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建筑垃圾透水水泥混泥土砖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94642阅读:62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材料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建筑垃圾透水水泥混泥土砖。



背景技术: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建筑垃圾已经成为我国城市垃圾的主要组成部分,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建筑垃圾围城的问题已愈发严重,如何将建筑垃圾变废为宝,成为现在建筑和环保领域的重要课题。建筑垃圾按其主要成分可分为废弃混凝土类建筑垃圾和砖混类建筑垃圾。关于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目前已有一定的经验,但大多集中在废弃混凝土的资源化应用领域,而对砖混类建筑垃圾,由于吸水率高等原因,应用途径少、资源化程度低,通过建筑垃圾加工厂,经破碎、除杂、筛分后获得的砖混类建筑垃圾再生骨料,难以直接替代传统砂石料进入市场,主要用于道路回填和生产建筑砌块,虽然此种手段能利用部分砖混类建筑垃圾,但该工艺的产品附加值低、消纳量有限;虽然也有进行利用的,但是结构上都比较单一,使得使用后很容易损坏,而且吸水能力比较一般,特别对于雨水较大时,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进行吸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建筑垃圾透水水泥混泥土砖,解决了建筑垃圾利用率低,而现有制成的砖体结构上都比较单一,使得使用后很容易损坏,而且吸水能力比较一般,特别对于雨水较大时,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进行吸收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建筑垃圾透水水泥混泥土砖,主体为砖体,其创新点在于:还包括底部透水孔、支撑块、侧向透水孔、基础持力层、碎石层、主体层二、纵向孔隙、主体层一、保护层、竖向孔隙和横向孔隙;所述砖体内部中央竖直固定连接有支撑块,所述砖体底部设有若干个底部透水孔;所述支撑块中设有若干个侧向透水孔;所述基础持力层分别位于支撑块两侧,所述基础持力层固定连接在砖体内部底面上;所述碎石层分别位于支撑块两侧,所述碎石层固定连接在基础持力层上面;所述主体层二分别位于支撑块两侧,所述主体层二底部固定连接在碎石层上面,所述主体层二中设有若干个纵向孔隙;所述主体层一分别位于支撑块两侧,所述主体层一底部固定连接在主体层二上面,所述主体层一中分别设有若干个竖向孔隙和横向孔隙;所述保护层固定连接在砖体内部上侧,所述保护层底部两侧分别固定连接在主体层一上面,所述保护层底部中央固定连接在支撑块顶部。

作为优选,所述碎石层由建筑垃圾材料制成。

作为优选,所述竖向孔隙与横向孔隙垂直相交。

作为优选,所述砖体为长方体。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合理简单、生产成本低、安装方便,功能齐全,能够有效的解决了建筑垃圾利用率低,而现有制成的砖体结构上都比较单一,使得使用后很容易损坏,而且吸水能力比较一般,特别对于雨水较大时,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进行吸收的问题。

(2)本实用新型砖体为长方体符合建筑行业的要求,便于施工,利于推广应用,通过在砖体内部填充不同的建筑垃圾材料,建筑垃圾材料既能够得到利用,同时又能够保证砖体整体的强度。

(3)本实用新型中设置了纵向孔隙、竖向孔隙和横向孔隙,能够有的将水进行吸收,从而保证地面上不会存在积水。

附图说明:

为了易于说明,本实用新型由下述的具体实施及附图作以详细描述。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1-砖体;2-底部透水孔;3-支撑块;4-侧向透水孔;5-基础持力层;6-碎石层;7-主体层二;8-纵向孔隙;9-主体层一;10-保护层;11-竖向孔隙;12-横向孔隙。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以下技术方案:一种建筑垃圾透水水泥混泥土砖,主体为砖体1,还包括底部透水孔2、支撑块3、侧向透水孔4、基础持力层5、碎石层6、主体层二7、纵向孔隙8、主体层一9、保护层10、竖向孔隙11和横向孔隙12;所述砖体1内部中央竖直固定连接有支撑块3,所述砖体1底部设有若干个底部透水孔2;所述支撑块3中设有若干个侧向透水孔4;所述基础持力层5分别位于支撑块3两侧,所述基础持力层5固定连接在砖体1内部底面上;所述碎石层6分别位于支撑块3两侧,所述碎石层6固定连接在基础持力层5上面;所述主体层二7分别位于支撑块3两侧,所述主体层二7底部固定连接在碎石层6上面,所述主体层二7中设有若干个纵向孔隙8;所述主体层一9分别位于支撑块3两侧,所述主体层一9底部固定连接在主体层二7上面,所述主体层一9中分别设有若干个竖向孔隙11和横向孔隙12;所述保护层10固定连接在砖体1内部上侧,所述保护层10底部两侧分别固定连接在主体层一9上面,所述保护层10底部中央固定连接在支撑块3顶部。

其中,所述碎石层6由建筑垃圾材料制成;所述竖向孔隙11与横向孔隙12垂直相交;所述砖体1为长方体。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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