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剪裁机,具体涉及电动剪裁机。
背景技术:
剪裁机主要用于各行各业片材的分割与裁切,它不需要任何模具;通过系统软件来控制,然后直接对产品进行裁切,只要在操作平台上设置好相应的参数,电脑传输相应的指令给裁切机,然后裁切机就可以根据接受的设计图稿进行快速裁切。
但是目前市场上的剪裁机,自动化程度较低,操作繁琐,不仅影响工作效率,还增加了劳动成本。
综上所述,目前需要一种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的剪裁机。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现有的剪裁机结构复杂,使用不便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提供电动剪裁机,包括送料台主体,所述送料台主体的上表面水平设有一个支撑板,所述支撑板的中部设有一条导轨,沿所述导轨的中部开设有一条滑槽,沿所述滑槽滑动设置一个电动切料刀,所述支撑板上沿所述导轨的两侧分别设有物料固定架,所述滑槽的相对内壁面上分别开设有一个滚动槽,所述电动切料刀的底部两侧分别一体设有与所述滚动槽适配的滚动部件,所述滚动部件沿所述滚动槽滚动,带动所述电动切料刀沿所述滑槽移动,并切割固定在所述物料固定架上的板材。
在上述方案中,所述滚动槽的横断面形状为条状,所述滚动部件的形状为圆柱体。
在上述方案中,所述滚动槽的横断面形状为十字形,所述滚动部件包括分别设置于所述电动切料刀的底部两侧的圆柱体以及转动设于所述圆柱体上的滚轮。
在上述方案中,所述滚动槽的横断面形状为球形,所述滚动部件为分别转动设置于所述电动切料刀的底部两侧的滚珠。
在上述方案中,沿所述滑槽内的底面设有垫片,所述垫片的横断面形状为向下凹陷的弧形,所述电动切料刀的底面抵靠在所述垫片上滑动。
在上述方案中,所述送料台主体内设有与所述电动切料刀连接的控制装置和电源设备。
在上述方案中,还包括连接于所述电动切料刀与所述物料固定架之间的电缆,所述电缆穿过所述支撑板连接于所述电源设备。
在上述方案中,所述送料台主体的一侧分别设有与所述控制装置连接的固定开关、切料开关和暂停开关。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成本低廉,通过滚动槽和垫片配合的结构可以使得切料刀稳定高效的移动工作,避免出现各种较大的切割误差,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提高了切割精度和稳定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外形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滚动槽的第一种横断面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滚动槽的第二种横断面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滚动槽的第三种横断面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说明书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出详细的说明。
如图1至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电动剪裁机,包括送料台主体,送料台主体的上表面水平设有一个长方形的支撑板1,送料台主体内设有控制电动切料刀3运转的控制装置以及为其供电的电源设备。送料台主体的一侧分别设有与控制装置连接的固定开关8、切料开关9和暂停开关10,以方便工作人员随时操作。
支撑板1的中部固定有一条导轨2,沿导轨2的中部开设有一条滑槽,通过滑槽滑动设置一个电动切料刀3,支撑板1上沿导轨2的两侧分别设有物料固定架4,物料固定架4上设有固定板材的夹子等部件,滑槽的相对内壁面上分别开设有一个滚动槽5,电动切料刀3的底部两侧分别一体设有与滚动槽5适配的滚动部件,当滚动部件沿滚动槽5滚动时,带动电动切料刀3沿滑槽移动,并切割固定在物料固定架4上的板材,由于滚动槽5对电动切料刀3的限位作用,使其可以稳定高效的移动工作。
本实用新型的滚动槽5具有以下三种优选实施例:
实施例1
滚动槽5的横断面形状为条状,滚动部件的形状为圆柱体,当滚动部件在滚动槽5内滚动,电动切料刀3即可前后移动,该种结构的优点是拆卸方便,制作加工成本低。
实施例2
滚动槽5的横断面形状为十字形,滚动部件包括分别设置于电动切料刀3的底部两侧的圆柱体以及转动设于圆柱体上的滚轮,当滚轮在滚动槽5竖直方向槽内滚动时,电动切料刀3即可前后移动,该种结构的优点是摩擦阻力小,生产的效率高,对电机的负载较小。
实施例3
滚动槽5的横断面形状为球形,滚动部件为分别转动设置于电动切料刀3的底部两侧的滚珠,滚珠滚动带动电动切料刀3前后移动。该种结构的优点是,球形滚动的运行更加稳定,切割的精度较高。
进一步优选的,沿滑槽内的底面设有垫片11,垫片11的横断面形状为向下凹陷的弧形,电动切料刀3的底面抵靠在垫片11上滑动。可进一步与滚动槽5形成多点限位,电动切料刀3的稳定性大大提高。
电动切料刀3与其中一个物料固定架4之间连接有电缆7,电缆7穿过支撑板1连接于电源设备。切割时,板材放在另一侧的物料固定架4上,避免电缆7与电动切料刀3相互干扰。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成本低廉,通过滚动槽和垫片配合的结构可以使得切料刀稳定高效的移动工作,避免出现各种较大的切割误差,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提高了切割精度和稳定性。
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最佳实施方式,任何人应该得知在本实用新型的启示下做出的结构变化,凡是与本实用新型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技术方案,均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