设在连接部1101内,连接紧密且安全可靠,所述连接部1101设置有开口1104,所述连接部1101位于所述开口1104的两端分别设置有安装部1102,所述安装部1102上设置有安装孔1103,所述连接装置110通过所述安装部1102与所述大臂1021以及小臂1022固定连接,从而提高输水管106与所述大臂1021与小臂1022相结合的牢固性,安全可靠性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

所述连接部1101与所述安装部1102为一体成型,有利于提高连接部1101和安装部1102结合的牢固性,且生产效率高;同时,所述连接部1101和安装部1102均由塑料材质构成,从而降低生产成本。

所述喷水装置108包括固定管1081以及设置在所述固定管1081上的多个高压喷头1082,所述高压喷头1082与所述固定管1081相连通,所述固定管1081通过支撑架111设置在所述小臂1022靠近所述挖斗1023的一端,所述输水管106的出水端与所述固定管1081相连通。

多个所述高压喷头1082垂直设置在所述固定管1081上,所述固定管1081两端封闭且内部为中空,且多个高压喷头1082均位于一条直线上,所述固定管1081可选为钢管,且所述固定管1081内侧壁可设置有防锈涂层,从而避免固定管1081长时间使用后会生锈的问题,进而提高该固定管1081的使用寿命。

多个所述高压喷头1082可优选为8个高压喷头,且8个高压喷头1082均匀设置在所述固定管1081的外侧壁上,从而提高喷洒效果,进而提高除尘效率。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具有除尘装置的挖掘机,同时在挖掘机本体上设置的除尘装置,可使该挖掘机在挖掘作业过程中具有良好的除尘效果;同时,由于除尘装置设置在挖掘机上,在不改变现有挖掘机结构的前提下,直接在挖掘机加装除尘装置即可,且除尘装置直接利用挖掘机上的动力装置即可为除尘装置提供动力,不需要额外提供动力源,从而降低了生产成本;另外,除尘装置中的喷水装置设置在挖斗后方,所以挖掘机的挖斗在工作时,可在第一时间进行喷洒作业,可达到有效的除尘的目的。同时,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具有除尘装置的挖掘机可将土方施工中产生的90%的粉尘进行根治,其除尘能力远远大于现有施工现场采用雾炮进行除尘的能力,达到环保的目的。同时,又省去了原有的除尘设备需单独配备发电机,从而节省减少了尾气排放。

虽然,上文中已经用一般性说明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了详尽的描述,但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可以对之作一些修改或改进,这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基础上所做的这些修改或改进,均属于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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