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构直拉悬索高架路主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263685阅读:17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钢构直拉悬索高架路主结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钢构直拉悬索高架路主结构,尤适用于扩大城市道路和高速公路以及铁路的通行量。
背景技术
现城市车辆急剧增加,而道路建设受规划、土地、拆迁等限制无法满足通行需要, 车辆拥堵已严重影响城市功能和社会经济秩序。载重量和速度差异较大的各种车辆同时混合行驶,拥堵和交通事故频现。遭遇冰雪冻雨天候时,道路极易丧失通行功能,且易多发交通事故。铁路客货列车同线混合行驶,客运列车晚点率高。如建造钢筋混凝土高架路,势必中断原有通行,给其他本已通行困难的道路形成更大压力,极易诱发市内交通整体瘫痪。目前国内外钢构桥梁、厂房、楼房、体育场馆等较多见,其中荷载较大的为钢构桥梁。高架路均为钢筋混凝土,钢构高架路尚未亲见,也未见诸媒体的相关报道,上网对钢构高架路的搜索为零。本发明主要参考了《钢结构工程识图与施工精解》(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南街13号),《钢结构原理与设计》(重庆大学出版社出版,电话 023-65102378),并就发明中的技术问题及合理性、安全性等请教和咨询了相关专家。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钢构直拉悬索高架路主结构,可在不增加道路占地和不中断原有交通的前提下实施道路建设,从根本上彻底解决路少车多的拥堵问题,从而极大提高原有道路的通行量,并使其具备全天候通行功能。横向悬索通过立柱的支撑固定并连接固定于两端的锚桩,再等间隔连接固定垂直悬索上端,垂直悬索下端悬挂承重横梁,承重横梁的跨度为50米至400米。桁架的截面为三角形,桁架的跨度为8米至36米。能够在建造单层钢构直拉悬索高架路的前提下叠加建造成双层钢构高架路。立柱顶端连接固定有网壳结构。网壳结构的外缘铺设有防水电热板。本发明的好处一是道路建设不用征地和拆迁,充分利用了原有道路的空间;二是施工时可不中断原有交通,工期相对较短;三是既适用于城市交通,也适用于高速公路和铁路;四是能有效提高原有道路的通行量;五是慢速重车与快速小车分驶,客运和货运列车分驶,保障了公交车辆和客运列车通行顺畅,并减少事故发生率;六是加装了防冰雪冻雨的网壳结构,具有全天候通行功能;七是拆卸后可回收利用。


图1是道路横向的侧视示意图。图2是道路纵向的侧视示意图。图3是图2的局部剖面示意图。
图4是桁架和檩条的俯视示意图。图1至图4的编号注记⑴立柱,⑵承重横梁,⑶桁架,⑷檩条,(5)檩条支撑杆(6)垂直悬索,(7)横向悬索,⑶网壳结构,(9)路面,(10)固定架,(11)防水电热板, (12)隔热板,(13)改性耐火硬塑料,(14)连接杆,(15)腹杆,(16)檩条连接杆。
具体实施例方式以城市道路为例第一步请具备一级资质或权威建筑设计院所的相关专家,对本发明的技术可行性进行论证。确定适用钢材的种类、规格等,计算出各种荷载的准确数据,并向决策层提出结论和建议。第二步在对本发明的应用可行性进一步论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未来交通发展的需要,整体规划钢构高架路的建设布局。第三步勘测道路,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施工准备。第四步按程序确定具备一级资质和有实践经验的施工队伍及监理公司。第五步严格监控钢材质量,购买时必须有质量保证单,到货后必须检测验收。余同钢构项目施工实施步骤。
权利要求
1.一种钢构直拉悬索高架路主结构的特征是横向悬索(7)通过立柱(1)的支撑固定并连接固定于两端的锚桩,再等间隔连接固定垂直悬索(6)上端,垂直悬索(6)下端悬挂承重横梁O),承重横梁O)的跨度为50米至400米。
2.一种钢构直拉悬索高架路主结构的特征是桁架(3)的截面为三角形,桁架(3)的跨度为8米至36米。
3.一种钢构直拉悬索高架路主结构的特征是能够在建造单层钢构直拉悬索高架路的前提下叠加建造成双层钢构高架路。
4.一种钢构直拉悬索高架路主结构的特征是立柱(1)顶端连接固定有网壳结构(8)。
5.根据4中所述立柱(1)顶端连接固定有网壳结构(8)的特征是网壳结构(8)的外缘铺设有防水电热板(11)。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钢构直拉悬索高架路主结构,尤适用于扩大道路和铁路的通行量。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钢构直拉悬索高架路主结构,可在不增加道路占地和不中断原有交通的前提下实施道路建设,从根本上彻底解决路少车多的拥堵问题。横向悬索通过立柱的支撑固定并连接固定于两端的锚桩,再等间隔连接固定垂直悬索上端,垂直悬索下端悬挂承重横梁,承重横梁的跨度为50米至400米。桁架的截面为三角形,桁架的跨度为8米至36米。能够在建造单层钢构直拉悬索高架路的前提下叠加建造成双层钢构高架路。立柱顶端连接固定有网壳结构。网壳结构的外缘铺设有防水电热板。
文档编号E01D19/00GK102383349SQ20111004493
公开日2012年3月21日 申请日期2011年2月25日 优先权日2011年2月25日
发明者吴长峰 申请人:吴长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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