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长度可调的伸缩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436236阅读:578来源:国知局
一种长度可调的伸缩管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管件,特别是一种长度可调的伸缩管。
【背景技术】
[0002]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加快,城市建设规模得到进一步的扩大,特别是城市中心地带寸土寸金,多数情况下,深基坑施工时,场地狭小,周围环境复杂,地下公用管线多。施工时要确保基坑围护结构体系的稳定和基坑周边地下公用管线以及临近建筑物的安全。为确保桥梁及建筑的整体稳定性,承台基础更是一种常见的基础结构形式,因每个承台体积较大,混凝土方量需求量很大,大体积混凝土作为一种常见的建筑材料具有诸多的优点,能够较好地满足当前建筑工程的建筑需要,在建筑行业中也有所应用及推广。多数情况下,因施工场地受限,承台基础四周停放混凝土栗车较为困难,影响栗车的正常使用,如果接栗管,需要不断的移动和接管,势必造成混凝土浇筑的施工间歇,费工费时,而且还不能实现大体积混凝土的连续浇筑,容易产生裂缝,对大体积混凝土质量产生影响;从而影响桥梁及建筑的基础结构,给工程质量造成隐患。另外栗车栗管较细,混凝土浇筑时和易性差,栗管内径混凝土容易固结,如不及时清理,造成栗管堵塞,会影响栗车的正常使用,为解决上述问题,需要采用地面输送装置,采用输送料管来完成混凝土的输送,但是,施工场地通常比较狭小,而且输送混凝土的距离不确定,因此需要一种长度可调的伸缩管作为输送料管。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为解决公知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而提供一种长度可调的伸缩管。
[0004]本实用新型为解决公知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长度可调的伸缩管,包括上部固定管和下部伸缩管,所述下部伸缩管和所述上部固定管通过滑轮组连接,所述滑轮组包括定滑轮、动滑轮和拉绳,所述拉绳由卷扬机拉动,所述卷扬机和所述定滑轮安装在所述上部固定管上,所述动滑轮安装在所述下部伸缩管上。
[0005]所述下部伸缩管套装在所述上部固定管的外面。
[0006]本实用新型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采用可伸缩的套管结构,采用卷扬机驱动,滑轮组传动,可实现大型套管结构的伸缩,进而实现大型套管结构的长度可调,定点浇筑混凝土的可操作性得到保障,可加大管径,使混凝土的和易性可控,浇筑顺畅,内管壁清洁方便,便于其再次使用。特别适用于混凝土输送料管实现其输送距离的调整,以便于其在狭小的施工场地内使用。
【附图说明】
[0007]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不意图。
[0008]图中:1、上部固定管;2、下部伸缩管;3、动滑轮;4、拉绳;5、定滑轮,6、卷扬机。【具体实施方式】
[0009]为能进一步了解本实用新型的
【发明内容】
、特点及功效,兹例举以下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下:
[0010]请参阅图1,一种长度可调的伸缩管,包括上部固定管I和下部伸缩管2,所述下部伸缩管2和所述上部固定管I通过滑轮组连接,所述滑轮组包括定滑轮5、动滑轮3和拉绳4,所述拉绳4由卷扬机6拉动,所述卷扬机6和所述定滑轮5安装在所述上部固定管I上,所述动滑轮3安装在所述下部伸缩管2上。
[0011]在本实施例中,为了便于控制伸缩,所述下部伸缩管2套装在所述上部固定管I的外面。
[0012]尽管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了描述,但是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仅是示意性的,并不是限制性的,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启示下,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宗旨和权利要求所保护的范围情况下,还可以做出很多形式,这些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长度可调的伸缩管,其特征在于,包括上部固定管和下部伸缩管,所述下部伸缩管和所述上部固定管通过滑轮组连接,所述滑轮组包括定滑轮、动滑轮和拉绳,所述拉绳由卷扬机拉动,所述卷扬机和所述定滑轮安装在所述上部固定管上,所述动滑轮安装在所述下部伸缩管上。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长度可调的伸缩管,其特征在于,所述下部伸缩管套装在所述上部固定管的外面。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长度可调的伸缩管,包括上部固定管和下部伸缩管,所述下部伸缩管和所述上部固定管通过滑轮组连接,所述滑轮组包括定滑轮、动滑轮和拉绳,所述拉绳由卷扬机拉动,所述卷扬机和所述定滑轮安装在所述上部固定管上,所述动滑轮安装在所述下部伸缩管上。本实用新型采用可伸缩的套管结构,采用卷扬机驱动,滑轮组传动,可实现大型套管结构的伸缩,进而实现大型套管结构的长度可调。特别适用于混凝土输送料管实现其输送距离的调整,以便于其在狭小的施工场地内使用。
【IPC分类】E02D15/02
【公开号】CN205348186
【申请号】CN201521074776
【发明人】郭颖, 熊奎, 张云富, 王安鑫, 邓忠宇
【申请人】中建六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6月29日
【申请日】201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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