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预埋传感器的道岔钢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307715发布日期:2019-12-03 19:09阅读:136来源:国知局
一种预埋传感器的道岔钢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道岔钢轨,尤其涉及一种预埋传感器的道岔钢轨(尖轨)。



背景技术:

现阶段监测钢轨折断的主要方法是将传感器粘贴到钢轨低上平面或者轨腰处,传感器表面覆盖一层简单的保护层。这种粘贴传感器的方法在使用过程中时间一长容易造成脱胶粘贴不牢,保护层长时间处于自然环境下也会出现一定程度的老化,铁路环境复杂,维护和检修线路周期频繁,难免会有人为因素造成传感器断裂损坏。所以很难保证传感器长时间在自然环境下正常工作。再有粘贴传感器的方法施工周期太长,工作效率低。每次当钢轨更换重新粘贴传感器是还得需要对钢轨进行打磨除锈、粘贴传感器、覆盖保护层等步骤,更换一次传感器所需的时间过长。为减少对铁路运输的干扰,每次下达的检修和维护作业时间都很短,如何简单、快捷、安全高效的完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目前该技术领域主要是将导体材料或者光纤简单做绝缘处理通过刷胶粘贴的方法与钢轨紧密粘贴在一起。但是随着高速铁路的高速发展,铁路机制的变化,要求减员增效、自动化、智能化、零错误率。显然简易粘贴传感器监测钢轨折断的方法已经胜任不了铁路的高速发展。

现有技术粘贴传感器的方法:

如图1所示,铺设好的钢轨底部上平面或者轨腰中间的位置先刷上绝缘材料(绝缘漆或者环氧树脂),等绝缘材料完全干透后再把导体材料粘贴到已经处理好的绝缘材料上,粘贴完毕后上层覆盖一层保护层。

现有技术的缺点:

现有技术存在着施工周期长、不易维护、长时间受自然环境的影响容易老化、铁路环境复杂、维护和检修线路周期频繁传感器粘贴在表面难免会有人为因素造成传感器断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预埋传感器的道岔钢轨。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本实用新型的预埋传感器的道岔钢轨,在道岔钢轨的轨底侧面或轨腰或轨底或轨底两侧上端面部位预制槽体,将传感器层粘贴到槽体里面,在传感器层的表面灌封密封胶,使整个槽体灌满密封胶填充层。

由上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可以看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预埋传感器的道岔钢轨,操作简单、施工周期短、易维护、与钢轨同寿命、能够长期稳定的在室外工作、不容易受人为因素而遭到破坏。解决了施工周期长、现场操作复杂、适应外界环境能力差、受外界环境干扰的原因自身损坏率高、误报警率高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技术中设有传感器的道岔钢轨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设有预制槽体的道岔钢轨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预埋传感器的道岔钢轨断面结构示意图。

图中:

1、绝缘层,2、导体层,3、保护层,4、预制槽,5、填充层,6、传感器层,7、粘贴层。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作进一步地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未作详细描述的内容属于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公知的现有技术。

本实用新型的预埋传感器的道岔钢轨,其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是:

在道岔钢轨的轨底侧面或轨腰或轨底或轨底两侧上端面部位预制槽体,将传感器层粘贴到槽体里面,在传感器层的表面灌封密封胶,使整个槽体灌满密封胶填充层。

所述密封胶填充层的表面上覆盖一层保护层。

所述槽体的断面结构为燕尾槽。

所述预制槽焊接在钢轨的表面或者直接在钢轨上开凿。

本实用新型的预埋传感器的道岔钢轨,解决了施工周期长、现场操作复杂、适应外界环境能力差、受外界环境干扰的原因自身损坏率高、误报警率高的问题。

具体实施例:

如图2、图3所示,在制作钢轨和尖轨的时候根据实际应用情况,在道岔钢轨或尖轨轨底侧面或轨腰或轨底或轨底两侧上端面部位预制槽体,不影响钢轨的使用寿命和强度。

先将导体传感器粘贴到槽体里面,在传感器的表面灌封密封胶,是整个槽体灌满密封胶。最好在密封胶的表面上覆盖一层保护层。这些工艺全部在尖轨出厂之前制作完成,避免了现场制作的麻烦,直接拿到现场与报警装连接就可以使用。

预制槽位置:根据实际应用情况,在道岔钢轨或尖轨轨底侧面或轨腰或轨底或轨底两侧上端面部位预制槽体。

槽断面结构采用燕尾槽结构或其它断面结构。

本实用新型操作简单、施工周期短、易维护、能够长期稳定的在室外工作、不容易受人为因素而遭到破坏。

利用本实用新型,在道岔钢轨(尖轨)生产中预埋传感器的方法可以直接连接报警装置实现对轨道的实时在线监测,避免因尖轨折断导致的列车出轨和跌覆,出现大量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

具体实施例中,还可以在钢轨表面的其它位置预制槽、或者直接在钢轨上开凿,通过本实用新型的封装形式达到同样的效果。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披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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