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通用型智能锁套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896149阅读:330来源:国知局
一种通用型智能锁套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锁具,尤其是涉及一种通用型智能锁套件。



背景技术:

智能锁是指区别于传统机械锁,在用户识别、安全性、管理性方面更加智能化的锁具,门禁系统中锁门的执行部件。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智能锁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现有的智能锁主要有机械部件、电控部件构成和锁具部件构成,其中机械部件和电控部件为主要智能套件,一般的不同结构的锁具部件要设置与其匹配的机械部件和电控部件,因此,这样的智能套件通用性并不高。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结构合理、通用性高、可匹配各类锁具部件的通用型智能锁套件。

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通用型智能锁套件,包括机械控制部分及分别设于机械控制部分上下两侧的电机驱动部分和电路控制部分;

所述机械控制部件包括壳体及依次同轴设置在壳体上并为空心结构的方钢活动套、定向动块和防转套,定向动块位于壳体内部,方钢活动套和防转套的外端伸出壳体并沿相反方向远离,所述防转套设置有螺栓,螺栓的头部延伸至防转套外,所述定向动块内设有可向防转套内移动的活动方钢,且在防转套内设有顶置在活动方钢与防转套之间的方钢弹簧,所述定向动块上设有可插入方钢活动套的浮动销,且方钢活动套上具有供其插入的销孔;

所述电机驱动部分包括通过固定件固定在机械控制部件上方的电机驱动箱和电机驱动块,电机驱动块连接在电机驱动箱的驱动轴端,并位于浮动销的上侧;

所述电路控制部分包括通过绝缘支架固定在机械控制部分下方的线路板、按键板、指纹头和显示板,线路板与按键板、指纹头、显示板和电机驱动部件电连接。

作为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所述电机驱动块的下端呈弧形结构,并以半包裹结构设于浮动销的上方。

作为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所述浮动销上套装有浮动弹簧,其一段靠在浮动销台阶面上,一段靠在定向动块台阶面上。

作为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所述壳体由盖板和底板组成。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较,其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通用型智能锁套件整体结构设计简单、合理,操控性强,可快速镶嵌各类智能锁套件,适用于各类防盗锁,无需改装结构,通配性非常好,可有效降低生产成本。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平面结构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剖面结构图。

1-电机驱动部分;101-绝缘支架;102-按键板;103-指纹头;104-线路板;105-显示板;2-机械控制部分;201-螺栓;202-防转套;203-方钢弹簧;205-活动方钢;206-定向动块;207-浮动销;208-浮动弹簧;209-定向动块;210-盖板;211-底板;212-销孔;3-电路控制部分;301-电机驱动箱;302-电机驱动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为,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至图3所示的一种通用型智能锁套件,包括机械控制部分2及分别设于机械控制部分2上下两侧的电机驱动部分1和电路控制部分3;

所述机械控制部件2包括壳体及依次同轴设置在壳体上并为空心结构的方钢活动套209、定向动块206和防转套202,定向动块206位于壳体内部,方钢活动套209和防转套202的外端伸出壳体并沿相反方向远离,所述防转套202设置有螺栓201,螺栓201的头部延伸至防转套202外,所述定向动块206内设有可向防转套202内移动的活动方钢205,且在防转套202内设有顶置在活动方钢205与防转套202之间的方钢弹簧203,所述定向动块205上设有可插入方钢活动套209的浮动销207,且方钢活动套209上具有供其插入的销孔212;

所述电机驱动部分3包括通过固定件固定在机械控制部件2上方的电机驱动箱301和电机驱动块302,电机驱动块302连接在电机驱动箱301的驱动轴端,并位于浮动销207的上侧;

所述电路控制部分1包括通过绝缘支架101固定在机械控制部分2下方的线路板104、按键板102、指纹头103和显示板105,线路板104与按键板102、指纹头103、显示板105和电机驱动部件2电连接。

其中,所述电机驱动块302的下端呈弧形结构,并以半包裹结构设于浮动销207的上方;所述浮动销207上套装有浮动弹簧208,其一端靠在浮动销207台阶面上,一端靠在定向动块206台阶面上;所述壳体由盖板210和底板211组成。

本实用新型的通用型智能锁套件整体结构设计简单、合理,操控性强,可快速镶嵌各类智能锁套件,适用于各类机械及电子的防盗锁、酒店锁等各类门锁,亦适用于机柜锁、箱柜锁等特殊锁具,无需改装结构,通配性非常好,可有效降低生产成本。

上面所述的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描述,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和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设计构思的前提下,本领域普通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出的各种变型和改进,均应落入到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本实用新型请求保护的技术内容,已经全部记载在权利要求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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