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小型干式清扫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101101阅读:372来源:国知局
一种小型干式清扫车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清扫车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小型干式清扫车。



背景技术:

干式清扫车就是一种新型道路清扫车,不用刷子不喷水,全部气流作业,靠的是空气动力学原理,路洁吸尘车的广泛使用将大大减少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的含量,彻底解决了粉尘污染严重的问题,是一种环保、节能的现代化新型环卫产品,这种产品的环保技术指标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现有的干式清扫车体积大,在使用的过程中长条状的垃圾易造成管道的堵塞。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小型干式清扫车,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设计合理,充分的利用了车厢内部的空间,减小了小型干式清扫车的体积,能够满足各种商场和车站的使用要求。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小型干式清扫车,包括车头、软管、盘架和集屑盘,所述车头与车厢之间通过车梁连接,所述车厢的内部设置有集尘箱和工作风机,同时集尘箱位于工作风机的一侧,所述工作风机的出口与集尘箱的入口之间通过管道连接,所述车厢的后侧面上设置有轴架,同时门体通过销轴安装在轴架上,所述软管的一端口穿过车厢底部安装在工作风机的入口上,同时软管的另一端安装在吸尘盘上,所述盘架上安装的立柱的一端与连接臂的一端通过销轴连接,同时连接臂的中部与立柱的底部通过弹簧柱连接,所述盘架的内部设置有入尘口,所述集屑盘安装在盘架的内部,并位于筛网的下侧。

优选的,所述集尘箱的出口位于门体的内侧。

优选的,所述车头和车厢的下侧安装有车轮。

优选的,所述盘架的一侧安装有移动轮,且盘架的另一侧安装有导向轮。

优选的,所述入尘口与软管入口的连通处安装有筛网。

优选的,所述吸尘盘通过连接臂安装在车厢的底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设计合理,充分的利用了车厢内部的空间,减小了小型干式清扫车的体积,能够满足各种商场和车站的使用要求,并且安装有座位,可以供操作人员坐在小型干式清扫车上进行工作,减少了操作人员的劳动量,并且,在软管的入口处安装有筛网能够将体积较大的垃圾过滤,减少管道的堵塞的发生,另外,吸尘盘的连接臂上安装有减震弹簧,能够保证吸尘盘始终贴在地面上,保证小型干式清扫车工作的可靠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吸尘盘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车头;2-车梁;3-车厢;4-管道;5-集尘箱;6-轴架;7-门体;8-工作风机;9-软管;10-吸尘盘;11-车轮;12-连接臂;13-弹簧柱;14-立柱;15-盘架;16-移动轮;17-入尘口;18-筛网;19-集屑盘;20-导向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小型干式清扫车,包括车头1、软管9、盘架15和集屑盘19,车头1与车厢3之间通过车梁2连接,车厢3的内部设置有集尘箱5和工作风机8,同时集尘箱5位于工作风机8的一侧,工作风机8的出口与集尘箱5的入口之间通过管道4连接,车厢3的后侧面上设置有轴架6,同时门体7通过销轴安装在轴架6上,软管9的一端口穿过车厢3底部安装在工作风机8的入口上,同时软管9的另一端安装在吸尘盘10上,盘架15上安装的立柱14的一端与连接臂12的一端通过销轴连接,同时连接臂12的中部与立柱14的底部通过弹簧柱13连接,盘架15的内部设置有入尘口17,集屑盘19安装在盘架15的内部,并位于筛网18的下侧,集尘箱5的出口位于门体7的内侧,车头1和车厢3的下侧安装有车轮11,盘架15的一侧安装有移动轮16,且盘架15的另一侧安装有导向轮20,入尘口17与软管9入口的连通处安装有筛网18,吸尘盘10通过连接臂12安装在车厢3的底部。

工作原理: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小型干式清扫车,在工作时,通过安装在车厢3内部的工作风机8工作,使得入尘口17产生负压,使得空气通过管道4流入到集尘箱5,并将吸尘盘10周围的灰尘和垃圾带入集尘箱5完成对地面的清洁,吸尘盘10的连接臂12上安装有减震弹簧,能够保证吸尘盘10始终贴在地面上,保证小型干式清扫车工作的可靠性。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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