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扫盘高度可调节的道路清扫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789323阅读:438来源:国知局
一种扫盘高度可调节的道路清扫车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道路清洁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扫盘高度可调节的道路清扫车。



背景技术:

目前,随着科技的发展,机械代替了人力,清扫车代替了环卫工的工作,在道路清扫工作中充当十分重要的角色,但是当扫路车在上坡路面清扫时。汽车与路面形成向前的夹角,扫盘与路面不平行,扫盘前部离地间隙过大,影响清扫效果,当扫路车在下坡路面清扫时,汽车与路面形成与后的夹角,扫盘与地面不平行,扫盘后部离地间隙过大,影响了清扫的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扫盘高度可调节的道路清扫车,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该装置结构新颖,控制方便,清扫效率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扫盘高度可调节的道路清扫车,包括清扫车本体、清扫器和安装板,所述清扫车本体包括车箱、车头、车轮和车架,所述车头设置在清扫车本体的头部位置上,且车头安装在车架的上方位置上,所述车头后方的车架上设置有车厢,所述车架的下方位置上对称安装有四个车轮,所述安装板安装在车架的下方两侧位置上,所述安装板横向的中间位置上对称设置有滑轨,所述滑轨上设置有安装块,所述安装块与设置在滑轨一端的液压机A之间通过液压杆可拆式连接,所述安装块上方设置有液压机B,且液压机B与滑块之间通过液压杆可拆式连接,所述滑块设置在安装块的滑槽内,所述滑块与清扫器之间通过连接杆可拆式连接,所述清扫器由电机和扫盘构成,所述电机与扫盘之间通过转轴转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安装块与滑轨之间滑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滑块与安装块之间滑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滑槽在安装块上呈竖直方向分布,且滑槽与滑轨之间垂直。

优选的,所述电机表面套覆有隔音罩。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设备结构新颖,控制方便,清扫效率高;具体优点如下所述:

(1)安装板安装在车架的下方位置上,安装板的存在使清扫器的安装和拆卸更加方便;

(2)液压机B、滑块和滑槽之间的配合使用,使清扫器可实现上下运动;

(3)液压机A、安装块以及滑轨之间的配合使用,使清扫器可实现左右运动;

(4)液压机A以及液压机B的存在,增加了清扫器工作的工位,保证了清扫的洁净度;

(5)电机给清扫器提供了动力来源,电机周围隔音罩的存在,优化了电机工作环境,减少了噪音的产生。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清扫器装配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安装板装配图。

图中:1-清扫车本体;2-车箱;3-车头;4-车轮;5-清扫器;6-车架;7-电机;8-连接杆;9-滑轨;10-安装板;11-安装块;12-液压杆;13-液压机A;14-液压机B;15-滑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扫盘高度可调节的道路清扫车,包括清扫车本体1、清扫器5和安装板10,清扫车本体1包括车箱2、车头3、车轮4和车架6,车头3设置在清扫车本体1的头部位置上,且车头3安装在车架6的上方位置上,车头3后方的车架6上设置有车厢,车架6的下方位置上对称安装有四个车轮4,安装板10安装在车架6的下方两侧位置上,安装板10横向的中间位置上对称设置有滑轨9,滑轨9上设置有安装块11,安装块11与设置在滑轨9一端的液压机A13之间通过液压杆12可拆式连接,安装块11上方设置有液压机B14,且液压机B14与滑块15之间通过液压杆12可拆式连接,滑块15设置在安装块11的滑槽16内,滑块15与清扫器5之间通过连接杆8可拆式连接,清扫器5由电机7和扫盘构成,电机7与扫盘之间通过转轴转动连接,安装块11与滑轨9之间滑动连接,滑块15与安装块11之间滑动连接,滑槽16在安装块11上呈竖直方向分布,且滑槽16与滑轨9之间垂直,电机7表面套覆有隔音罩。

工作原理:使用时,将安装板10安装在车架6下方两侧位置上,当需要对清扫器5的高度进行调节时,液压机B14工作,液压杆12带动滑块15在滑槽16内运动,滑块15通过连接杆8带动清扫器5上下运动,当需要对清扫器5水平方向的工作位置进行调节时,液压机A13工作,液压机A13通过液压杆12推动安装块11左右运动,在工作过程中,电机7通过转轴带动扫盘转动,实现对路面的清理。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