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卧式二级融化热熔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35630阅读:358来源:国知局
一种卧式二级融化热熔釜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道路养护装置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卧式二级融化热熔釜。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道路里程不断增加,道路在使用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病害,其中道路裂缝尤为突出,在修复道路裂缝时,多采用熔化道路密封胶进行灌注的方法,而国内多采用单级热熔釜熔化密封胶的形式,这种热熔釜熔化速度慢,等待时间较长,只有在热熔釜内的密封胶熔化满时才能进行灌缝作业,工作效率低。针对这一情况,研制开发一种卧式二级熔化热熔釜,其熔化速度较快,等待时间较单级热熔釜可提高30%,且可连续作业,即一边投料一边使用,工作效率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卧式二级融化热熔釜,具有融化速度快工作效率高的特点,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卧式二级融化热熔釜,包括热熔釜本体,所述热熔釜本体的外表面安装有保温层,保温层的内表面上安装有导热油层;所述热熔釜本体的内部安装有投料室,投料室的下端安装有一级熔化室,投料室与一级熔化室之间相互连通;所述一级熔化室的中部安装有六个相同大小通孔的中空挡板,中一级熔化室的底部安装有七个相同型号的中空切割板,七个中空切割板等间距设置在一级熔化室的底部;所述一级熔化室的下端安装有二级熔化室,一级熔化室和二级熔化室之间相互连通;所述二级熔化室的下端安装有燃烧室。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一级熔化室的底部设置为斜坡状。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二级熔化室内设有搅拌器。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中空挡板和中空切割板均与导热油层之间相互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

本卧式二级融化热熔釜,通过一级熔化室底部设置的中控切割板,可以对投入的块状密封胶进行切割,使其受热面积增大后可以迅速熔化或软化,加快熔化工作的进程,节省等待时间;而设置的搅拌器,也能加快流动速度,使其更快熔化至使用温度,大大缩短熔化时间,提高灌缝效率;并且整个过程可以持续进行,即一边投料一边使用,使整体的工作效率很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剖面结构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A-A处剖视图。

图中:1热熔釜本体;2导热油层;3二级熔化室;4搅拌器;5中空挡板;6中空切割板;7一级熔化室;8燃烧室;9保温层;10投料室。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卧式二级融化热熔釜,包括热熔釜本体1,热熔釜本体1的外表面安装有保温层9,保温层9起到保温的作用,可以使热熔釜内熔化室中的温度散失的更慢,有利于达到更好的加热效果;保温层9的内表面上安装有导热油层2;热熔釜本体1的内部安装有投料室10,投料室10的下端安装有一级熔化室7,投料室10与一级熔化室7之间相互连通;所述一级熔化室7的底部设置为斜坡状,可以使一级熔化室7中熔化的块状密封胶更迅速的流到二级熔化室3中,一级熔化室7的中部安装有六个相同大小通孔的中空挡板5,一级熔化室7的底部安装有七个相同型号的中空切割板6,七个中空切割板6等间距设置在一级熔化室7的底部,其中设置在一级熔化室7两侧的中空挡板5与导热油层2之间相互连接;中空切割板6也与导热油层2之间相互连接,导热油层2能够对一级熔化室7和二级熔化室3中的密封胶进一步加热,而块状密封胶刚好需要通过中空切割板6进行切割;一级熔化室7的下端安装有二级熔化室3,二级熔化室3内设有搅拌器4,搅拌器4对流入二级熔化室3中的密封胶进行搅拌,使其快速熔化至使用温度,大大缩短了时间;一级熔化室7和二级熔化室3之间相互连通;二级熔化室3的下端安装有燃烧室5,燃烧室5经导热油传热可以对一级熔化室7和二级熔化室3进行加热,保证一级熔化室7和二级熔化室3中的温度可以对块状密封胶进行熔化。

综上所述:先将块状密封胶放入投料室10中,投料室10与一级熔化室7之间相互连通,在块状密封胶进入一级熔化室7后,经过中空切割板6切割,增大其受热面积,而迅速熔化或者软化,然后在一级熔化室7底部斜坡的作用下,迅速流至二级熔化室3中,在二级熔化室3中的搅拌器4的作用下,快速熔化至使用温度,大大缩短熔化时间,提高了灌缝效率。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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