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门板自锁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05476阅读:956来源:国知局
一种门板自锁机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自锁机构,具体涉及一种应用于快递柜、储物柜的主控门板的门板自锁机构。



背景技术:

现有设计结构的快递柜、储物柜的主控门板基本是采用安装机械锁进行锁止,需要打开主控门板时,使用配套的机械钥匙逐一开锁打开,由于一个快递柜或者储物柜上有多个主控门板,因此一个快递柜或者储物柜需要配置多把门锁,同时配套有多把钥匙,给主控门板的启闭以及钥匙的管理带来了压力和负担。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上述技术问题提出一种能够将快递柜、储物柜的主控门板进行锁止的门板自锁机构。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门板自锁机构,包括锁止座、锁钩、固定轴以及弹性件;所述锁钩的尾端通过所述固定轴可旋转地设置在所述锁止座的尾端,所述锁钩的前端设有用于锁止门板的钩状结构的锁舌;所述锁钩的前端与锁止座的前端之间设有用于使得所述锁钩回弹的弹性件。

在本实用新型中,所述锁钩的尾端设有方便操作的把手位。

在本实用新型中,所述弹性件为伸缩弹簧,该伸缩弹簧的两端分别设有挂钩。

在本实用新型中,所述锁止座的尾端设有用于限定所述锁钩摆动范围的上限位板和下限位板,所述锁钩的尾端位于所述上限位板与下限位板之间。

在本实用新型中,所述锁止座上设有用于设置所述弹性件的固定平台。

在本实用新型中,所述锁舌的内锁止边向外倾斜,所述锁舌的外侧边向内倾斜。

在本实用新型中,所述锁舌的外侧边的倾斜角度为45°-60°。

在本实用新型中,所述锁舌的端部为圆弧结构。

本实用新型通过在快递柜、储物柜内设置用于主控门板实现自锁的锁止结构,关闭主控门板时主控门板撞击锁钩克服弹性件的弹力限制上抬使得锁舌扣住主控门板,并通过弹性件形成一个顺时针的自锁力臂实现主控门板自锁。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的门板自锁机构的结构示意图一;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的门板自锁机构的结构示意图二。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实施例获得其他的实施例。

参照图1、图2,一种门板自锁机构,应用于快递柜、储物柜上实现主控门板12的自锁,该门板自锁机构包括锁止座1、锁钩2、固定轴8以及弹性件6;锁止座1为平板结构,可以通过钣金结构或者螺钉等紧固件安装在快递柜、储物柜的内壁上;锁钩2为长条形结构,锁钩2的尾端通过固定轴8可旋转地设置在锁止座1的尾端,锁钩2的前端设有用于锁止主控门板12的钩状结构的锁舌3;锁钩2的前端与锁止座1的前端之间设有用于使得锁钩2回弹的弹性件6。锁钩2在弹性件6的作用下保持在锁止位置上,快递柜、储物柜的主控门板12上设有与锁钩2的锁舌3匹配的锁止结构,快递柜、储物柜的主控门板12关闭过程中撞击锁舌3位置,迫使锁钩2克服弹性件6的弹力约束使得锁舌3位置上抬,快递柜、储物柜的主控门板12继续关闭过程直至锁钩2的锁舌3扣入快递柜、储物柜的主控门板12的锁止结构内并在弹性件6的作用下保持自锁状态。在锁钩2在受到向外的拉力F后,锁钩2的反作用力N分解成竖直方向力N1和水平方向力N2.其中N2与L形成了顺时针的力臂,实现自锁。

需要开锁时,维修人员只需要从快递柜、储物柜的检修槽内按压锁钩2的尾端即可使得锁舌3上抬解除对快递柜、储物柜的主控门板12的锁止实现开锁。

在一具体实施例中,为方便维修人员操作锁钩2,锁钩2的尾端设有方便操作的把手位10。

在一具体实施例中,锁止座1上设有用于设置弹性件6的固定平台7,弹性件6为伸缩弹簧,该伸缩弹簧的两端分别设有挂钩,锁钩2和固定平台7上分别设有与挂钩匹配的孔洞,实现伸缩弹簧的安装。

在一具体实施例中,锁止座1的尾端设有用于限定锁钩2摆动范围的上限位板11和下限位板9,锁钩2的尾端位于上限位板11与下限位板9之间。优选的,下限位板9为倾斜结构,与锁钩2上抬时的状态匹配,对锁钩2形成一定的保护。

在一具体实施例中,锁舌3的内锁止边5向外倾斜,并且向外倾斜的角度相对较小,形成一个引导斜面,使得锁舌3可以顺畅地扣入快递柜、储物柜的主控门板12的锁止结构内;同时,锁舌3的外侧边4向内倾斜,锁舌3的外侧边4向内倾斜的角度为45°-60°,具体倾斜角度可以为45°、50°、55°或者60°。同样在锁舌3的外侧边4形成一个引导斜面,使得锁钩2沿着锁舌3的外侧边4逐渐上抬,提高了锁止的平顺度,保护了锁止机构。优选的,锁舌3的端部为圆弧结构。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作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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