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结构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结构,包括:立交桥,包括第一机动车道和从该第一机动车道下方交叉穿过的第二机动车道,第一机动车道经由旁路匝道沿第一方向连接到第二机动车道并经由回转匝道回转后沿与第一方向相反的第二方向连接到第二机动车道;非机动行道,包括呈十字交叉的第一非机动车道和第二非机动车道,第一非机动车道在第一机动车道的单侧并行延伸并与第二机动车道形成立交且与旁路匝道和回转匝道形成立交,第二非机动车道在第二机动车道的单侧并行延伸并与第一机动车道形成立交;第一非机动车道和第二非机动车道均为双向通行的车道。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结构,能够减少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专利说明】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结构【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交通领域,特别是一种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结构。
【背景技术】
[0002]在现有的道路交通结构中,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例如自行车)的混行一直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通常,在道路结构中,中间(内侧)是两条相反方向的机动车道,而两条相反方向的非机动车道则分别设置在同向的相应机动车道的外侧。在这种情况下,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相邻设置,在交通拥挤的情况下,特别是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未设置隔离带的情况下,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在交叉路口区域,并不能解决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例如自行车)、甚至行人的混行问题,这不仅会引起道路交通堵塞(特别是城市交通阻塞),而且也成为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供一种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结构,能够实现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分流,从而减少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0004]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提供一种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结构,包括:
[0005]立交桥,包括第一机动车道和从该第一机动车道下方交叉穿过的第二机动车道,所述第一机动车道经由旁路匝道沿第一方向连接到所述第二机动车道并经由回转匝道回转后沿与所述第一方向相反的第二方向连接到所述第二机动车道;
[0006]非机动行道,包括呈十字交叉的第一非机动车道和第二非机动车道,所述第一非机动车道在所述第一机动车道的单侧并行延伸并与所述第二机动车道形成立交且与所述旁路匝道和所述回转匝道形成立交,所述第二非机动车道在所述第二机动车道的单侧并行延伸并与所述第一机动车道形成立交;
[0007]其中,所述第一非机动车道和所述第二非机动车道均为双向通行的车道。
[0008]优选地,在本实用新型的各实施例中,
[0009]所述第一非机动车道从所述第二机动车道的上方穿过以形成立交;
[0010]所述第二非机动车道从所述第一机动车道的下方穿过以形成立交。
[0011]优选地,在本实用新型的各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非机动车道从所述旁路匝道和所述回转匝道的下方穿过以形成立交。
[0012]优选地,在本实用新型的各实施例中,所述旁路匝道和所述回转匝道至少部分地集成为一体。
[0013]优选地,在本实用新型的各实施例中,
[0014]所述第一非机动车道至少部分地平行于所述第一机动车道延伸;
[0015]和/或
[0016]所述第二非机动车道至少部分地平行于所述第二机动车道延伸。
[0017]优选地,在本实用新型的各实施例中,[0018]所述第一非机动车道以立交方式横穿所述第二机动车道和所有所述旁路匝道和回转匝道;
[0019]所述第二非机动车道的一部分与所述第二机动车道分别设置在所述旁路匝道和/或所述回转匝道的相反两侧。
[0020]优选地,在本实用新型的各实施例中,
[0021]所述回转匝道包括:从所述第一机动车道在单侧或者双侧回转连接到所述第二机动车道的回转匝道;
[0022]和/ 或
[0023]所述回转匝道包括:从所述第二机动车道在单侧或者双侧回转连接到所述第一机动车道的回转匝道。
[0024]优选地,在本实用新型的各实施例中,所述回转匝道的数量是四个,四个所述回转匝道相对于所述第一机动车道与所述第二机动车道的立交中心而对称分布。
[0025]优选地,在本实用新型的各实施例中,所述非机动行道还包括:人行道,其设置在所述第一非机动车道和/或所述第二非机动车道的单侧或双侧。
[0026]优选地,在本实用新型的各实施例中,所述的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结构进一步包括:
[0027]穿行引道,其从所述第一机动车道、所述第二机动车道、所述第一非机动车道、所述第二非机动车道中的至少一种的上方或下方穿过,并且包括天桥、路下通道中的至少一种。
