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式道路施工警示牌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520879发布日期:2019-04-29 12:16阅读:135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携式道路施工警示牌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道路施工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便携式道路施工警示牌。



背景技术:

在施工现场一般都会设置有具有警示作用的牌子,现有技术中的警示牌一般都不可伸缩,其摆放位置比较低,传递信息量有限,很多时候,行人不易观察到,无法对车辆起到明显有效的警示作用;夜间视线不好,一般的警示牌不容易引起司机以及行人的注意;已有的可伸缩的警示牌在结构上很复杂,当不需要使用时也不方便收纳整理,体积过大,占用仓储空间,为此,我们提出一种便携式道路施工警示牌。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警示牌不便于收纳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便携式道路施工警示牌。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设计一种便携式道路施工警示牌,包括箱体,所述箱体顶部铰接有两块箱盖,所述箱体内底部两端均安装有滑轨,所述滑轨内滑动连接有滑块,所述滑块上对称安装有两块耳板,两块所述耳板之间铰接有立柱,两根所述立柱之间顶部均安装有框架,所述框架内安装告示板,所述框架上设有反光条,所述立柱有多根连接杆组成,且多根所述连接杆端部之间相互铰接,多根所述连接杆的铰接处套设有锁定机构,所述锁定机构由套筒和螺栓组成,所述套筒为C型套筒,所述套筒套设于多根连接杆的铰接处,所述套筒上纵向设有两个通孔,相邻的两根所述连接杆端部均设有锁孔,所述螺栓贯穿通孔与锁孔螺纹连接。

优选的,两块所述箱盖之间通过暗锁连接。

优选的,所述箱盖上设有缺口,所述缺口为半圆形,且缺口与连接杆相匹配。

优选的,闭合时的所述箱盖上设有密封塞,所述密封塞与缺口相互配合。

优选的,所述箱体底部阵列有抓地钉。

优选的,所述箱体外侧设有凹槽,所述凹槽内设有提手。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便携式道路施工警示牌,有益效果在于:该警示牌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具有收纳的功能,立柱及框架均能收纳于箱体内,并且箱体上设有提手,使得警示牌便于携带,立柱采用折叠式设计,通过锁定机构进行锁定,确保立柱竖直设置,辅以箱体自身重量,避免出现警示牌被风刮倒的情况。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便携式道路施工警示牌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便携式道路施工警示牌的收纳的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便携式道路施工警示牌的锁定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箱体1、抓地钉11、凹槽12、提手13、箱盖2、缺口21、暗锁22、滑轨3、滑块4、耳板5、立柱6、连接杆7、锁孔71、框架8、反光条81、锁定机构9、套筒91、通孔92。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便携式道路施工警示牌,包括箱体1,箱体1底部阵列有抓地钉11,抓地钉11增加箱体1与地面之间的抓地力,箱体1外侧设有凹槽12,凹槽12内设有提手13,箱体1顶部铰接有两块箱盖2,两块箱盖2之间通过暗锁22连接,箱盖2封闭时,通过暗锁22锁定。

箱体1内底部两端均安装有滑轨3,滑轨3内滑动连接有滑块4,滑块4上对称安装有两块耳板5,两块耳板5之间铰接有立柱6,两根立柱6之间顶部均安装有框架8,框架8内安装告示板,框架8上设有反光条81,反光条81用于增加标识度,立柱6有多根连接杆7组成,且多根连接杆7端部之间相互铰接,箱盖2上设有缺口21,缺口21为半圆形,且缺口21与连接杆7相匹配,闭合时的箱盖2上设有密封塞,密封塞与缺口21相互配合,连接杆7竖立时,关闭箱盖2,缺口21与连接杆7相抵,通过箱盖2对连接杆7进行限位,防止连接杆7移动。

多根连接杆7的铰接处套设有锁定机构9,锁定机构9由套筒91和螺栓组成,套筒91为C型套筒,套筒91套设于多根连接杆7的铰接处,套筒91上纵向设有两个通孔92,相邻的两根连接杆7端部均设有锁孔71,螺栓贯穿通孔92与锁孔71螺纹连接,套筒91、密封塞及告示板均放置于箱体1内,由箱体1进行收纳,锁定机构9用于锁定连接杆7,确保多根连接杆7之间竖直设置,使框架8树立起来。

工作原理:使用时,打开箱盖2,握住框架8,并且向上提升,使得多根连接杆7竖直设置,然后使用锁定机构9进行锁定,防止多根连接杆7弯曲,再移动滑块4,关闭箱盖2,使得缺口21与连接杆7相抵,箱盖2对连接杆7进行限位,完成安装;使用完毕后,拆除锁定机构9,并将锁定机构9放置于箱体1内,折叠连接杆7,使得连接杆7及框架8收纳于箱体1内,取出密封塞,使用暗锁22锁定两块箱盖2,并将密封塞堵住缺口21即可,完成收纳,提起提手13,即可带走整套装置。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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