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地面铺装石材返修的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156427阅读:251来源:国知局
避免地面铺装石材返修的结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避免地面铺装石材返修的结构。
【背景技术】
[0002]随着城市建设和人居环境水平的提高,在现代景观设计中采用大量的石材面层铺装结构,诸如小区、公共部位、广场、车行道等随处可见石材面层铺装构造,但是,关系到车辆通行的部位则通常存在返修频率高的问题,发生返修的关键点在于石材面层与地面结合中的砂浆层的铺装不符合要求,产生返修问题是施工单位和业主、物业管理都不希望看到的。
[0003]究其原因,不仅涉及到施工工人或施工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存在不足,也跟铺装结构的设计存在不足有关。
【实用新型内容】
[000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一种避免地面铺装石材返修的结构。
[0005]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0006]避免地面铺装石材返修的结构,其包括:
[0007]素土穷实基础层⑴;
[0008]设于素土穷实基础层之上的碎石垫层(2),其厚度为150mm;
[0009]设于碎石垫层之上的混凝土结构层(3),其厚度为150mm ;
[0010]设于混凝土结构层之上且内部设置有碳纤维丝的砂浆结合层(4),其厚度为30mm ;
[0011]安装于砂浆结合层之上的面层(5),相邻块状面层之间的缝隙设置有填充物。
[0012]所述碎石垫层的碎石直径为20_40mm。
[0013]所述混凝土基础结构层采用C25混凝土。
[0014]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该结构能够最大限度避免铺装面层出现返修的问题。
【附图说明】
[0015]图1为避免地面铺装石材返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6]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0017]如图1所示,避免地面铺装石材返修的结构,其包括:素土夯实基础层1、碎石垫层2、混凝土结构层3、砂浆结合层4、面层5。
[0018]所述面层采用诸如规格为600*400*50mm的黄锈石烧面石材。
[0019]素土穷实基础层I在素土穷实的基础上作为整个结构的底层结构,可在其表层设置防水结构层,避免出现下部水源对上部结构的影响。
[0020]设于素土穷实基础层之上的碎石垫层2,其厚度为150mm,该碎石垫层的碎石直径为20-40_,能够提高该结构的整体承载能力,由于碎石垫层的碎石之间具有间隙,为提高承载能力,所述碎石垫层设置有钢肩,其填充于碎石之间的间隙中。
[0021]设于碎石垫层之上的混凝土结构层3 (诸如C25混凝土 ),其厚度为150mm。
[0022]设于混凝土结构层之上的砂浆结合层4,其厚度为30mm。
[0023]安装于砂浆结合层之上的面层5,相邻块状面层之间的缝隙设置有填充物,该填充物可选择遇水能够凝结的材质,诸如干硬性砂灰、遇水固化型胶粘剂。所述黄锈石烧面石材在铺装前须先试铺设,结合于面层的砂浆结合层须压实,确保密实度。
[0024]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凡是属于本实用新型原理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的前提下进行的若干改进,这些改进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主权项】
1.避免地面铺装石材返修的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 素土穷实基础层(I); 设于素土穷实基础层之上的碎石垫层(2),其厚度为150mm ; 设于碎石垫层之上的混凝土结构层(3),其厚度为150mm ; 设于混凝土结构层之上且内部设置有碳纤维丝的砂浆结合层(4),其厚度为30mm ; 安装于砂浆结合层之上的面层(5),相邻块状面层之间的缝隙设置有填充物。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避免地面铺装石材返修的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碎石垫层的碎石直径为20_40mm。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避免地面铺装石材返修的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凝土基础结构层采用C25混凝土。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避免地面铺装石材返修的结构,其包括:素土夯实基础层(1);设于素土夯实基础层之上的碎石垫层(2),其厚度为150mm;设于碎石垫层之上的混凝土结构层(3),其厚度为150mm;设于混凝土结构层之上且内部设置有碳纤维丝的砂浆结合层(4),其厚度为30mm;安装于砂浆结合层之上的面层(5),相邻块状面层之间的缝隙设置有填充物。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结构能够最大限度避免铺装面层出现返修的问题。
【IPC分类】E01C3/00, E01C3/04, E01C5/00, E01C5/02
【公开号】CN204825538
【申请号】CN201520403971
【发明人】陈范模
【申请人】上海十方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12月2日
【申请日】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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