[0028]通过本实用新型的各实施例提供的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结构,能够实现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分流,从而减少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29]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以下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进行论述,显然,在结合附图进行描述的技术方案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所示实施例得到其它的实施例及其附图。
[0030]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第一实施例的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结构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31]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各实施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的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不需要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得到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在本实用新型所保护的范围内。
[0032]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供一种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结构,能够实现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分流,从而减少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0033]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提供一种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结构,包括:
[0034]立交桥,包括第一机动车道和从该第一机动车道下方交叉穿过的第二机动车道,所述第一机动车道经由旁路匝道沿第一方向连接到所述第二机动车道并经由回转匝道回转后沿与所述第一方向相反的第二方向连接到所述第二机动车道;
[0035]非机动行道,包括呈十字交叉的第一非机动车道和第二非机动车道,所述第一非机动车道在所述第一机动车道的单侧并行延伸并与所述第二机动车道形成立交且与所述旁路匝道和所述回转匝道形成立交,所述第二非机动车道在所述第二机动车道的单侧并行延伸并与所述第一机动车道形成立交;
[0036]其中,所述第一非机动车道和所述第二非机动车道均为双向通行的车道。
[0037]这样,在由第一机动车道与第二机动车道构成的立交路口的区域中,设置分立的非机动行道,这种非机动行道可相应地以第一非机动车道和第二非机动车道构成大致的十字交叉形状,并与相应的第一机动车道或第二机动车道并行地延伸。特别应注意的是,第一非机动车道和第二非机动车道均在相应的第一机动车道和第二机动车道的单侧上并行地延伸,而且第一非机动车道和第二非机动车道均为双向通行的非机动车道,而不是如现有技术中那样将沿相反方向通行的两条非机动车道分别设置在两条机动车道的相反外侧上。由此,能够使非机动行道(包括第一非机动车道和第二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包括第一机动车道和第二机动车道)完全分离,即,并行设置,实现机动车流与非机动车流/人流的分离(即,快慢分流),从而避免由于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人流混行而造成交通拥堵或交通事故。
[0038]应理解,在立交路口区域中,由第一机动车道与第二机动车道构成的十字形或者由第一非机动车道与第二非机动车道构成的十字形仅示意性地表示出相应各交叉(平面交叉或立体交叉)车道之间的位置和走向关系,与此相似的形状和结构也都处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例如,在十字形中,相应两条车道(可分别对应于“十”字的横和竖)可以相互严格垂直,也可以大致垂直而倾斜一定角度,因而呈十字形的两条车道应被理解为是相互交叉(平面交叉或立体交叉)的而不是相互平行的。
[0039]此外,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的一个特别有利之处在于,能够针对上下班交通高峰时段实现适应性调整,以避免交通拥堵。如前所述,第一非机动车道和第二非机动车道均在相应的第一机动车道和第二机动车道的单侧上并行地延伸,且每条第一非机动车道或第二非机动车道均为双向通行的非机动车道。这样,在早上的上班高峰期,沿一个方向(例如进城方向)的车流量较大,而沿相反方向(例如出城方向)的车流量较小,因而在非机动行道(第一非机动车道或第二非机动车道)上的相反方向的两条非机动车道(在实际上可集成为一体路面)上运行的车流可实现适应性调整,例如沿车流量较大的进城方向的车流可占用该集成路面的大部分,而沿车流量较小的出城方向的车流可占用该集成路面的小部分,从而避免一个方向车流拥堵而另一方向路面空旷的情形的发生;在晚上的下班高峰期,情况相反,沿一个方向(例如进城方向)的车流量较小,而沿相反方向(例如出城方向)的车流量较大,由此可进行相应车流调整以避免交通拥堵。
[0040]在一个优选方式中,在非机动行道(第一非机动车道或第二非机动车道)上的沿相反方向的两条非机动道次构成的集成路面可划分为三条子道,在交通高峰期,车流量较大方向的车流可占用其中的两个子道,而车流量较小方向的车流可占用其中的一个子道。
[0041]优选地,在本实用新型的各实施例中,
[0042]所述第一非机动车道从所述第二机动车道的上方穿过以形成立交;
