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快速测量汽车配件定位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88721阅读:342来源:国知局
一种快速测量汽车配件定位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快速测量汽车配件定位装置,属于汽车配件领域。



背景技术:

汽车配件是构成汽车整体的各个单元及服务于汽车的一种产品,所以汽车配件的定位是极其重要的,些许误差都可能导致汽车性能的下降。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为:201620048101.0的一种汽车配件定位装置,包括底板和定位体,底板上设有插槽,其分别为第一和第二插槽,第一插槽和第二插槽呈相对位置设置,定位体包括第一和第二定位体,第一和第二定位体的内侧面均设有夹紧块,其分别为第一和第二夹紧块,第一和第二定位体,第一和第二定位体的外侧面均设有把手,其分别为第一和第二把手,第一第二定位体的底面均设有凸块;本实用新型的汽车配件定位装置,体积较小,使用简单,夹紧牢固,拓展了使用范围;此外,其操作方便,提高了工作效率。但是,其装置虽然通过底板和定位体可以固定汽车配件,但是一来其装置还需先用测量设备进行定位测量,其次其只是用夹板夹住对于定位的稳定些也不足够,存在弹开危险性。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快速测量汽车配件定位装置,其结构包括固定扣、扣槽、连杆、压板、带尺,所述扣槽设于固定扣上,所述固定扣通过连杆与压板活动连接,所述压板与带尺固定连接,所述连杆包括下锁定螺栓、上锁定螺栓,所述下锁定螺栓设于连杆上,所述上锁定螺栓与连杆活动连接,所述压板包括活动头、连接板、连接销、把手、固定座,所述压板通过活动头与固定座连接,所述压板通过连接板与连杆连接,所述连接销设于固定座上,所述把手设于压板上,所述带尺包括拉板、测量带、外护壳、活动轴,所述拉板与测量带连接,所述带尺固定设有外护壳,所述测量带通过活动轴与外护壳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固定座包括固定螺孔。

进一步的,所述固定螺孔设于固定座上。

进一步的,所述拉板包括连接口。

进一步的,所述拉板通过连接口与测量带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快速测量汽车配件定位装置,通过设有固定扣、扣槽、压板、带尺、固定座,实现了装置的快速多订和测量功能,装置通过设有固定扣和压板使固定更稳定且快速便捷,装置固定扣的扣槽使锁定可以适用不平面,装置的压板还通过固定座可以固定,防止弹开危险,装置还通过设有带尺,使装置在定位锁定前后可以进行定位测量的问题。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快速测量汽车配件定位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快速测量汽车配件定位装置带尺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快速测量汽车配件定位装置的系统示意图;

图中:固定扣-1、扣槽-2、连杆-3、压板-4、带尺-5、下锁定螺栓-30、上锁定螺栓-31、活动头-40、连接板-41、连接销-42、把手-43、固定座-44、拉板-50、测量带-51、外护壳-52、活动轴-53、固定螺孔-440、连接口-500。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快速测量汽车配件定位装置,其结构包括固定扣1、扣槽2、连杆3、压板4、带尺5,所述扣槽2设于固定扣1上,所述固定扣1通过连杆3与压板4活动连接,所述压板4与带尺5固定连接,所述连杆3包括下锁定螺栓30、上锁定螺栓31,所述下锁定螺栓30设于连杆3上,所述上锁定螺栓31与连杆3活动连接,所述压板4包括活动头40、连接板41、连接销42、把手43、固定座44,所述压板4通过活动头40与固定座44连接,所述压板4通过连接板41与连杆3连接,所述连接销42设于固定座44上,所述把手43设于压板4上,所述带尺5包括拉板50、测量带51、外护壳52、活动轴53,所述拉板50与测量带51连接,所述带尺5固定设有外护壳52,所述测量带51通过活动轴53与外护壳52连接,所述固定座44包括固定螺孔440,所述固定螺孔440设于固定座44上,所述拉板50包括连接口500,所述拉板50通过连接口500与测量带51连接。

请参阅图3,在进行使用时,通过设有固定扣1、扣槽2、压板4、带尺5、固定座44,实现了装置的快速多订和测量功能,装置通过设有固定扣和压板使固定更稳定且快速便捷,装置固定扣的扣槽使锁定可以适用不平面,装置的压板还通过固定座可以固定,防止弹开危险,装置还通过设有带尺,使装置在定位锁定前后可以进行定位测量的问题。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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