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路面摊铺机的控制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34566阅读:564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路面摊铺机的控制台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用于路面摊铺机的控制台,属于交通设施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在高等级公路中,路面以其众所周知的良好性能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它作为一种无接缝的连续式路面,以其良好的力学强度、平整耐磨的表面、平稳舒适的行车性能、无扬尘、振动小、噪音低、施工期短以及养护维修简便等特点。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为:201520602637.8的一种用于路面摊铺机的控制台,包括支撑部,其适于牢固地连接到该路面摊铺机的底盘或熨平板上;具有台阶表面的台阶部,该台阶部绕着主倾斜轴线,在运输位置和运行位置之间,可倾斜地附接到该支撑部上,其中该台阶表面在操作位置通常水平对齐,从而提供人的站立区域;和具有接合元件的锁定单元,当该台阶部处于操作位置时,该接合元件配置成与该台阶部相接合,该接合稳固该台阶部的位置,其中该锁定系统的接合元件被预加载以运动到与该台阶部相接合。但现有的技术不能自动控制材料进出,不能全方位观察两侧是否有障碍物,设计不够合理、结构复杂、体积大、操作繁琐、自动化程度低,加速器容易出现故障。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用于路面摊铺机的控制台,以解决不能自动控制材料进出,不能全方位观察两侧是否有障碍物,设计不够合理、结构复杂、体积大、操作繁琐、自动化程度低,加速器容易出现故障。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用于路面摊铺机的控制台,其特征在于:其结构包括护栏、装卸材料开关、行走开关、加速器、水位开关、显示屏、声音警报器、车灯、摄像头、线管、升降梯、底板、刹车、座椅,所述护栏固定装设在控制台上,所述装卸材料开关与行走开关固定连接,所述加速器固定装设在水位开关下方,所述显示屏与摄像头固定连接,所述声音警报器与装卸材料开关固定连接,所述车灯固定装设在摄像头侧旁,所述线管与操作台固定连接,所述升降梯与底板固定连接,所述刹车与加速器固定连接,所述座椅固定装设在底板上。

进一步地,所述声音警报器由喇叭、导线接口、金属片和一个匣子,所述喇叭固定装设在声音警报器表层,所述导线接口固定装设在声音警报器侧端,所述金属片与一个匣子固定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加速器由轴承部件、推动部件、止动件和转角传感器组成,所述推动部件通过轴承部件与止动件固定连接,所述转角传感器固定装设在轴承部件上。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能自动控制材料进出,能全方位观察两侧是否有障碍物,设计合理、结构简单、体积小、操作简单、自动化程度高,加速器不易出现故障。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路面摊铺机的控制台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声音警报器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加速器示意图。

图中:1-护栏、2-装卸材料开关、3-行走开关、4-加速器、5-水位开关、6-显示屏、7-声音警报器、8-车灯、9-摄像头、10-线管、11-升降梯、12-底板、13-刹车、14-座椅。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2与图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用于路面摊铺机的控制台,其特征在于:其结构包括护栏1、装卸材料开关2、行走开关3、加速器4、水位开关5、显示屏6、声音警报器7、车灯8、摄像头9、线管10、升降梯11、底板12、刹车13、座椅14,所述护栏1固定装设在控制台上,所述装卸材料开关2与行走开关3固定连接,所述加速器4固定装设在水位开关5下方,所述显示屏6与摄像头9固定连接,所述声音警报器7与装卸材料开关2固定连接,所述车灯8固定装设在摄像头9侧旁,所述线管10与操作台固定连接,所述升降梯11与底板12固定连接,所述刹车13与加速器4固定连接,所述座椅14固定装设在底板12上,所述声音警报器7由喇叭15、导线接口16、金属片17和一个匣子18,所述喇叭15固定装设在声音警报器7表层,所述导线接口16固定装设在声音警报器7侧端,所述金属片17与一个匣子18固定连接,所述加速器4由轴承部件(19)、推动部件(20)、止动件(21)和转角传感器(22)组成,所述推动部件(20)通过轴承部件(19)与止动件(21固定连接,所述转角传感器(22)固定装设在轴承部件(19)上。

在进行使用时,当铺路机开始运行了,根据所需部位要工作,便操作控制台的相应的开关从而达到目的。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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