[0043]所述第二非机动车道从所述第一机动车道的下方穿过以形成立交。[0044]这样,由于第二机动车道从第一机动车道的下方交叉穿过,一种常见方式是使第一机动车道相对于水平面升高并使第二机动车道相对于水平面降低,而使相应的非机动行道(第一非机动车道或第二非机动车道)从较高的第一机动车道下方穿过以及从较低的第二机动车道上方穿过,均有利于节省非机动车辆用户在经过该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结构时所花费的体力,有利于绿色出行。此外,非机动车道/行道上方空间高度仅需达到约2.5米即可满足非机动车辆/行人通行的要求,而机动车道上方空间高度通常需要达到约4.5米才可满足大多数机动车辆的通行要求,因此,非机动车道/行道如果从对应机动车道的上方穿过(越过)以形成立交,则与机动车道之间的距离需要在4.5米以上;而非机动车道/行道如果从对应机动车道的下方穿过以形成立交,则与机动车道之间的距离仅需要在2.5米以上,由此可见,使非机动车道/行道从对应机动车道的下方穿过以形成立交,可显著降低建筑成本。
[0045]优选地,在本实用新型的各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非机动车道从所述旁路匝道和所述回转匝道的下方穿过以形成立交。这可以节省非机动车辆用户在经过该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结构时所花费的体力,有利于绿色出行。
[0046]优选地,在本实用新型的各实施例中,所述旁路匝道和所述回转匝道至少部分地集成为一体。这样,可以节省占地以及施工成本。
[0047]优选地,在本实用新型的各实施例中,
[0048]所述第一非机动车道至少部分地平行于所述第一机动车道延伸;
[0049]和/ 或
[0050]所述第二非机动车道至少部分地平行于所述第二机动车道延伸。
[0051]这样,可节省占地。应理解,所述的“并行”包括但不限于“平行”,其允许一定程度的倾斜。
[0052]优选地,在本实用新型的各实施例中,
[0053]所述第一非机动车道以立交方式横穿所述第二机动车道和所有所述旁路匝道和回转匝道;
[0054]所述第二非机动车道的一部分与所述第二机动车道分别设置在所述旁路匝道和/或所述回转匝道的相反两侧。
[0055]在这种情况下,第一非机动车道(在图1的实施例中显示沿水平方向延伸)横穿与其交叉的所有机动车道(例如第二机动车道、旁路匝道和回转匝道),而第二非机动车道(在图1的实施例中显示沿竖直方向延伸)仅需要穿过一条与其交叉的机动车道(例如第一机动车道),在第一机动车道与第二机动车道交叉的区域中,所存在的旁路匝道和/或回转匝道实际上处于第二非机动车道与第二机动车道之间,由此使第二非机动车道不需要穿过更多的与其交叉的机动车道,以利于降低施工成本。
[0056]优选地,在本实用新型的各实施例中,
[0057]所述回转匝道包括:从所述第一机动车道在单侧或者双侧回转连接到所述第二机动车道的回转匝道;
[0058]和/ 或
[0059]所述回转匝道包括:从所述第二机动车道在单侧或者双侧回转连接到所述第一机动车道的回转匝道。[0060]优选地,在本实用新型的各实施例中,所述回转匝道的数量是四个,所述四个回转匝道相对于所述第一机动车道与所述第二机动车道的立交中心而对称分布。
[0061]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第一实施例的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结构的示意图。在图1中所示实施例中可见,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结构包括:
[0062]立交桥,包括第一机动车道101和从该第一机动车道101下方交叉穿过的第二机动车道102 (二者在图1中在交叉中心111处立体交叉),所述第一机动车道101经由旁路匝道105沿第一方向(例如在图1中的向上方向)连接到所述第二机动车道102并经由回转匝道106回转后沿与所述第一方向(例如在图1中的向上方向)相反的第二方向(例如在图1中的向下方向)连接到所述第二机动车道102 ;
[0063]非机动行道,包括呈十字交叉的第一非机动车道501和第二非机动车道502 (二者在图1中在交叉区域555处平面交叉),所述第一非机动车道501在所述第一机动车道101的单侧(在图1中显示为上侧)并行延伸并与所述第二机动车道102形成立交且与所述旁路匝道105和所述回转匝道106形成立交,所述第二非机动车道502在所述第二机动车道102的单侧(在图1中显示为左侧)并行延伸并与所述第一机动车道101形成立交;
[0064]其中,所述第一非机动车道501和所述第二非机动车道502均为双向通行的车道。
[0065]在图1所示实施例中,在立交路口区域中,存在四个回转匝道106,分别处于以第一机动车道101与第二机动车道102形成的坐标区域的四个象限中,从而实现机动车辆沿立交桥各机动车道的多向交通。更具体地,沿第一机动车道101 (在图1的实施例中显示沿水平方向延伸)行驶的机动车辆可从左向右直向行驶,可经由左下方第三象限的旁路匝道右转弯变为向下行驶,可经由右下方第二象限的回转匝道实现左转弯变为向上行驶,还可进一步经由右上方第一象限的回转匝道转回到第一机动车道上实现调头而从右向左行驶。也就是说,初始在第一机动车道上从左向右行驶的机动车辆可利用旁路匝道和图1中右方的两个回转匝道而实现多向交通。类似地,初始在第一机动车道上从右向左行驶的机动车辆也可利用旁路匝道和图1中左方的两个回转匝道而实现多向交通。
[0066]应理解,根据需要,所述的旁路匝道和回转匝道可部分地并行延伸或重合。
[0067]在图1的实施例中,沿水平方向延伸的第一机动车道101和沿竖直方向延伸的第二机动车道102呈十字交叉(二者在图1中在交叉中心111处立体交叉),而沿水平方向延伸的第一非机动车道501和沿竖直方向延伸的第二非机动车道502呈十字交叉(二者在图1中在交叉区域555处平面交叉)。第一非机动车道501在第一机动车道101的单侧(图1中显示为上侧)并行延伸并与第二机动车道102、旁路匝道105、回转匝道106形成立交,第二非机动车道502在第二机动车道102的单侧(图1中显示为左侧)并行延伸并与第一机动车道101形成立交。
[0068]优选地,在本实用新型的各实施例中,所述非机动行道包括:人行道,其设置在所述第一非机动车道和/或所述第二非机动车道的单侧或双侧。出于行人从交叉路口区域通行的考虑,可在非机动行道上设置人行道,不过根据需要,所述人行道可与其它道路结构(例如天桥或路下通道)相连结合使用。
[0069]优选地,在本实用新型的各实施例中,所述的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结构进一步包括:
