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折叠式纸皮夹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917685阅读:577来源:国知局
一种折叠式纸皮夹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纸皮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折叠式纸皮夹。



背景技术:

纸皮,往往用在对建筑物的表面进行包裹并装饰的作用,使得建筑的外观好看,具有很好的美观功能,因此纸皮的需求量就不可避免的增加了许多,而纸皮在生产出来后,就需要一种装置可以对纸皮进行夹住并稳固的装置,为此,我们提出一种折叠式纸皮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折叠式纸皮夹。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折叠式纸皮夹,包括底座,所述底座上插设有转动支撑杆,所述转动支撑杆的上端设有固定块,所述固定块的上侧设有套管,所述固定块的中部设有开口,且转动支撑杆的一端穿过开口并延伸至套管的内部,所述套管远离固定块的一端设有拉杆,所述套管上套设有移动环,所述移动环的上侧壁上对称开设有两个凹槽,每个所述凹槽的内部均设有第二转轴,所述第二转轴上设有第一连接杆,所述第一连接杆远离第二转轴的一端通过第一转轴连接有第二连接杆,所述第一连接杆和固定块之间通过弹簧连接,所述弹簧与第一连接杆和固定块的连接处分别设有第一环形滑槽和第二环形滑槽,所述第一环形滑槽和第二环形滑槽中均设有第一转动滑块和第二转动滑块,且弹簧的两端分别与第一转动滑块和第二转动滑块连接。

优选地,所述第一环形滑槽和第二环形滑槽的槽口处均设有垂直向内的翻边。

优选地,所述第一连接杆靠近底座的一侧设有收纳槽,且第二连接杆和收纳槽的规格相同。

优选地,所述套管靠近底座的一端开口处设有垂直向内的翻边。

优选地,所述底座上设有转动杆,所述转动支撑杆的侧壁上设有卡槽,且转动杆的一端卡在卡槽内。

本实用新型中,当使用该装置的时候,将一批纸皮放置在底座上,通过转动杆卡进转动支撑杆的卡槽中,对转动支撑杆进行支撑,然后向上拉动拉杆,拉杆带动固定块和套管上移,然后再拉动移动环上移,并且将第二连接杆从第一连接杆中的收纳槽中取出,通过第一转轴展开,再通过第二转轴的转动作用,可以调节一定的角度,而且两个滑槽和滑块的作用也可以方便带动弹簧进行移动,然后第一连接杆和第二连接杆组成压杆,通过弹簧的弹性作用,将放置在底座上的纸皮进行固定,该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起来方便快捷,整体装置可以进行折叠,还能进行小部分构件的折叠,还能对批量的纸皮进行固定。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折叠式纸皮夹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折叠式纸皮夹移动环的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折叠式纸皮夹A部分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座、2转动支撑杆、3拉杆、4第一转动滑块、5移动环、6第一连接杆、7第二连接杆、8第一转轴、9固定块、10凹槽、11第二转轴、12弹簧、13第二转动滑块、14第二环形滑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折叠式纸皮夹,包括底座1,底座1上插设有转动支撑杆2,底座1上设有转动杆,转动支撑杆2的侧壁上设有卡槽,且转动杆的一端卡在卡槽内,转动支撑杆2的上端设有固定块9,固定块9的上侧设有套管,固定块9的中部设有开口,且转动支撑杆2的一端穿过开口并延伸至套管的内部,套管靠近底座1的一端开口处设有垂直向内的翻边,套管远离固定块9的一端设有拉杆3,套管上套设有移动环5,移动环5的上侧壁上对称开设有两个凹槽10,每个凹槽10的内部均设有第二转轴11,第二转轴11上设有第一连接杆6,第一连接杆6远离第二转轴11的一端通过第一转轴8连接有第二连接杆7,第一连接杆6靠近底座1的一侧设有收纳槽,且第二连接杆7和收纳槽的规格相同,第一连接杆6和固定块9之间通过弹簧12连接,弹簧12与第一连接杆6和固定块9的连接处分别设有第一环形滑槽和第二环形滑槽14,第一环形滑槽和第二环形滑槽14的槽口处均设有垂直向内的翻边,第一环形滑槽和第二环形滑槽14中均设有第一转动滑块4和第二转动滑块13,且弹簧12的两端分别与第一转动滑块4和第二转动滑块13连接,通过翻边,可以防止滑块从滑槽内出来。

本实用新型中,当使用该装置的时候,将一批纸皮放置在底座1上,通过转动杆卡进转动支撑杆2的卡槽中,对转动支撑杆2进行支撑,然后向上拉动拉杆3,拉杆3带动固定块9和套管上移,然后再拉动移动环5上移,并且将第二连接杆7从第一连接杆6中的收纳槽中取出,通过第一转轴8展开,再通过第二转轴11的转动作用,可以调节一定的角度,而且两个滑槽和滑块的作用也可以方便带动弹簧12进行移动,然后第一连接杆6和第二连接杆7组成压杆,通过弹簧12的弹性作用,将放置在底座1上的纸皮进行固定。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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