[0070]穿行引道,其从所述第一机动车道、所述第二机动车道、所述第一非机动车道、所述第二非机动车道中的至少一种的上方或下方穿过,并且包括天桥、路下通道中的至少一种。
[0071]应理解,穿行引道既可以为行人提供穿行路径,也可以为非机动车辆提供穿行路径,并可与前述人行道相连结合使用。在优选方案中,穿行引道可包括从车道下方穿过的路下通道,由于跨越路面的天桥一般需要与路面相距较大的距离(以适应车辆高度,特别是较高的货车的高度),因此,路下通道与天桥相比的优点在于,一方面可减少行人或非机动车辆用户在穿行时所花费的体力而有利于绿色出行,另一方面可减少穿行引道的制造成本(应注意,这种简单的路下通道很少涉及路面开挖过程),另外行人或非机动车辆用户在车道下方穿行还有利于遮阳挡雨。
[0072]通过本实用新型的各实施例提供的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结构,能够实现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分流,从而减少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007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各种实施例可根据需要以任意方式相互组合,通过这种组合得到的技术方案,也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
[0074]显然,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这样,如果对本实用新型的这些改的和变型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方案的范围之内,则本实用新型也将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
【权利要求】
1.一种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 立交桥,包括第一机动车道和从该第一机动车道下方交叉穿过的第二机动车道,所述第一机动车道经由旁路匝道沿第一方向连接到所述第二机动车道并经由回转匝道回转后沿与所述第一方向相反的第二方向连接到所述第二机动车道; 非机动行道,包括呈十字交叉的第一非机动车道和第二非机动车道,所述第一非机动车道在所述第一机动车道的单侧并行延伸并与所述第二机动车道形成立交且与所述旁路匝道和所述回转匝道形成立交,所述第二非机动车道在所述第二机动车道的单侧并行延伸并与所述第一机动车道形成立交; 其中,所述第一非机动车道和所述第二非机动车道均为双向通行的车道。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结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非机动车道从所述第二机动车道的上方穿过以形成立交; 所述第二非机动车道从所述第一机动车道的下方穿过以形成立交。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结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非机动车道从所述旁路匝道和所述回转匝道的下方穿过以形成立交。
4.如权利要求1所述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结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旁路匝道和所述回转匝道至少部分地集成为一体。
5.如权利要求1所述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结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非机动车道至少部分地平行于所述第一机动车道延伸; 和/或 所述第二非机动车道至少部分地平行于所述第二机动车道延伸。
6.如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结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非机动车道以立交方式横穿所述第二机动车道和所有所述旁路匝道和回转匝道; 所述第二非机动车道的一部分与所述第二机动车道分别设置在所述旁路匝道和/或所述回转匝道的相反两侧。
7.如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结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回转匝道包括:从所述第一机动车道在单侧或者双侧回转连接到所述第二机动车道的回转匝道; 和/或 所述回转匝道包括:从所述第二机动车道在单侧或者双侧回转连接到所述第一机动车道的回转匝道。
8.如权利要求7所述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结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回转匝道的数量是四个,四个所述回转匝道相对于所述第一机动车道与所述第二机动车道的立交中心而对称分布。
9.如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结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非机动行道还包括:人行道,其设置在所述第一非机动车道和/或所述第二非机动车道的单侧或双侧。
10.如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结构,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穿行引道,其从所述第一机动车道、所述第二机动车道、所述第一非机动车道、所述第二非机动车道中的至少 一种的上方或下方穿过,并且包括天桥、路下通道中的至少一种。
【文档编号】E01C1/04GK203451960SQ201320409327
【公开日】2014年2月26日 申请日期:2013年7月10日 优先权日:2013年7月10日
【发明者】韦伟 申请人: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